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命换钱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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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1. 汪源:男,中级法院副院长,于2007年8月24日死于石河子市第二附属医院。医生当时已签字其死于肝病。后来在送往火化厂时突然复活,被法院送回来,两天后于8月26日半夜2点左右真正死亡。8月27日出殡。汪源在死前曾向他的好友及同事打电话时说:“悔不该不听好友的劝告,不要接这个案子(指非法宣判法轮功修炼者的案子)每办一个案子奖金一万元,对不起这些炼功的人,也对不起自己的生命,太不值了。”同时告诉身边的同事别再干这件事,他就是例子!这种钱拿不得,用命去换。

2. 高番:在接手迫害法轮功的案子后,于2007年农历新年后暴死,也是死于癌症。

3. 徐军:石河子市公安局的一个头目,其生前曾迫害过大法弟子,于2007年6月底死亡。

4. 吴军:男,是农八师石河子中级法院的一个领导,于2007年6月24日死于脑溢血。他曾于07年6月20日左右接了非法判决法轮功修炼者的案子,同时给了他丰厚的奖金。他的母亲劝告他不要接这个案子,为了此事家人都快和他闹翻了,为他感到丢人,可吴军就是不听劝告,说什么:“能把我怎么样?钱不拿白不拿。”他的同事也劝他,他不听。他不相信会有报应。两天后,他在办公室一头栽倒,被迅速送往二医院抢救,醒来后于第二天6月24日死亡。连他母亲都认为这是报应。他是家中的独子,扔下妻儿、母亲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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