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法制教育学校”迫害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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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

一、迫害概述
(一)洗脑班“学员”之来源
(二)黑监狱
(三)关押婴儿,将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
(四)敛财
二、迫害手段
(一)强制灌输谎言
(二)加建禁闭室施虐
(三)扎成“虾米”捆绑吊起
三、部份严重迫害案例
(一)刘少波在开班第九天被迫害致死
(二)多次被绑架入洗脑班,陈承勇惨死
(三)范美霞自诉在海珠区洗脑班所经历的酷刑
(四)广东省口腔医院护士自诉遭海珠洗脑班迫害
(五)吴秀花自述在养老院被强制洗脑、遭酷刑
(六)遭海珠区洗脑班迫害的部份法轮功学员
四、恶人榜
(一)首恶李瑞民
(二)郭广平
(三)余强
(四)其它
五、结语

由香港人捐建的养老院里私设着黑监狱!——这闻所未闻、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就发生在中国广州。在洛溪大桥桥脚,广州大道南1690~1694号,有一座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设4000平方米广场式花园的建筑物,这是一位香港人士捐款港币350万元而建的海珠区区级养老院——“海珠区何贵荣夫人福利院”。而在2001年初至2005年间,海珠区政法委、“610”办(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却秘密的在养老院的顶层九楼和十楼天台办了一所“海珠区法制教育学校”——国际社会公认为“洗脑班”的黑监狱。

海珠区何贵荣夫人福利院外观,洗脑班设于顶楼

这所黑监狱劫持了逾百人次的广州市海珠区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洗脑和残酷迫害。洗脑班仅开设九天,65岁的刘少波就被其迫害致死;原广州造纸厂电工陈承勇多次被绑架入洗脑班,被迫离开出生仅8个月的女儿流离失所,6个月后发现惨死在草棚,死时年仅34岁;洗脑班对哺乳期的妇女都不放过,连她们未满一岁、嗷嗷待哺的婴儿也一起被关进来。沈元慧在遭受惨无人道的“扎棕”式捆绑酷刑后,马上全身瘫痪。为了关押林姓女法轮功学员,洗脑班强制拉她去医院做“人工流产”……

2004年10月,“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发布的“首批被追查的各省市洗脑班及责任人”公告中,广州市海珠区洗脑班(何贵荣夫人福利院)及其成员李瑞民、郭广平,已然在列。

一、迫害概述

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起,强制洗脑班(中共官方为了掩盖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多称为“法制教育学校”、“关爱学校“、“学习班“等等)遍布全国,成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重要场所。中共邪党各级人员不经任何法律程序、不用办理任何手续,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便把法轮功学员抓进洗脑班长期关押,实施暴力“转化”,里面发生的恶性案件亦禁止媒体曝光。

海珠区作为广州市迫害最严重的区之一,不仅办了位于福利院的区级洗脑班,而且在没有区级洗脑班之前,就由各街道、派出所、重要企事业单位等各自开设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转化”。例如:海幢街道办于2000年7月、9月、12月在南华东路辰星酒店7楼办过3期班;赤岗街道办在新港中路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招待所三楼办班,凤阳街道办在某招待所办班。年近八旬的广东教育学院工程师陈宪章,曾获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1999年7月20日迫害开始后被非法监视居住长达一年多时间,其中2000年12月18日至2001年2月 6日就被劫持在设在新港湾中路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招待所三楼的赤岗街道洗脑班遭迫害。

2001年初起,迫害加剧,是年4月10日海珠区“610办公室”将本区内分散办的洗脑班合并,在“海珠区何贵荣夫人福利院”九楼设立“海珠区法制教育学校”,作为海珠区迫害法轮功的一个固定据点,常年举办。

洗脑班的存在本身就是违宪的、非法的,加上没有任何国家机关对其监管,没有社会舆论监督,其迫害之肆无忌惮也就可想而知了。

至2005年,迫害大势已去,邪恶势力收缩力量,广州市各区不再办洗脑班,仅保留了“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这个市一级的洗脑班,海珠区洗脑班即告解体。然而,迫害仍在继续。

(一)洗脑班“学员”之来源

2001年4月10日,海珠区洗脑班开办第一期班,共劫持了15名法轮功学员(6男9女),年龄从二十多岁到六十多岁不等。这批法轮功学员被关在这里之前,绝大部份已在别处(出租屋、酒店房间、派出所等)被关押了2至6月不等。有的因发传单、上京证实法,有的则完全是被警察无辜从家中、单位中强行带走。法轮功学员被关期间的费用要全部自费。洗脑班声称3个月仍未转化的,直接送劳教3年。该班所谓的“班主任”是海珠区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李瑞民。

在四年多的时间里,为了绑架法轮功学员入洗脑班,海珠区“610办公室”、街道办、居委用了很多卑鄙手段,除绑架外,还以“谈话”,“来居委会填写计生资料”等诱骗,法轮功学员一去就马上失去人身自由。

例如:2001年7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职工刘伯起,上班期间被本单位和海珠区610办公室、江南中街派出所、江南中街综合治理办公室有关人员,强行送到海珠区洗脑班,进行所谓“法制教育”。此时,刘伯起七十多岁的父亲正在医院住院,诊断为脑血栓、发高烧、昏迷不醒,医院发出病危通知书。家人把通知告诉刘伯起的单位,希望本着人道主义,放刘伯起回家看望父亲。但得到答复是,刘伯起及其妻子必须写保证,而且还要保证刘再回那个非法的“法制班”接受洗脑,夫妇俩人每人写两份,一份给中国人民银行总部,一份给所谓的“法制”学习班负责人,否则就不准刘去医院看望父亲。不知是哪条法律这样规定?“法制教育学校”打着法律的旗号侵犯人权、践踏法律,是真正的违法者。

