新泽西州蒙特维尔市通过支持法轮功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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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01年11月27日,新泽西州蒙特维尔(Montville, NJ)市市长和市议会一致表决通过了第2001号关于支持法轮功的决议。市议会决定全力支持那些以平和的法轮功学员为榜样的人们,谴责中国(江泽民)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

蒙特维尔(Montville)市市议会通过的决议全文如下:

蒙特维尔(Montville)市
第2001号决议
支持法轮功的决议

鉴于,法轮功是一种通过能量流动而达到身体健康和获得平和生活方式的精神修炼方法;并且,

鉴于,在过去两年里,中国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逮捕,拷打,及受到非人性的折磨;并且,

鉴于,美国政府对有关中国进一步加重残酷迫害法轮大法学员的报道表示“深深的不安”。

为此,新泽西州摩利丝(Morris)县蒙特维尔(Montville)市市议会决定:全力支持那些以平和的法轮功学员为榜样的人们,谴责中国(江泽民)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和镇压。

通过日期:2001年11月27日
市议会秘书:Gertrude H. Atkinson (签名)
市长:John F.Rosellini, Jr. (签名)

我,Gertrude H. Atkinson,新泽西州摩利丝(Morris)县蒙特维尔(Montville)市议会秘书,证明:以上为蒙特维尔(Montville)市议会在2001年11月27日举行的大会上通过的真实、准确的决议案文本。

市议会秘书:Gertrude H. Atkinson (签名)
市政府秘书 (签名)

200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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