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近日获悉,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甘肃省宁夏盐池县法院已将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马智武秘密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马智武已提出上诉。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马智武被盐池县公安局花马池派出所的警察绑架,借用的车辆被非法抢劫。之后的半年多时间里,马智武被非法关押在盐池县看守所。马智武被绑架后,家人曾遭宁夏“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辖区派出所、居委会人员多次骚扰。
马智武妻子和他八十多岁的老岳父、车主曾多次到盐池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找相关人员要人、要车,但都被拒绝、推诿、欺瞒。检察院人员一度还欺骗马智武的家人说:马智武的案子因证据不足,已被检察院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再予以立案。然而,近日家属得知,马智武已被秘密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一、曾遭八年非法监禁
马智武原来是宁夏银川铁路分局安全监察室的司机,今年四十一岁。一九九八年五月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
中共从九九年开始迫害法轮功后,马智武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非法拘禁在宁夏银川市看守所,紧接着被非法劳教三年,在宁夏白土岗子劳教所(宁夏第一劳教所)被毒打、野蛮灌食,遭受生不如死的折磨。马智武绝食反迫害,却被中共荒唐地列为罪证,他又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八日,马智武被劫持到吴忠关马湖监狱囚禁。期间,遭恶警梁海望、郭戬望指使犯人虐待迫害。随意殴打、连续十几个昼夜不让合眼、架“土飞机”开“批斗会”(把双臂强行掰到脊背后面,把嘴用东西堵住,再用一根绳子绑上)。
酷刑演示:捆绑吊铐(把双臂强行掰到脊背后面,再用一根绳子绑上) |
有一次,马智武被按到“死人床”上“抻”了四十多天:两只胳膊左右分开,拉的直直的,又把手铐紧紧的铐在手腕上,脚镣吊在脚上,然后把腿、腰用绳子绑在床上,脚脖子让脚镣拉的紧紧的,那真是筋断骨折,痛苦不堪。恶徒在把他吊在“死人床”之前,给他灌的盐糊糊里放了好几种不明药物,盐糊糊是用洗锅水做的,而且里面还放了不少苍蝇。被灌食后,他的身体就象着了火,那以后半年里人无法走路,也无法站立,如果需要移动,犯人们就抬着……
酷刑演示:死人床 |
二、家人遭骚扰、绑架、失去亲人的苦难
马智武被非法抓捕关押囚禁时,他妻子正值怀孕,常常以泪洗面,一人支撑着残破的家,生了女儿后,就更是辛苦。期间,还遭宁夏“六一零”的恶人,不准探望、非法入宅搜查、非法骚扰等迫害。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日,为逼迫马智武妻子放弃修炼法轮功,银川西花园派出所恶警还将他年仅两岁的女儿绑架,进行要挟。因马智武被非法囚禁期间,他父亲承受不了痛苦的打击,忧愤交加,二零零一年去世。他年迈的母亲度过了无数个不眠之夜。
三、二零零八年马智武回家 如今又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八年二月,马智武回家时,他女儿已经八岁多了。
如今,马智武母亲年事已高,女儿尚年幼,所有的压力都落在他妻子身上。此次,马智武被绑架关押时间已超过七个月,而且再次被判刑。这样严酷的打击是一个家庭无法承受的。
相关人员信息:
恶人:宁夏公安厅副厅长(六一零负责人)乔恩成
此人阴险毒辣,喜欢赌博。曾勒索过法轮功学员的巨款。此次迫害马智武就是该恶人指使的。他曾到盐池看守所找马智武谈过话。请大家赶快搜集该恶人的恶行和罪证并及时曝光。
(一)银川市公安局(邮编:750001)
地址:银川市玉皇阁北街219号
1、银川“六一零”王满
电话:13007975996、13629591138
家住:银川市凤凰北街324号公安小区4-3-502
警号:100282,身份证:130104196504241359