例如:家住海珠区昌冈中路167号1403房的法轮功学员黄芝玲,50多岁,退休。2004年7月因她在街上与人讲及自己修炼法轮功的好处,法轮功是无辜被迫害的,被非法抓去拘留15天。7月22日黄芝玲刚被释放回家,便被广州市海珠区“610”人员、警察、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一行七人(其中一人姓吴,其余都支支吾吾不敢报自己的真实姓名),非法上门搜查房屋,掠去一切与法轮功相关的东西,并哄骗说“谈谈话”,将黄芝玲劫持到了海珠区洗脑班。

又如:海珠区崔姓女法轮功学员,时年54岁,2001年8月24日早约9时许,一警察与另三位便衣(其中一位为街道办事处女工作人员)到其女婿家,女儿、女婿说崔买菜去没回,这四人就坐下来喝茶等其回家,并骗其女儿、女婿说是单位领导要找她谈话,以此为由把其骗至洗脑班。

例如:马建容、何密兰,二零零四年二月被海珠区“610”恶人和恶警绑架。何密兰是被四个恶人抬出屋强行绑架到海珠区洗脑班的。

又如:王玉培、王青梅父女俩被海珠区“610”、派出所、街道等部门的人强抓到出租屋关押,2001年4月中旬父女俩被转移到福利院的九楼内的洗脑班,在将近一年时间里,不让他们见家人,父女俩也不让相见。

(二)黑监狱

“何贵荣夫人福利院”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楼高9层,洗脑班设在第九层。洗脑班所在楼层与福利院其它楼层不同,其窗户和阳台被铁架密密围住,被非法关押在这里的法轮功学员绝大多数都是一个人关一间房间,配两至三名人(均是下岗人员或涉世未深的农村青年)24小时轮班监视,陪吃陪住,每天记录法轮功学员言行,禁止法轮功学员学法炼功。另外,房外通道还有多名警察、保安等人员昼夜巡逻。

法轮功学员被严格限制人身自由(禁止踏出房门半步)、限制言论(禁止未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之间交谈,打招呼)、限制坐的姿势(禁止以单盘或双盘的姿势坐)等。房门上还装有“猫眼”小孔,便于警察、保安等人随时从房外观察房内情况。半夜这些人也是随时开门进房内监视。

坚强不屈的法轮功学员被单独关在一个房间,不准出来见其他人,连吃饭都不准出来。有些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此超过了一年时间。

该班逢周六、日为家属接见日。家属探视须提前到所属街道的“综合治理办公室”开证明,记录身份证,姓名,经批准后,带齐证明、身份证方可探视。见面时有工作人员在场监视。家属送去的物品须经严格检查。如法轮功学员家里还有其他炼功人,则不准其探视,除非已被“转化”。

(三)关押婴儿,将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

海珠区“610”人员丧尽天良,把法轮功学员的孩子甚至婴儿也关进洗脑班。一名法轮功学员见证说:

2000年11月我由于发真相资料被抓。因没说名字和具体情况被送广州水荫路沙河收容所。……12月26日我被家里人拿相片到收容所认出,马上被海珠区海幢街派出所强行送到海珠区办的洗脑班,所在地是何贵荣夫人福利院。那里非法关押了十四名法轮功学员,有两个女学员,一个叫李璐,一个叫陈淑兰,分别带着不满一岁的小孩关在这里。一个叫刘少波的法轮功学员,55岁,被迫害致死,却被说成是心脏病发作。最近刚从明慧上得知一个名叫陈承勇的学员被迫害致死。(【明慧网 2001年8月5日】我在广州收容所、戒毒所的遭遇和见闻)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一月八日《广州海珠区海幢街各居委、610、派出所迫害法轮功学员事例》一文中的相关报道:

2000年9月25日,海珠区海幢街不法人员又非法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到辰星酒店7楼办洗脑班,其中有陈惠兰和她6个多月的婴儿,还有法轮功学员谭健民、丘小云、钟伟超、李峭松。

2000年12月15日海珠区海幢街不法人员再次非法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到辰星酒店7楼,其中有陈惠兰和她9个多月的婴儿、李露和她不足1岁的儿子,还有法轮功学员丘小云、谭炳新、李峭松、于爱华、李丽娟。

2000年7月17日海珠区海幢街不法人员非法绑架十几名法轮功学员,劫持在海珠区南华东路辰星酒店7楼15天,其中有李丽娟和11岁的女儿吴昊、谭炳新和10岁的儿子谭健民,还有法轮功学员肖伟英、于爱华、丘小云、吴秀花、梁顺娣。

对好人非法拘禁不说,还让他们的孩子也陪着坐牢,甚至嗷嗷待哺的婴儿也不放过,可见中共所说的当前是什么“人权最好时期”,真是莫大的讽刺,什么“依法治国”、“以德治国”都是欺骗、愚弄人民的鬼话。

(四)敛财

海珠区洗脑班开办时原打算每名法轮功学员每月收1000元所谓的“办班费”,有工作的向其单位索要数千元的“赞助费”,“伙食费”原打算高价预收,后因各方面人员反应激烈,“办班费”及“赞助费”暂时没有收,“伙食费”则按实际餐数收取。

2001年10月,因为王青梅已没钱交伙食费,而洗脑班还逼迫她交钱,于是法轮功学员们又再一次以绝食抵制迫害。绝食期间,法轮功学员被多次灌食。王青梅更遭捆绑,被强行打镇静剂,手臂都被打肿。更甚者,三个恶人捂她的嘴,差点把她闷死过去。

此外,街道办每绑架一名法轮功学员送至洗脑班要雇两名临时工当“夹控”,于是洗脑班与街道相勾结,利用临时工名额的空子发黑财。例如,昌岗街道将已经解雇的临时工或根本不存在的临工造册发薪,让其他临时工代签代收,然后将代签收的工资转送给海珠区洗脑班。

