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房产店女经理被诬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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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继沈阳法轮功学员屠秀娟被非法判刑三年后,现得知,与屠秀娟一起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王朝晖,约于去年被沈阳市沈河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现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

中共的法院对王朝晖的非法庭审是秘密进行的,既不公布也没告诉家人。王朝晖家人新年后去沈阳市看守所给王朝晖送衣物时,才被告之人已不在该看守所了。

屠秀娟、王朝晖是“和合缘房产店”的两位女经理,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遭到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公安分局警察劫持和抄家。王朝晖被沈河区国保大队便衣警察戴上黑头套、手铐并遭暴力殴打。二零零九年十一月,沈河区法院对屠秀娟非法庭审、诬判三年徒刑。沈河区法院对王朝晖非法判刑四年。具体日期、参与人员待查。

王朝晖今年四十一岁,已修炼法轮功十二年,她不仅身体健康了,为人也更加热情爽朗,朋友们评价她:“宁可自己吃亏,也不让别人吃亏。”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王朝晖因为坚持信仰、说明法轮功真相,屡遭迫害,曾在北京的劳教所被用酷刑手段洗脑:上“死人床”、“吊铐”等。

附相关单位信息:

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区分局国保大队
地址:沈阳市沈阳路东华南巷4号,邮编:110011
电话:024-24842260
沈阳市沈河国保大队赵洪涛:13904024113,办:024-24850789,宅:024-24849412、024-22948340
住址:沈河区小西路(大西电子市场北侧)
沈河区国保大队警察赵晨手机:13700010698 ,李龙电话:8116669,张浩电话:024-24847879
张姓警察办公电话:024-24842879
沈河区法官李红电话:024-84119982

沈河区检察院
地址:沈河区正阳街206号
邮编:110011
电话:024--24844596、024-24843920
沈河区检察院内勤电话:024-24854965
沈河区检察院阎旭电话:024-24843959
沈河区检察院付维国:024-24843760
下设8个部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反贪污贿赂部门、法纪检查部门、审查追捕部门、审查起诉部门、监所检察部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
沈河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宇航
沈河区检察院检察员:高峻、韩晓东、佟晔
部份工作人员:王迪、王建坤、王明谦、孙学礼、陈晓博、孙凯、杨德群、傅强、梁多、高崇、何深、赵岗、杨献民、杨日新、闵卓、纪慧敏、朱积中、李朝霞、韩卫海、李佩华、蔡钢军

沈河区法院
地址:沈河区承德路7号
邮编:110011
沈河区法院院长:岳明伟
沈河区法院执行二庭庭长:王伟
沈河区法院民三庭副庭长:艾岚
沈河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姜延新、高虹、李红、李平、张克明、周全、曾智、王端鹏、卫天亮、赵秋勋、李连运、高挥、朱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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