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湖南郴州市北湖区法院欲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日对法轮功学员谷志芳非法庭审。谷志芳自去年被绑架以来,至今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郴州市看守所,她九十多岁的婆婆双眼看不到东西,起居生活极不方便,天天念叨着要儿媳快点回家。
谷志芳,女,四十八岁左右,湖南郴州市商业大厦退休职工,家住湖南郴州市火车站家属区。她于一九九七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为人真诚善良,乐于助人。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谷志芳与往常一样去附近郴州市北湖市场买菜,被长期跟踪的便衣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郴州市看守所。随后,郴州市北湖区国保大队五、六个警察联系火车站派出所公安等人员敲门,非法闯入其家中抄家。
国保大队大队长卞力川、副大队长刘红兵以在谷志芳家非法搜到的电脑、打印机、大法真相资料为借口,诬告谷志芳,把案件移交北湖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北湖区检察院就把案件转到北湖区法院企图进一步迫害。检察院公诉科参与迫害谷志芳的人先后有周杰、吴魅(音)。
北湖区国保大队大队长卞力川、副大队长刘红兵多次参与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绑架、抄家,抢劫了法轮功学员大量钱物。
附相关信息(个别人员可能调动或更换了电话号码,望知情者提供详情):
郴州市邮编:423000,区号:0735
郴州市区号:0735,邮编:423000
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地址:郴州市七里大道57号
检察长(现任)许建辉:2181218、2181888、13973510766
副检察长周杰(主管公诉科、监所科):2181211、2181271、13975778186
副检察长李庭国(其它):2181209、2181363、13907359998
副检察长张长江(其它):2181328、2181696、13975503399
副检察长刘利平(其它):13975585777
干部高建雄:13975568551
干部马军:2181206、2181267、15007357666
干部肖武:13307352156
干部唐朝艳:13907359739
控诉科科长:辜兰桂,举报中心主任:邝良聪
举报电话:12309 0735-2182000
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办公室,电话:2181206、2181218、2181208、2181209、2181210、2181338、2181211、2181328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五岭大道31号
电话:0735-2178713
传真:0735-2178798
Email:[email protected]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正怀:0735-2178803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邓满成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塔路:0735-2226902
违法违纪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0735-2329920,传真:0735-2228010
黄海兵(刑二庭)为此案的主审庭长
王华玉,院长:2329909、13487525666
侯勋,副院长:2329968、13907350207
曹春林,副院长:2329902、2227855、13975513955
宋建波,副院长:2329903、2871872、13807353666
罗佐解,副院长:2329905、2181198、13973540196
肖朋,副院长:2329908、2889452、13973530735
刘志强,副院长:2329906、13975502288
李建平,政工室主任:2329910、2888726、13807351138
郭卫峰,纪检组长:2329907、2181181、13975778181
田忠民,副庭长:2329967、2257565、13975732166
罗红荣, 副庭长:2329961、2889930、13975782888
黎建,副庭长:2329961、13975572369
杨宗文,审判员:2329965、2321769、13517353219
黄慧,审判员:2329963、13637357966
陈泽春,审判员:2329963、15973519661
郴州市北湖区公安分局,办公室电话:2162011、2162013、2162001―2162008(连续八个电话)
北湖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卞力川:15973555559
北湖区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刘红兵: 15873506127(联系电话:13907359457,郴州市北湖区建设里42号,身份证号:432801197012022017)
北湖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其他人员:13873588777、6688558
郴州市公安局长:雷志军、唐国栋
郴州市公安局书记:李江
湖南省公安厅长:张朝维
郴州市610办主任张和平:2871887(办)、2870566(宅)、13973531339(手机)
副主任吴代明:2871776(办)、2234620(宅)、13975501668(手机)
彭冠华:2871289(办)
郴州市北湖区610办、兼政法委副书记主任何国银:2220410(办)、2196180(宅)、13973542481(手机)
北湖区610办副主任赵伟勇:2220409(办)、2354908(宅)、2326007(宅)、13786531688(手机)
江守正副主任:2220409(办)、2228112(宅)、13607356006(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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