二、迫害手段

(一)强制灌输谎言

海珠区洗脑班装备了闭路电视,每天八小时连续反复播放“焦点谎谈”和其它诬蔑大法的电视录像,强迫法轮功学员收看,或者放高音喇叭强迫收听,恶警们采取全天贴身看管。如果不看,就对抵制迫害的弟子大打出手,大骂大叫,再不就把法轮功学员用封箱胶捆在椅子上强迫观看录像,同时还诽谤师父,玷污师父法像,对女弟子进行人格侮辱。对不顺从其意者24小时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不准洗澡、不准坐。只要一闭眼,他们马上踢腿、打头、打脸、拔脚毛、推人,用钥匙敲头、用劲拍门、拍台子等,再不从,就罚关到设在楼顶天台临时搭建的禁闭监仓里禁闭。还经常把法轮功学员拉去广州第一劳教所、槎头女子劳教遭所受邪悟的人围攻,或叫邪悟者来洗脑班散布荒谬的言论。

据明慧网2002年7月3日报道:最近这种卑鄙无能的做法(使用闭路电视高强度洗脑)被推广,位于槎头劳教所旁边的广州市法制学校(广州市法西斯学校)现在正在装备这样的闭路电视,准备如法炮制。

(二)加建禁闭室施虐

洗脑班在十楼天台加建了2个监仓作禁闭室,各装有一个红外线彩色监视器,一个对讲监听器。监控室设在九楼走廊,有2台连接监视器的电视机,2台录像机,2台录音机,24小时严密监视禁闭在监仓里的法轮功学员的举动。

十楼监仓里有张用砖、水泥砌成的“床”,“床”的一头是厕所,比“床”还高,中间仅隔一堵矮墙。弟子在此洗澡,上厕所,九楼监控里的人看得清清楚楚。水龙头的总闸在外边。“床”对着用很粗的实心铁棍造的门,旁边的墙上开了一个小口用来递水递饭。

其中一个监仓的“床”上被恶人用玻璃纤维板嵌压满了师父照片。在“床”与门之间很窄的通道上又砌了长长一条台阶,使法轮功学员不能睡在床上也别想睡地上。有法轮功学员紧贴着铁门靠着,恶警李清华就用冷水从头上泼下来,反复泼了几次。有法轮功学员睡在“床”与厕所的窄窄的矮墙上,几个恶人就上来把她拖下来。

不但如此,还常限水限食,不给洗漱用的日用品。停水时少则四五天,多则十多天,不能洗澡,不能冲厕所。

在监仓外有两台大风扇。夏天,天台的温度高达40多度,又闷又热,监仓就象个烤箱,法轮功学员大汗淋漓,但监管人员绝不会开风扇。还有两个大功率音箱,常日夜不定时地大开喇叭,噪音干扰,就连六、七十岁的老人也被这样折磨。如法轮功学员炼功马上就会被监管人员捆绑,打骂,开喇叭放噪音干扰。

监管人员经常推迟送饭,有时只给一点点食物,有时甚至不给吃的,让法轮功学员挨饿。法轮功学员绝食抵制迫害,几个恶人就强行按住人灌食,法轮功学员咬紧牙,恶人就扯头发,捏鼻子不让呼吸,恶警还告诉保安:“使劲捏,不用怕,死了不用你负责,白死。”要吃饭的不让吃,不吃了又要往死里灌。可见这帮人哪有人性,恶毒至极。

而且还不许睡觉,洗澡、入厕全在暴露之中。看到学员洗头、洗澡,有意中途断水折磨。

令人发指的是:把法轮功创始人的照片铺在地上,强迫学员……。恶人李瑞民还指使人把法轮功创始人的名字用油漆喷在监仓厕所的坑里,边上,台阶上,地上,“床”上。法轮功学员把字刮掉就遭毒打,捆绑,不给饭吃,阴冷的雨天拿走垫被。这样刮了喷,喷了又刮共3次。

到2004年1、2月左右,慑于明慧网对迫害的揭露,海珠洗脑班为销毁迫害证据,才把加建的禁闭室拆掉。

(三)扎成“虾米”捆绑吊起

2002年12月初,洗脑班开始对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加重迫害,采用的一种能够致人残废的酷刑折磨所有不愿放弃信仰的法轮功修炼者,把人折叠扎成“虾米”状,又叫“扎粽”。

被绑的法轮功学员

恶人李瑞民找来广州第一劳教所二大队的教导员李国明,管教黎伟成,亲自动手示范捆绑法轮功学员(如图):把学员的双手反向背后,使劲向上拉捆住,再与肩头捆绑,两腿被强行盘起来且两膝被捆拢,间距只有十几公分,再把身体使劲下压贴在盘着的腿上又捆一番,整个人头朝下垂在两膝间捆成一团,被捆的人很难喘过气来。这还不算,最后又用从天花板垂下的布条吊着被捆在后背的双手,使臀部刚刚着地。

然后恶人们一边骂一边把师父的照片及复印照片七八张塞到女弟子的上身,下身的衣、裤里,动作极其下流,捆一次塞一次。有的遭多次捆绑,直到被捆的人头晕、身体发紫,这时恶人才松一松。它们还疯狂叫嚣:“我们帮你炼功,帮你是为了你好。”多邪恶啊!致使被捆绑的人全身疼痛,没知觉、头晕、手伤残,此酷刑使人生不如死。当放松时人都不能动了。