2、银川市国保大队长王世元
家住:银川市金凤区紫园南区8号楼4单元302室
手机:13895482753,办公室:0951-6915120,家:0951-5071188
3、王福春:宁夏银川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二)宁夏公安厅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邮编:750004
1、李建华:宁夏公安厅国保总队副处长,办公室电话:0951-6136145
2、陈加先:宁夏公安厅国保总队处长,办公室电话:0951-6136141
(三)银川市西夏区
1、铁路西花园社区居委会:王红梅、牛爱红(邮编:750021)
2、银川市西夏区公安分局西花园派出所:(邮编:750021)
所长蒙孝元,手机:13995107330
副所长史磊,手机:13995313318
指导员李晓海,手机:13995219110
3、李兰: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手机:13895101352,邮编:750021
4、西花园派出所片警高羽福,手机:13809504848
(四)盐池县公安局
总机:0953-6012769(盐池县邮编:751500)
局长:张吉贺,办公室电话:0953—6020001,手机:13995138181
副局长:张子胜,办公室电话:0953—6020006,手机:13909554218
副局长:魏升,办公室电话:0953—6020005
副局长:陈平,办公室电话:0953—6020007,手机:13709557595
盐池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刘仲斌(邮编:751500)
手机:13895157618、0953-6020025、6020035
(五)盐池县花马池派出所
所长冒万峰:13519553588
副所长:韩芳、赵志刚、郝瑞刚
指导员:荆双宏
警员:张雁飞、李亚东、张晓玲、俞荣、李宁、彭爱兵、薛宏伟、张华、苗淑英、李彦锦、徐涛、江鹏、李广源、高登宝
指导员:郭邦起
警员:李秀玲、白树明、马瑛
(六)盐池县看守所
办公室:0953-6012669
所长:张广春,电话:13709557092
刘海东:盐池县看守所监所检查科科长
张艳华:盐池县看守所监所检查科书记员
工作人员:
韩芳,手机:13995151952
郭邦起,手机:13709535399
李秀玲、白树明、马瑛
(七)盐池县检察院
张晶,检察长,手机:15909630888,家:0953-6011503
办公室:0953-6012370,接通后按“0”转5001
郭勤,副检察长(主管马智武的案子),手机:13895434629
家:0953-6012270
办公室:0953-6012370,接通后按“0”转5003
何仲芸,控申科长,手机:13519550463,家:0953-6012041
办公室:0953-6012370,接通后按“0”转5103
科员:沈雪琴
公诉科:刘贵峰、张丽萍(办理马智武的案子)
其他人员:包和平(监所科科长)、刘海东、张艳华、官生全、郭风香、张淑玲、张晓婷、张博、梁涛、闫培英、张宏心、崔振华、侯春华、杨峰、李涛、杨青苗、冯灵雪、董育军、佟建红、郑宪云、张明生、武占祥、贾小奇
刘海东:盐池县看守所监所检查科科长
张艳华:盐池县看守所监所检查科书记员
盐池县政府:
县长:刘鹏云
副县长:赵涛
书记:李卫兵
盐池县妇联主任:张倩
盐池县人大常委副主任:裴明芳
盐池县团委书记:陈志红
盐池县政协副主席:白树明
盐池县政法委书记及六一零办公室:王世雄,手机:13709592793
(八)盐池县人民法院人员:
盐池县法院办公室:0953-6016451
院长黄振宁:0953-6012856
副院长:张一伟、郭长兰
刑庭庭长王建成:0953-6012824(该案审判长)
审判员:范海泓(该案参与者)
陪审员:张改新(该案参与者)
书记员:延雯(该案参与者)
办公室:0953-6012836、6012476、6015687
工作成员:
郭风英:0953-6010566
彭学菊、刘德、陈焕新、牛孜农、张建峰、富和平、郭存、陈斌、蔡建国、陈建宝、高春梅、张小兰、张宏岩、李生国、韩淑梅、尤志成、康建平、李银彦、冯秀英、党继军、武继宁、马新梅
(九)宁夏吴忠市中级法院
刑二庭庭长艾静春:0953-227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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