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劳教所恶警酷刑折磨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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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省锦州劳教所恶警一直对大法弟子非法体罚,并对反迫害的大法弟子酷刑折磨。以下为部份案例。

2007年8月8日,法轮功学员李连军不坐板凳,被二大队隔离。

13日上午8点多钟,李连军被关进大队,扣在铁笼子里。

15日上午法轮功学员李凯、刘源向教养院提出教养院应该立刻停止对法轮功学员长年搞体罚的非法迫害,并拒绝再坐板凳,同时提出应立即把李连军从铁笼子里放出来。

17日下午,法轮功学员李连军、刘源、李凯被扣在床上,24小时平躺。二大队大队长恶警李松涛还逼迫劳教人员(四防)严管法轮功学员,说动一下就用绳绑上或扣上(指脚),每天只许上四次厕所。

一段时间后,恶警又罚法轮功学员站着,两手铐在床头,每天从早上5点30分一直到晚上9点30分,每天站16小时,腿肿到用手一摁就出现深坑,这时再允许躺下,腿肿消一些再站起来。法轮功学员李凯最长一次站了12天,用大队长李松涛的话说,“再让你站你的肉皮都能蹦开。”

10月18日法轮功学员张国海提出不坐板凳,上午10时左右,被带到大队长办公室,恶警把两腿盘上带背扣,带上塑料安全帽用胶皮棒子打,把张脑袋打了5、6个鸡蛋大的包,两个劳教人员(四防)踢张国海肋部,警察张丕相穿皮鞋踢张国海肋部胸部。

随后李凯也被带到大队长办公室,教导员张春风把李凯绊倒,两腿盘上,拿绳绑上,大队长李松涛拿胶皮棒打后背两下,然后,张春风,带着两个劳教学员(四防)两次把李凯盘着的两腿向两侧拉到极限用绳绑上,长时间坐着,李连军被洗脑一个月,被强迫看诬蔑法轮功的录象,李连军,刘源遭到这种迫害长达四个月久。

另:二大队恶警张春风受贿事实

二零零七年三月初二大队劳教人员王德军(四防)求二大队当时的副大队长张春风(王曾经用各种好处贿赂过张)买一个清华紫光牌的MP3,当时王对张说,给我买一个清华紫光牌折MP3,给你拿400元钱,MP3也就200元钱,剩下200元钱打车钱啥的都在里呢。由于这个牌的MP3质量不好,换了两次也不行,王又给张拿了600元,花400元钱买了一个纽曼牌MP4,当时纽曼牌MP4是399元钱,王给了张200元钱好处费。王私下对当时的劳教人员李刚、高铭等人都说过,在二零零七年八月初,王又给已升任教导员的张春风买了一条人民大会堂香烟(120元),张即将休假,说是给他休假办事用。王每月还给张买四条五元一盒的香烟,只要张值夜班,张春风就叫王德军早晚给自己煮方便面。王私下对别人气愤的说我都花6000块钱才给我减2个月的期。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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