法轮功学员范美霞被绑架入洗脑班没几天,恶徒们就迫不及待地对她实施了这种酷刑:他们把她双腿盘起,两膝并拢捆紧,双手反扭向背后再使劲上拉捆住后,与两肩相捆绑,然后把上身压在盘着的腿上一并捆绑,头朝下垂在两膝间捆成一团,最后用吊在天花板上的布条吊起捆在背后的双手,把身体拉至刚刚着地的角度。被这般折磨后的范美霞右手掌失去了知觉,手臂整日麻痛,五个月后才渐渐得到恢复。

法轮功学员沈元慧2001年2月被广州市海珠区六一零、江南中街综治办及居委会恶人绑架到海珠区洗脑班(当时在旧小港派出所,后移至广州大道南的何贵荣夫人福利院九楼)迫害,遭受各种体罚及精神迫害(如一个月不许睡觉),一直未放回家。2002年12月,迫害升级,沈元慧和十几个法轮功学员先后被调至该楼的十楼受折磨,遭受了惨无人道的“扎粽”式捆绑酷刑。2002年12月12日,洗脑班3个恶徒从下午3点多开始捆绑沈元慧,中途不准上厕所、没有饭吃,每隔一小时左右松开几分钟,逼问转不转化,若不妥协,则反复再绑,加重痛苦,这样反复绑了6次,直到晚上10点多沈元慧无法承受被迫妥协才松绑。解下来时,除了脖子外,全身不能动、基本失去知觉。之后瘫痪在床十多天,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不能转身。沈元慧在修炼前就体质相当虚弱,修炼后才强健起来,从镇压开始,健康状况不断明显衰退,经历多次绝食和长期持续不断的精神和肉体的严重摧残,特别是这次捆绑后,健康状况马上象滑滑梯一样每况愈下,留下内伤和后遗症,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连日常生活自理也成问题。

三、部份严重迫害案例

(一)刘少波在开班第九天被迫害致死

2001年4月10日开始,海珠区由原来各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分散办洗脑班变为在何贵荣夫人福利院集中办班。集中办班没几天,一名65岁男法轮功学员刘少波,于 2001年4月18日昏迷,大小便失禁。昏迷期间,该学习班工作人员互相推责任,拖延了一段时间才送医院。最后他于4月19日早上在医院去世。但医院检查不出任何原因,后来胡乱安上一个“糖尿病”的病因草率了结此事。(【明慧网2001年5月9日】《广州海珠区“学习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违法事实》)

(二)多次被绑架入洗脑班,陈承勇惨死

唯一的全家福,左起:陈承勇(被迫害致死),女儿法度(6个月),妻子戴志珍

陈承勇,男,34岁,一米八的个头,他和他的父亲、姐姐原都是广州造纸厂职工。他的父亲原来患严重尿毒症炼了法轮功3个月就痊愈了,在单位和周围的人中产生了很大轰动,1996年陈承勇和姐姐也走入了修炼。1999年10月他进京上访抗议对法轮功的打压,被送回广州关押15天,受到单位开除。2000年1 月,他因公开炼功,又被关押了15天。2000年7月他被海珠区南石头街道办事处送街道开办的洗脑班3周,遭受一连七天不让睡觉的折磨。连一分钟都不让睡,被迫看诽谤大法的录像,他一困,洗脑班的警察及管教就踢他,打他,泼凉水,使出一切手段不让他睡觉,还对他说如果他不放弃法轮功,就对他没完。2000年12月31日他带着妻子、女儿再次上京,回到广州4天后又被绑架。2001年1月10日那是他的妻子最后一次见到他,那时他的女儿才8个月大,还没喊过一声“爸爸”,他的妻子戴志珍是澳洲公民,由于签证到期不得不离开中国,谁知一别竟成永诀。

回到澳洲的戴志珍6个月后等来的却是丈夫的死讯。2001年7月的一天,戴志珍从房友手中接过了一张从明慧网上下载的消息:“近日传出陈承勇已死于一茅棚内,其姐姐认尸时,发现尸体已开始变质、变味,估计已死去一段时间才通知家人。所以,陈在哪里死的,怎么死的?都是疑问。打电话到他家想了解情况,都不是他的家人来接电话,而是一些陌生男子接的电话,而且向打电话的人盘问许多问题。估计是公安。”戴志珍回忆当时的悲痛情景:“我一看就傻了,整个人在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我心都碎了。我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面,谁也不想见。第二天早上我的头发全白了……一夜白了头。这种痛苦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2005年12月8日明慧网《跨越千山万水》)

陈承勇在2001年1月被海珠区610绑架后失踪,那么他去了哪里呢?原来是被海珠区南石头街道综治办余强拉去关进了洗脑班。之后再无音讯,直到他的尸体在郊区一个小棚子里被发现,此时尸体已经开始腐烂。陈承勇的死讯在明慧网披露后几天,海珠区610非常恐惧,把前去认尸的陈承勇的姐姐陈承燕也绑架进了洗脑班,并不顾其胞弟尸骨未寒,在8月又非法将她劳教两年。陈承勇的父亲经受不住这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承受不住刚刚痛失爱子又闻爱女被劳教的巨大打击,于2001年9月含冤离开了人世。戴志珍欲前往中国取回丈夫的骨灰,但是,中国驻澳洲悉尼大使馆的官员竟拒发签证。8个月后,在澳大利亚政府的帮助下,才把陈承勇的骨灰运到澳洲。

(三)范美霞自诉在海珠区洗脑班所经历的酷刑

范美霞,女,现年 49岁,家住广州市海珠区紫来大街周凛巷6号后座。因精神疲倦,四肢乏力,在家休养没有参加社会工作多年。1996年有幸修炼法轮大法后,自己努力地按 “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放淡名利之心,心身得到不断的净化,精神道德和身体健康状况都是向好的方面变化着,工作能力也得到了恢复。迫害爆发后,广州市610歹徒对范美霞进行了残酷迫害。以下为其2004年自诉受迫害经历中的海珠洗脑班部份:

