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永泰县法院非法庭审张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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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9月17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丽玉进行非法庭审,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庭审,幕后策划和导演是福州市“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张丽玉的辩护律师说,他一直都在待命,准备为张丽玉辩护,可是没有接到永泰县法院的任何开庭通知。

张丽玉因为向学生讲法轮功真相,于2010年4月21日被绑架、非法关押在永泰县看守所。张丽玉已经聘请了北京律师作无罪辩护,永泰县法院不仅知道,还曾逼迫张丽玉解聘北京正义律师。这件丑事被曝光后,福州法庭竟然公然违法法律与人权,开庭不通知律师、家属。

9月16日下午3点至4点间,张丽玉的丈夫老郑接到永泰县法院的电话,要求他于9月17日上午8点到永泰县法院,只说有事商量,没有说明什么事。9月16日张丽玉居住地所在的上渡街道要求老郑于9月17日早上9点半到居委会有事。

9月17日上午8点,老郑准时来到永泰县法院,看到的是无数的法警和国保警察,老郑的手机被收缴,不准他与别人联系。原来,法院按福州市“610”的授意、指使,于17日上午9点对法轮功学员张丽玉非法开庭。

这次庭审是非法的。永泰县法院没有通知张丽玉的辩护律师、没有明确告知家属、非法限制公民的通信自由。法庭有二十几个旁听座位,坐满了不知哪里来的年轻男女。还有一个人坐在老郑旁边,是专门看着老郑的。

非法庭审开始时,法官纵容一位女子用摄像机拍摄法庭现场,在张丽玉多次言辞谴责下,法庭才不得不将那位负责拍照的女子叫出法庭。

没有律师辩护,张丽玉自己作无罪辩护,她强调,自己是在按照“真善忍”来要求自己,做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人。在最后的陈述中,张丽玉要求法庭当庭无罪释放。整个非法庭审过程约为40分钟,最后,法官宣布休庭,没有当庭非法宣判。

相关信息:
福州区号:0591
永泰县法院:
主审法官:鄢行暖,林业庭庭长:24858270、13809532019
苏盈,林业庭:24858270、13960889855
林彤,院长:24827799、13805031688
陈熙,副院长:24855566、13905923295
杨鹄,副院长:24836256、13809555729
张国生,纪检组长:24835617、13809532116
林锦灼,副院长:24857826、13805003856
范华容,办公室主任:24830009、13705096370

福州市政法委:
王鑫,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87026001(办)、87094798(宅)、13860611868
刘锡辉,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83351608(办)、80799988(宅)、13905908988
张学谋,综治办副主任:83372833(办)、83619197(宅)、13003899966

永泰县政法委:
侯斯平:24858828,檀剑熙:2483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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