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如何用“国际惯例”包装“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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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以相互了解、团结、友谊、公平为精神的奥运会,不是血腥中共露脸和表演的舞台。2008年奥运,让世界关注北京,关注中国,也给了人们关注中共犯下的种种人权暴行的机会。数十万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更是发生着法轮功学员器官被活体摘取的非人惨剧。“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联合调查团”发起的“人权圣火”全球传递活动,得到了国际社会广泛的认同和支持。终止迫害,把宇宙中的毒素共产党从奥运中驱除出去,恢复奥运的和平精神,对中华民族和全人类而言,奥运才真正具有意义。】

“中国特色”一直是中共宣传中的常用词,不过,大家注意一下,这几年为了营造同世界接轨的气氛,另外一个词又时髦起来了,就是“国际惯例”。

银行向储户收费是遵循“国际惯例”,医生向病人收受“红包”是遵循“国际惯例”,公路局招标拒购国货是“国际惯例”,航空公司“超售”(以防有旅客退票)是“国际惯例”,连大学高收费也是“国际惯例”,甚至垄断部门渔利自肥,面对质询时也说大行福利腐败也是“国际惯例”。

既然是“国际惯例”,为什么老百姓不买账,怨言四起,斥为“霸王条款”呢?就是因为别人的“国际惯例”的后面有着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服务,而且有的做法在国际上根本谈不上是“惯例”,但只要套上这个帽子,好象就“理直气壮”了。

比如,国外航空公司与合理的“超售”配套的是优良的善后服务,是最大程度的补偿机制和息事宁人的谦抑心态。而中国的航空公司在服务上根本没有跟上,但在收费捞钱上却紧跟“国际惯例”。再如,世界上大多数借记卡(DEBT CARD)和不少贷记卡(信用卡)都是不收年费的,所谓收年费是“国际惯例”的说法并不成立,而且中国的银行卡很多都是借记卡,真要按“国际惯例”来说,那是不收年费的。老百姓这几年对于有关机构滥用“国际惯例”很反感,就是因为这些原因。

难怪有消费者总结,凡是代表垄断特权者利益的事情,就叫作“国际惯例”;一旦发生侵犯普通消费者权益的事情,就叫作“中国特色”。或者说,“国际惯例”所应付的往往是极具“中国特色”的事情。

这不,2008年的奥运会要来了,“国际惯例”又成为中共愚弄百姓的道具。在2007年5月中旬,北京奥组委副秘书长张述元公开发布了一条消息,说情报中心开展情报工作时实行国际通行的“不解释原则”,即所有来京参加奥运会的注册人员,包括各国运动员、官员,都要经过情报中心的严格资格审查,一旦发现异常,将不予签证,阻止其入境,具体原因可不进行解释。张述元特别强调了这是“国际通行的‘不解释原则’”。——就是说,又是一个“国际惯例”。

说到签证,一般情况下,各国对下列人员不会发给签证: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吸毒者、贩毒者、娼妓、曾被驱逐出境者、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者、恐怖分子、用伪证骗取签证者、生活费用无保障者等。这些理由都是正大光明的,没有什么说不出口。虽然签证官也许没有“义务”解释拒签理由,但是,常常都是会给一个说法的。

拿美国签证来说,美国驻北京的签证官白智理先生(Charles Bennett)和上海总领事马凯福先生在2001年和2005年先后做客人民网和新浪网聊天室回答中国公民的赴美签证问题。关于解释不解释拒签理由时,白智理先生说:“事实上,每一个被申请官拒签的人都可以在使馆签证处拿到一封信,上面解释了美国的签证法和他们被拒签的理由。”马凯福先生也提到“如果你觉的这个(拒签)决定做的非常不对的话,可以写信给我们,可以发传真给我们,地址可以在我们的网站上查得到,我会读你的问询信,而且我们会作出回应来解释,为什么您被拒签。”

有的国家可能没有从义务上规定一定要给拒签理由,很多时候是取决于签证官的心情,但是,从美国签证官的反应来说,中共所谓的“不解释原则”并不是那么“国际通行”。其实,中共并不是因为其签证官心情不好,或者嫌麻烦,其所谓的“不解释原则”后面实际上藏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就在中共发布这个“国际惯例”的一个月前,2007年4月初,中共公安部向各省、自治州、直辖市公安厅、局秘密下发了《关于严格开展奥运会及测试赛申请人员背景审查的通知》。该通知列出了11类43种人,这些人将被排斥在奥运大门之外。

中共这个秘密文件是有良心或看不惯中共做法的内部人员透露出来的,所以,大家才有机会看到,它并没有形成中国驻外使馆签证处的公开条文。这就是其猫腻和心虚所在。如果说外国签证官“不解释”,至少被拒的条件还是基本上公开的。比如,手续不全,担保不够,移民倾向,更严重点,就是上面提到的传染病患者、恐怖分子等那几种人,而且这些情况通常都在其使馆网站上有较详细的说明,至少大家心里有个底。而中共拒签的理由是一个不公开的“43种人”,它用“国际惯例”来壮胆“不解释”,完全是为自己的人权恶行作开脱。

明文规定的“不解释原则”倒是在职业外交人员上有相关条款。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九条和1969年《特别使团公约》第12条都有这样的规定,如果有人被接受国宣布为“不受欢迎”,就不能入境或必须离境,接受国通知派遣国时可以 “不具解释”。这个“不具解释原则”是有国际约束力的,但是完全是针对外交官员和特别使团。而中共搞的奥运人员的背景调查,目的还是其不给签证找依据,所以,它是普通签证问题。

既然是普通的签证问题,中共所谓的“不解释原则”,其实就是“不敢解释原则”,因为被拒的11类43种人中,恐怖分子只是小小一类共三种人。如果一解释,那么,全世界都知道中共拒绝的大多是基于信仰和意识原因,而这是中共不敢说出口的。

有人叹道,有一种忽悠叫国际惯例。中共正是如此忽悠百姓的。今天的中共学会了用“国际惯例”去包装“中国特色”,目的还是欺骗国人和世界,企图让其恶行逃避外界的眼睛,可见,其流氓本性从来都没有改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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