2001年9月13日,我正在家煮早饭,江南西街派出所的警察和江南西街综治办的吴咏梅(女)等一群人闯了进来,他们以有领导找我谈话为名,强行将我劫持到江南西街派出所后再将我转到海珠区洗脑班。七个多月后,海珠区洗脑班的不法人员“转化”不了我,于是在2002年4月29日把我转到广州市黄埔红山洗脑班。在这惨无人道的法西斯洗脑班里,我受到了多种残酷至极的酷刑折磨。……

我在黄埔洗脑班过了七个多月的日子,暴徒们在我身上用尽了多种酷刑折磨迫害后还是“转化”不了我。 2002年12月17日我被转回海珠区洗脑班。在这里,恶徒们迫不及待的对我抓紧迫害,四天后强迫我抄写谩骂大法的书籍,我不从,就将我关在洗脑班九楼走廊尽头的小房里,12月下旬的天气非常寒冷,我在这里被日夜剥夺了睡眠。

几天后,房间监管人员吴小红(女)将我骗到洗脑班的十楼,这里有两所监房,站在监房前,吴小红说,你想清楚了吗?如你不“转化”,你熬得过今天,熬不过明天,他们看我还是不肯“转化”,就来了几名“协管”恶徒,其中有袁玉萍(女)、车迎春(女)、陈玉燕(女)、吴金霞(女)等人,强行将我按坐在监房的地上,将我双腿盘起,双手反扭在身背后,再把我上身强行叠在被盘起的双腿上捆成一团[见图4],其间恶徒袁玉萍在我的身后抓住我已被反扭在身后的双手的各手腕处使劲狠毒把我的双手背相互积压后捆绑在身背后,最后又从监房顶吊下来一条布条吊起捆在我身背的双手,使我的身体刚着地,经他们这番折磨后,我右手掌和手背的肌肉失去了知觉、麻痛,5个月后才得到恢复。(【明慧网 2004年9月3日】广州市610歹徒对范美霞的迫害(图))

(四)广东省口腔医院护士自诉遭海珠洗脑班迫害

林倩,女,广东省口腔医院护士;丈夫饶卓元,在广州市卫生防疫站工作,夫妻两人都修炼法轮大法,在邪恶对大法进行残酷迫害的日子,由于他们坚持自己的信仰,饶卓元在被劫持到广州市第一劳教所期间被迫害致死,年仅三十四岁;林倩长期遭受精神和肉体的折磨,被迫出走国外,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庭就这样破碎了。以下为林倩自诉中受海珠区洗脑班迫害部份。

2002年1月19日,饶卓元(从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保外就医)在家养病期间,海珠区610丧心病狂,教唆我单位(广东省口腔医院)人保科科长黎绮和到我科室把我骗到六楼办公室。我上去后看到我医院院长章锦才、欧尧、薛国初都在那里。他们对我说没有办法保我了,这次得让恶警绑我走了。当时已有四个恶警分别在六楼的电梯口,楼梯口把守着。我想走脱,不想让恶警架走,但所有的通道都被恶人堵住了,要走就只能跳楼了。当押我到一楼停车场时,我想跑,又被恶警抱住了。当他们硬塞我上车时,我大声的揭露他们的邪恶。当时在停车场有几十个人围观,其中有一位是我的病人。这位病人到我科看病告诉了我科室的同事他们才知道我被绑架了。就这样我身穿着白大褂,头戴着白帽子,被强行绑架到位于广州市江燕路海富花园里的海珠区昌岗街派出所关押了24小时。

在昌岗派出所关押24小时后,2002年1月20日,我被劫持到位于广州大道南1690—1694号“何贵荣夫人福利院”九楼的海珠区所谓“法制学校”强行洗脑。洗脑班强迫所有的法轮功学员看“天安门自焚”,“傅怡彬杀亲”等一些诽谤我们师父,对法轮功进行栽赃陷害的录像电视,以及其它诬蔑、攻击法轮功的文字材料;还用“不转化”就得送劳教的话来威胁我,企图从精神、思想的各个方面来摧毁我,强迫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并指派专人对我进行24小时的夹控监视,并限制我不能走出房门半步。后来又把我换到“单人房”,只有吃饭的时间才能看见人。

我被劫持在洗脑班期间,一直都不让我丈夫来看我。我婆婆来看我,也被恶警李清华挡住不让见。在我被关押期间我的家人承受了很大的精神压力:我二哥、三哥千里迢迢来洗脑班看我;我母亲病在家里生活不能自理却又没人帮她;我女儿也很难见到妈妈;侄子、侄女怕我失去工作到我单位去要求放人;洗脑班还强迫我家人每天给他们一百元人民币。直到我丈夫于2002年6月14日再次被广州市610、天河区610、海珠区610和广州市第一劳教所的恶警闯到家里强行绑架到花都赤泥第一劳教所后的第三天,6月19日不法人员才把我从洗脑班放回家。

……2002年8月5日晚上八时左右,花都市人民医院的院长通过海珠区610人员知道我家电话后通知我及家人,说饶卓元已故。这一天,他才三十四岁。

在我丈夫受重伤住院到火化期间,海珠区610那些丧尽天良的恶人的邪恶嘴脸暴露无遗,他们的狡猾和奸诈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演。

2005年2月12日,我把我先生受迫害的情况发到了明慧网,4月份,海珠区洗脑班的负责人郭广庭和小钟与街委会的人,又到我单位叫黄海把我叫上六楼办公室谈话,又来恐吓我。两天后2005年8月3日早上九点三十分,海珠区610的余强、温春兰等来找我谈话说要我配合他们的工作,那架式就是又想把我骗上办公室,像上次那样绑架到洗脑班去。由于有了上次的经验,我坚决不配合他们,我当着我二十几位同事、三十几位病人的面,当众揭露他们的邪恶,并要求他们给我补偿害死我丈夫的损失。

