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户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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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这是一份迟到的报告。

当我们得知二零零二年八月初,陕西省西安市户县发生了对法轮功的群体迫害事件之后,就开始着手对事件的调查了解。由于西安市和户县“六一零”、公检法对大法学员的迫害都是秘密进行的,秘密绑架、秘密非法刑讯、秘密非法关押、秘密非法开庭审判,对迫害致死的大法学员秘密火化,加之许多当事人被长期非法关押,所以给调查事件的真相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经过几年的调查、落实,尽管对有些细节还没法查实,但对事件的全貌已基本清楚。现将这一群体迫害案的调查报告公诸于众,让人们了解西安市及户县“六一零”、公检法系统对法轮大法所犯下的罪行!

二零零二年初,当“天安门自焚”伪案发生后,为了揭穿骗局、救度众生,西安地区的大法学员在全市各区县开展了大规模的讲真相活动,引起了西安市“六一零”和西安市公安局的仇恨和惊慌。他们就制订了以户县为突破口对法轮功实施新一轮迫害的邪恶计划。

二零零二年八月初,户县“六一零”和户县公安局成立了“八二专案组”,抽调了国保大队、刑警大队和各派出所的警察,历时一个多月将户县、西安城区、咸阳和甘肃兰州〔在西安地区的〕四十多名大法弟子和帮助大法弟子的世人绑架到户县,制造了四十多人被酷刑折磨、一人被迫害致死、十人被非法判刑、八人被非法劳教或长期关押的严重后果,成为西安地区对法轮功学员群体迫害的又一大案。

一、四十一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当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

户县地区二十一人:高美娃、潘芳丽、李玉华、王宏、王莉、王红、肖真勇、耿军民、刘俊义、张卫斌、肖春红、张莲蕊、刘淑燕、戴莲、徐清凤、周亚婷、白秀英、杨芳莉、吕秀霞、吴廷玉、王明花;

西安地区十六人:杨恒青、雷涵、刘芳、王维真、耿艳萍、党竹林、张芳、高碧莲、相桂枝、张桂英、龙爱琴、闫安芳、冯亚云、孙秀花、孙秀文、方立婷;

咸阳地区一人:马金娥;

甘肃兰州地区三人:韩旭、郗丽琳、张萍。

二、遭绑架者都被非法抄家和抢劫

上述四十一名大法学员和多名帮助大法弟子的世人遭到被非法抄家和抢劫,抢走了许多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现金和外币〔数目不详〕;抢劫了至少十台电脑、激光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等印刷设备。

三、被绑架者都遭到酷刑折磨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都被送到山沟里一个秘密住所遭受酷刑折磨、毒打、逼供。有的被反捆吊挂用细绳抽打,有的被蒙上黑头罩拳打脚踢、扇耳光、用钝器砸脖子,有的被戴上手铐、脚镣长期下蹲,有的坐老虎凳,有的连续几昼夜不得睡觉,有的不准吃喝、不准上厕所。一些残害大法弟子的恶警连年近七旬的老年女大法弟子都不饶过,致使有人被毒打昏死、休克。大法弟子王维真就是在酷刑折磨中被迫害致死的。

四、大法弟子王维真被毒打致死,警方却制造坠楼自杀假相

王维真(原名王大卫),男,原西安红安公司工程师,本科学历,被迫害时五十七岁。二零零二年九月一日被绑架,多次遭到毒打和酷刑折磨,于二零零二年九月六日在刑讯过程中死亡。

王维真死亡的消息,警方一直对王维真之妻马金娥(同时被绑架)保密搪塞,将她异地隔离关押并派十人严格监视。经过马金娥的绝食抗议,二十多天后户县政法委才派两人告诉说王维真“跳楼自杀”、头部着地而亡;当即遭到马的反驳,指出王不可能自杀、一定是他杀,政法委的人不敢抬头、无言以对,仓皇离去。在马的强烈要求下,才被允许看视王的遗体。发现王的头部完好无伤、遍体伤痕尤以腰部伤的最重。马当场正言:“他遍体是伤肯定是被打死的,就连我都被毒打的休克过。既然对我说跳楼时是头着地,为什么头部无伤而腰部伤痕最重?一定是将人打死后从楼上抬着扔下的!”提出要让王的亲属、律师和法医一块验尸鉴定,当即遭到拒绝,王的遗体被强行火化。事后,户县公安局在王的亲属强烈谴责下,付了三万元的赔偿费。

既然说王维真是跳楼自杀,为什么迟迟不敢告知其妻马金娥?既然说王是头部着地而亡,为什么头部无伤而其它部位伤痕累累?既然说是自杀,为什么不敢让王的亲属和律师到场与法医同时验尸作证?既然说是自杀,户县公安局为什么还甘愿向王的亲属进行赔偿?