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持续对我的精神迫害使得我记忆力下降,不能正常工作和生活。为了摆脱迫害,我决定逃离虎口,2005年12月,终于离开了中国大陆。(【明慧网2006年1月11日】《我们夫妻被恶党长期折磨 丈夫被迫害致死》)

(五)吴秀花自述在养老院被强制洗脑、遭酷刑

吴秀花,女,四十三岁,广州法轮功学员。自一九九八年学炼法轮功后,在很短的时间思想境界得到升华,身心健康。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出于妒忌之心,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发泄私愤利用邪党政府发起了这场针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群体进行残酷的打压。顿时中华大地犹如乌云盖日,污蔑法轮功的谣言瞬间遍布全国。出于对事实真相的负责,对“真、善、忍”这普世真理的维护,觉得自己应该站出来说句公道话。屡遭迫害。以下为其自述中遭海珠区洗脑班迫害部份。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一日,我被从劳教所直接转到了设在一家叫“何贵荣夫人养老院”九楼里面的海珠区洗脑班。在那里,拒绝看诬蔑大法的电视就被他们捆绑。记得其中一个警员叫李清华。他们为了达到让我放弃信仰的目的,采取了各种卑鄙无耻的手段。我被他们关到十楼,上面有两间房间,一间房的床上贴满师父照片,一间没有照片,我都住过,只有五、六平方米的房里,房子里安装了摄像头和强光射灯,不给使用日用品,有时给的饭菜量很小,甚至有时连水都没得用,大小便后都不给水冲,我多次绝食抵制他们的恶劣行为,后来他们使出了最恶毒的招术,几天不让睡觉。见没效还将我把头压到双盘的腿上绑住,两只手交叉在背后绑住,然后再将整个身体绑成一个球状,直到绑到我实在承受不住了,说出令人痛苦的违心的“保证”后,才将我解开。

当时我的手掌被绑的立不起来。他们怕留下证据,又将我带到医院去强行针灸。回来后我当时就声明了由于被他们酷刑迫害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作废。于是他们就继续关押我,直到我的手基本恢复。到二零零三年九月十日,我才走出了魔窟。

没想到才回家五个多月,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海珠区“六一零”岑铭刚、海幢街派出所警员林华等,社区一个女书记,社区一男员工阿明,还有些不知名的及综治办付尚霞等恶人来到我家强行抄家,他们拿走我的电子书,讲法录音带等。并将我绑架到了广州市洗脑班。在那里又将我非法关押了长达一年半多的时间。在这漫长痛苦的一年半里,我受尽了恶人对我人格上的侮辱和身体上的折磨。……(【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二月十日】《我被广州市恶党人员迫害的经历》)

(六)遭海珠区洗脑班迫害的部份法轮功学员

1、汪宇清(女,原深圳发展银行广州海珠支行营业部经理,两次非法被劳教,两次被劫持入海珠区洗脑班,并被多个洗脑班辗转关押。)

2、沈元慧(女,35岁,原广发证券公司职员,三次被劫入海珠区洗脑班迫害,遭非法劳教和多年非法关押)

3、杜永胜(女,50多岁,广州南油集团工程师,两次被非法劳教,四次被非法劫入洗脑班。)

4、邓淑娟(女,2004年4月中下旬被劫入海珠区洗脑班,后被第二次非法劳教。)

5、陈穗兰(女,家住海珠区海幢街,2004年2月中旬在家中被绑架劫入。)

6、谭炳新(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职工,2005年6月2日在单位被绑架,非法拘留15天后,劫入海珠区洗脑班。)

7、钟伟超(2005年7月中旬在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被绑架、劫入。)

8、梁顺娣(2005年7月下旬在家中被绑架、劫入。)

9、丘小云(2005年8月在家中被绑架、劫入。)

10、汪宏发(男,1966年生,原广东师范技术学院天河分院教师。2000年12月15日被江南中街派出所恶警绑架到街道办的洗脑班。2001年2月,汪宏发因聚会被非法拘留15天,又被劫入洗脑班。2003年4月被非法劳教,“期满”后被劫入海珠区“法制学习班”继续迫害。2004年7月,其妻子被广州市洗脑班释放后,他则从海珠区洗脑班转押到广州市洗脑班。)

11、范美霞(女,43岁,家住广州市海珠区紫金大街,2001年9月13日被绑架、劫入,2002年4月29日被转到黄埔洗脑班,受到了多种残酷至极的酷刑折磨。)

12、刘伯起(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职工,2004年2月4日在家中被绑架,次日劫入海珠区洗脑班迫害。)

13、吴秀花(女,家住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第二十四居委,2002年7月11日从槎头劳教所劫入海珠区洗脑班,被非法关押在一年零二个月。2004年2月25日早上在家中又再次绑架广州市槎头洗脑班迫害。)

14、崔姓法轮功学员(女,54岁,被一恶警及三名便衣从她女儿家以单位领导要找她谈话为由,骗至何贵荣福利院邪恶洗脑班迫害。)

15、邱瑞娟,于2005年4月28日上午,在家中被南石头派出所恶警肖镇南带着海珠区“六一零”温春兰等四名恶徒上门抄家、并绑架到海珠区洗脑班。

16、黄芝玲(女,退休,家住广州市海珠区昌冈中路。2004年7月7日因在街上讲真相,被昌岗街派出所恶警非法拘留15天,7月22日刚被释放,又被劫入海珠区洗脑班迫害。)

17、林姨等四名法轮功学员(2005年“两会”期间,在海珠区五凤村被以“非法聚会”罪名绑架,劫入海珠区洗脑班。)

18、谢文兴(女,六十岁左右,2005年3月3日在家中被绑架,在广州市海珠区拘留所非法拘留8天后劫入海珠区洗脑班。)

19、陈宪章(男,年近八旬,广东教育学院工程师,2000年12月18日被劫持到赤岗街所办洗脑班。)

20、李丽娟(广东药学院门诊部妇科医生,2000年12月15日被劫持到海幢街办的洗脑班。)

21、于爱华(广东药学院护士长,2000年7月17日被劫持到海幢街办的洗脑班。)

22、冯阿姨(2002年9月中旬,去亲家沈坚家中送月饼,结果双双被绑架,冯阿姨被劫持到海珠区洗脑班。)

23、陈涌滔(男,现被劫持在四会监狱迫害。)

24、周雪菲(女,现居美国。)

25、丘小云

26、肖伟英

27、李峭松

28、陈惠兰

29、谭健民

30、李露

31、何密兰

32、马建容

四、恶人榜

(一)首恶李瑞民

恶警李瑞民,男,40岁左右,消瘦,内向,特别阴毒。原是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分局某科科长,1995年就开始参与调查、破坏法轮功。海珠区范围内的法轮功学员被劳教、判刑、抓捕,无不与李瑞民有关。李瑞民还到区拘留所、看守所直接指挥迫害法轮功学员。

2001年4月李瑞民被提拔为海珠区洗脑班头目,那儿根本没有法律,一切都是李瑞民说了算,用他的话说就是:“我这个班”如何如何;“我们不要法律,一切以领导人的讲话精神办。”他随时可以想出一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招儿,美其名曰“制度”。

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实行所谓“全封闭式的、半军事化的、灌输性的强制性转化。”恶警李瑞民用他特有的在公安学习的一套特务专业手段,对付善良的修炼人。四年多时间在洗脑班受到摧残的法轮功学员上百。学员刘少波则是于2001年死于此洗脑班的,死时身边无家属,洗脑班严密封锁消息。女学员林某在此法西斯洗脑班被强制拉入医院流产,王青梅、沈元慧在这个法西斯洗脑班被关了三年,遭受许多摧残。

更恶毒的是,洗脑班设在9楼,广州的酷夏极热难耐,李瑞民于9楼顶设一铁皮屋,用电子眼监控,把坚定的学员关入铁皮屋曝晒,噪音干扰,不许睡觉。洗澡、入厕全在暴露之中。看到学员洗头、洗澡,有意中途断水折磨。更令人发指的是:把李老师的照片铺在地上,强迫学员……。王青梅、沈元慧等都受过此种摧残。

李瑞民阴险,一切大小事宜都在背后指挥,拿他的话说就是“我这个班我要怎么就怎么”。他干损事从不露面,让保安及雇来干事的那些男女去干,他总是“斯斯文文”,隐蔽得很,但阴招很多。所以也常常在广州市被作为典型,不时有人去参观。

2002年底2003年初,李瑞民的妻子遭报受伤。2003年法轮功学员亲眼看到其妻去骨伤科医院回去,手吊绑带,站不直,行走一步一停伤得不轻。而李却不敢说那人是谁,怕被人知道他作恶人给家人带来的恶报。后来有消息说他妻子遇了车祸。(【明慧网2004年3月20日】(《广州海珠区恶警余强、李瑞民犯罪记录》;【明慧网2004年2月28日】《广州市海珠区恶人给家人带来灾难》)

(二)郭广平

郭广平、男、40多岁,身高1米66,原是广州市海珠区法院某庭庭长。郭广平是海珠区洗脑班的第二号恶人,首恶李瑞民的得力助手,他参与了整个洗脑班的组建、策划、几年来的恶性运作,是全面的、整体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策划者、组织者、直接执行者。许多恶性事件,郭都亲自动手,可以说每一迫害案例、伤残、死亡都与郭广平有关。

直至今日,郭广平还在区“610办公室”继续做着对大法犯罪和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罪恶勾当。

郭广平在洗脑班内是那些“助教”、“协管”和那个搞“宣传”的小丑的顶头上司,他亲自动手为他们制定了一整套各个不同岗位“责任制”。负责听取各个夹控们的口头汇报、查看书面记录,收集情况,综合整理。查看墙报,编撰内容。并常常为这些人开会,检查工作,布置任务。

郭广平负责洗脑班一切罪恶的宣传、舆论,负责为洗脑班摄制录像,拍摄各种照片。如:请“科痞”讲课,洗脑班的“学习”、“生活”、“开班”、“出班”等各种洗脑和洗脑后的活动。他呵斥、强迫学员上镜头。他用这些东西向上邀功,向社会欺骗群众。

第一军医大有个小丑严金海,被海珠区“邀请”去为学员“上课”,此小丑在大法书中断章取义,用它那邪恶的嘴破坏大法,辱骂法轮功创始人。郭广平为他录制的录像被劳教所和各洗脑班选用,几年来一直成为破坏大法,为学员洗脑的必看录像。

2002年12月起,为了加重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邪恶之徒在九楼顶的天台上特设了两间监狱,所有玷污法轮功创始人像片的手段都出自郭广平罪恶的双手。

郭广平负责被强迫“转化”了的学员再洗脑,强行组织他们学习他收集来的各种谤师谤法的文件、资料,积极从网上搜集下载,强迫学员歌颂恶党。最恶心的是歌颂江××,强迫学员写“心得体会”、“思想汇报”。

郭广平在洗脑班里最“积极”、最“认真负责”,表现在:

一是郭广平值班时,所谓的“助教”“协管”特别紧张,不敢“违规”分毫。谁家有多急的事,郭广平的班上也难请上个假。夹控们不敢离开房间,恶人的“协管”晚上不敢打瞌睡,都怕郭广平查岗。贫穷使一些人见利忘义,他们怕下岗。郭不断的腆着那大肚子,晃动在这儿那儿,一会窥视这个门镜那个门镜,看谁有没有炼功,夹控们是否尽责,一会窜到这个房间那个房间,看学员想什么,一会诱骗,一会洗脑,散布歪理邪说;就连冬季的后半夜,他也要起床查岗;他象个演员,正在笑眯眯的,马上可以转为厉色的呵斥,瞬间又可满脸堆笑,嘿嘿!嘿嘿!