种种迹象表明,王维真的坠楼是户县警方为逃脱打人致死的罪责、故意制造的跳楼自杀假相!这正是他们对江泽民所制定的对法轮功“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法西斯政策的忠实执行。

马金娥将她的所见写成书面材料送到有关部门,但无人理睬。

五、被绑架者遭到非法拘禁和精神折磨

二零零二年九月初,被绑架的大法学员被以“监视居住”的名义关押到户县□家滩戒毒所这座黑监狱里。人人被关入小号、铁门紧锁、警察严守,每天只能有不到一个小时的放风时间。一日两餐极差的饭食,还要向大法学员的家属勒索每天十元的伙食费。

三个月的非法拘禁使大法学员受到极大的摧残。二零零二年大法学员发起了反迫害的集体绝食抗议,引起了西安市“六一零”、市公安局及户县公安局的震动和惊慌。他们又将这些大法学员绑架到西安市“六一零”的洗脑班(位于西安市工人疗养院),进行精神迫害。

西安市“六一零”的头目对这期洗脑班亲自督阵,派了一名处长和多名干部参与指挥迫害。户县“六一零”抽调了公安、交警、各派出所警察及各大企业的“六一零” 人员近百人,对被迫害的大法学员严格管制。每位大法学员被关在一个小房子,两个帮教随时监视,不许炼功,不许出房门一步,被迫看洗脑录像,看污蔑大法的书籍、资料、写思想汇报。洗脑班用恐吓、威逼、引诱等手段,对大法学员进行折磨,强迫转化。

二零零三年一月底,十八名坚决不“转化”的大法学员被非法逮捕、劳教和延期非法关押。

六、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三年四月份,西安市户县检察院对十名大法学员非法起诉、由户县法院非法开庭审理。开庭在两处进行,四面警察戒备森严、对外严格保密,开庭时被迫害大法学员的亲属和单位的领导统统不许旁听,秘密审判,对这十名大法学员做出有罪的非法判决,后又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非法裁定。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学员是:

韩旭:甘肃省地毯进出口公司职工,本科学历。被判刑十年;
王莉:咸阳铁路段户县站职工,中专学历。被判刑八年;
王宏: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户县支公司职工,高中学历。被判刑八年;
杨恒青:原西安科技学院(现西安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副厅级干部)、教授,本科学历。被判刑七年;
郗丽琳:原兰州商学院医师,大专学历。被判刑七年;
耿艳萍:西北航空公司职工,大专学历。被判刑七年;
方立婷:西安科技大学职工子女,大专学历。被判刑四年;
潘芳利:户县余下镇农民,初中学历。被判刑三年;
刘芳:西北工业大学教师、博士后,本科学历。被判刑三年缓期五年;
李玉华:原惠安化工厂职工。被判刑三年缓期三年。

其中八名大法学员被分别非法关押在渭南第二监狱、西安曲江监狱、西安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七、八名大法学员被非法劳教或非法延期关押

这八名大法学员是:雷涵(西北政法大学教授)、马金娥(咸阳)、王明花(户县)、肖真勇(户且)、刘俊义(户县)、徐清凤(户县)、周亚婷(户县)、张莲蕊(户县)。

其中有六名大法学员是由西安市劳教委非法判处劳教,被关押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枣子河劳教所继续迫害;另两名大法学员被非法关押到莲湖区看守所继续迫害。

八、本案实施迫害的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责任单位:西安市“六一零”、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中级法院、西安市劳教委、户县“六一零”、户县公安局、户县政法委、户县人民检察院、户县法院

主要责任人:
西安市“六一零”头目:张兆云
西安市公安局长:刘平
户县“六一零”头目:张景民(户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户县公安局局长:刘志金
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恶警(审讯组组长):樊和德
户县公安局恶警(专案组成员):杨敏亮
户县公安局恶警(专案组成员):周党普
参与绑架、残害大法学员的户县警察:邓元礼、严迪欧、徐涛、沈森林、严继龙、闫长义、陈临江、王永安、张涛、孙峰、刘敏、黄凯、杜召、刘毅等。

我们以十分沉重的心情写完了这篇调查报告,深切怀念被迫害致死的王维真同修!深切牵挂那些至今在监狱中遭受迫害的同修。

在西安市一个小小的户县就发生了有四十多名大法学员被绑架而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群体迫害大案。在这四十多人中,有二十多岁的青年,也有年近七旬的白发老人;有辛勤耕耘的农民,也有为国家做出过贡献的教授、博士后、工程师、医师,还有共产党的领导干部。他们只是因为同一个信仰“真、善、忍”的追求,同一个讲清真相、救度世人的善良愿望,在宪法赋予的权利下做了一个大法弟子该做的事,却遭到了绑架、被毒打和酷刑折磨,被非法判刑、劳教,有的还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尽管这起案件只是反映了迫害法轮功的冰山之一角,但已足以证明这场祸及全国长达十年的迫害之残酷与邪恶!

善恶有报,天网恢恢。在这里,我们坦诚告诫西安市和陕西省“六一零”、公检法司系统一切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们,对法轮大法的每一款罪行都将象上述调查报告那样被记录在案,都将得到追查和清算!你们唯一的出路就是尽快了解真相、真诚相信法轮大法的美好,认识共产党的邪恶本质,改邪归正、善待大法弟子,立功赎罪、弥补过失,为自己争取一个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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