二是郭广平值班,强迫学员看洗脑录像时间特别长,他一上班就开机,甚至吃饭时间都不停机,而且只许放诽谤大法、诬蔑法轮功创始人的录像。就是星期日对于那些给恶党涂脂抹粉的假新闻、党文化的“雷锋”、“白毛女”、“东方红”之类也不许看。连那些夹控们都烦,但都敢怒不敢言。

三是随意刁难学员家属。不许探视,或接见时间特别短,布置贴身监控特别紧、严。甚至单位来人也贴身监听。家属带的东西,不管吃的、用的、穿的,都得按郭家的标准,一个馒头、一块面包、一包方便面、一包牛奶、一条草纸……郭广平不许送,你就送不进去,即使送进去的东西也翻来翻去检查,就差了没用探测仪、没用放大镜。

郭广平很会拉拢人。这些受雇佣的人多半经济困难,素质低下,除了每日洗脑班为他们共同提供的营养汤类外,过一段时间或者假节日,郭广平还会“慷慨”的拿出几十元给他指挥下的那伙人买些鸡、鸭、鱼、肉之类美食一餐,于是又和这些人打的火热,这些人在紧张中,一块肉塞进了嘴,便马上绽开了笑脸,说郭广平出手大方,愿意听他的。

郭广平的邪恶是全身心的、全方位的、细致入微的、软硬兼施。大小事不仅策划指挥,还亲自动手。在某些方面特别在细节上他比李瑞民有过之而无不及。他行过恶后,却又失落而不无感慨的说:这儿还是李(瑞民)科说了算。

郭广平身为法官、庭长,拿工资、领奖金,这里我们问一下郭广平:你迫害法轮功用的是什么法?执行的是哪几条、哪几款?(【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九月四日】《广州海珠区洗脑班恶人郭广平犯罪记录》)

(三)余强

余强,男,40多岁,肥胖,粗暴,邪恶。2001年起任海珠区610办公室头目,原是海珠区南石头街道办事处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充当江××集团残害法轮功学员的急先锋。多次在南石头街道辖区内抓捕法轮功学员,送去劳教、判刑;还多次在辖区内办洗脑班,残害法轮功学员。为了向江××集团示忠,2000年江 ××参加澳门回归庆典,恶徒余强抓捕了陈承勇等20多名法轮功学员办洗脑班。洗脑班为全封闭式的,甚至房门加锁,抽调专人看管,强迫看诽谤大法的录像,不许学法、不许炼功,长达20多天。每天却要勒索高额生活费进行经济敲诈。有一阿姨因炼功遭到工作人员破口大骂,扬言再炼功就用一桶水从头灌下去。洗脑班强迫学员写保证书放弃修炼,不写不放人。陈承勇就是因为多次抓捕洗脑,被逼得流离失所,以致死于草棚内。其姐陈承燕也是在余强的主办下送去劳教,致使其父承受不了失子失女之痛,身心交瘁而去世。

恶徒余强因迫害善良人有“功”,曾被评为“广州市社会综合治理”十佳警察之一。2001年任区610 办公室头目,成为海珠区残害法轮功学员的直接指挥者、执行者。其后可以说海珠区每一个法轮功学员的受迫害、劳教、判刑、洗脑、跟踪、骚扰都与余强有关。(明慧网2004年3月20日《广州海珠区恶警余强、李瑞民犯罪记录》)

(四)其它

恶警(人):谢广荣、李雄伟、陈德政、苏某、范明(海珠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生)、廖某、李清华、朱善田、刘光、徐某某

参与捆绑法轮功学员的恶徒:车迎春、袁玉萍、陈玉燕、吴金霞

协管恶徒:许雯仙、王伟文、刘大千、王海泉、招小玲、邹月娥、陈耀金、刘慧琴、张佳女、张代纯、吴小红、吴瑞萍、曾雪根、黄少玲、何慧娟、曾华英、何翠华、吴咏梅、刘X琼、X美凤、唐洁玲、黄小平、牛慕珍、曹永洁、邹桂香、梁伟雄、洪某(男)、熊某(男)

五、结语

海珠区法制教育学校是中共海珠区委、610办打着“法制教育”的旗号,践踏法律、侵害人权、毁灭人的良知的“黑窝”,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毒瘤”,它把中共邪恶的本质,以及中共对正信、正义的恐惧暴露无遗。谁还在相信中共?看看中共在背地里都对善良的民众干了怎样惨无人道的罪恶吧。中共说的什么“人权最好时期”、“依法治国”、“以德治国”都是欺骗人民、愚弄人民的谎言。从海珠区洗脑班的迫害事实中,是与非、善与恶已经再分明不过了。

在历史上,迫害正信、迫害修炼的人从来都是最大的罪过,希望包括海珠区的迫害者在内的、还在跟随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人认清,法轮功学员再三的劝告并非戏言,你们必须立即停止迫害,别无其它选择。不要为了利益就去麻木的做着迫害正信、迫害修炼人的最大的坏事,如果与佛法结下怨缘,那是永远都还不清、永远都要还的。是非用自己的善与理智去衡量,时间不会无休止的等待下去,当报应的那一天来临时再没有后悔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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