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即使被劳教所的阴森、死硬的墙壁封闭着,十六岁的张悦琪大概也记不起距广州五百公里外那间有老鼠的黑房子,因为那时她只有四岁。
张悦琪近照 |
但是,张晓玲——张悦琪的姐姐,不会忘记。
二零零零年四月底,正在读初中的张晓玲,也年方十几岁,与陈如珍、张少华、刘少珊、刘琼娟等共五人,从住地——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骑自行车上北京(数千公里之外的在课本上认识的首都)为法轮功鸣冤,却遭绑架。张晓玲先遭梅花戒毒所劫持二十五天,又被强押在上堡大队,被禽兽不如的张泽民毒打,两腿完全青紫、肿胀,惨不忍睹,行走艰难。后,张晓玲被释放回家,其家周围被非法监控,经常有男恶警闯入家里绑架她。
曾经,张晓玲惊吓得抱着家里的墙柱,哭喊着,几个男恶警冲上去扯衣服、拽手、抓胳膊,手臂都被抓出道道血印,硬是把她拖走,劫持到谷饶保安队非法囚禁,故意把她关在有老鼠的黑房子里。邓秀英,她的妈妈,这个丈夫早逝的善良妇女,带着四岁的小女儿张悦琪来看她,知道女儿受到惊吓,就把小悦琪从囚窗递给张晓玲,她紧紧的抱着小悦琪在恐怖阴森、又脏又潮湿的黑房子里度过了漫长的三个日夜。善良的母亲不忍大女儿晓玲在狱中受惊吓,但恶警又不准这位母亲陪伴晓玲,母亲只好出此下策,让小悦琪给黑牢中的姐姐带去一些安慰和温暖。这都是中共邪党作孽呀!
有老鼠的黑房子的三个日夜,对小悦琪来说,或许是个噩梦,醒来就过去了。但对这个家庭,对坚守“真、善、忍”信仰的亿万民众,对这个国家,却是一场真实、深重的劫难。在视法律为玩物的中共統治下,灾难随时可以降临到任何一个人身上。
十一年后的今天,小悦琪又和姐姐张晓玲同遭冤狱,不同的是,不再是三天,而分别是两年(姐姐)和一年(妹妹);不再是黑监狱——有老鼠的黑房子,而是正式建制的沦为迫害法轮功学员魔窟的广州市槎头劳教所。
绑架
二零一一年暑期,小悦琪初中毕业了,来到广州探望姐姐,还盼望着入读高中。八月三日下午,张悦琪和姐姐张晓玲在黄埔区一饭店内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遭人诬告,被绑架到黄埔区大沙派出所。
八月四日,张家三女儿张丽玲到派出所要人,也被恶警绑架。恶警强迫张丽玲带路到她们住处非法搜家,将二台笔记本电脑、手机等私人物品全部抢走,并将她扣押一夜。
张丽玲出来后,仍然请求探看妹妹张悦琪和姐姐张晓玲,恶警骗她五号上午到派出所见人,张丽玲到了,恶警却不让见。恶警又让张丽玲下午三点来探看,但下午三点,张丽玲准时到派出所后,等了几个小时,才见到妹妹张悦琪一人,而没有见到姐姐张晓玲。张悦琪告诉张丽玲派出所里面恶警逼供打她。
张家三女儿吁社会关注
为营救姐姐和妹妹,张丽玲四处呼吁外界关注张晓玲、张悦琪的安危,尤其张悦琪只有十六岁,还是未成年人。张丽玲说:
我的姐姐张晓玲和妹妹张悦琪都信仰高德大法──法轮大法。她们有个美好的愿望,就是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要求自己越变越好,返本归真。在归真的修炼路上,她们吃了不少苦,也受了很多委屈,却无怨无悔。姐姐和妹妹更修出了一颗善良的心,想让天下人也分享大法的美好,告诉人们只有按照“真、善、忍”去做人做事,人才会有希望,才会有美好的未来。告诉人们“法轮大法是正法”,世人是被中共谎言欺骗的,告诉人们不应该仇恨法轮功这挽救人类道德灵魂的无边佛法。不然等于是在迫害自己,对自己犯罪,是自己的损失。告诉人们信仰是合法的,迫害是有罪的。她们在呼唤着正义、呼唤着良知。
可是善良的姐姐和纯洁的妹妹,却因为传播法轮大法的福音,现在被关押在黄埔区看守所里遭受迫害。我们是单亲家庭,爸爸去世得早,妈妈含辛茹苦把孩子拉扯长大,至今仍过着清贫的生活。因担心两个孩子,妈妈瘦了一圈。
近日来,我姐姐和妹妹的户口所在地──谷饶镇各级政府部门,都先后到我家所谓的“了解情况”,妈妈非常担心女儿们的安全。我希望能得到正义良知人士的帮助支持。
母亲数百里探女,遭黄埔大沙派出所恶警拒绝、威吓
姐妹俩一直没有消息。八月十六日,母亲邓秀英和朋友四人从汕头赶到黄埔大沙派出所要人。这个被中共公安部命名为二零零七年度“全国一级公安派出所”的所长,说人已不在派出所,推卸责任,接着又叫来国保十多人,包围她们,妄图绑架,四人立即离开。母亲探听不到两姐妹信息,只好回家。
八月二十八日,广州派出所三位警察和汕头潮阳当地“六一零”人员共七人到张家所谓调查,其中一人姓许,他说是负责刑事的,叫邓秀英配合说情况,骗要开学了,要先放小妹出来读书,再申请放大女儿出来,骗邓秀英签了字。但是之后一直没有消息,家人都很担心,坐立不安。
九月二十六日,邓秀英再次来广州黄埔区大沙派出所找警察问情况。副所长卢英鹏说:九月二日,已送去劳教,姐姐张晓玲两年,妹妹小女儿一年。还想骗邓秀英给他签字。邓秀英再也不听信邪恶的谎言,拒绝签字,并大声责问他们:没有任何通知家人,就强迫劳教,她们犯了什么法?我小女儿才十六岁,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本打算九月份读高中,凭什么剥夺了她读书的权利!
广州槎头劳教所拒绝接见
广州市槎头女子劳教所 |
十月一日下午,邓秀英和亲朋一行四人,第三次到大沙派出所,要求见张晓玲和张悦琪,并递了申诉状给值班警察,警察说到槎头劳教所可以接见。
十月二日,邓秀英等到广州槎头劳教所要求见人,值班狱警说十一号才能接见。
十月十一日,邓秀英等又去槎头劳教所,两个值班狱警说上面领导不准接见,问她们哪个领导说的,她们就不出声了,再问什么都神秘的不回答。两值班狱警的警号分别是4422103、4422262。
黄浦区大沙派出所的丑态
黄浦区大沙派出所 |
十月十二日,邓秀英和亲朋一行四人,第四次去黄浦区大沙派出所要求见人,无果。之后,邓秀英等又去黄浦区派出所、省公安厅等地反映情况,要求见人,这些部门都推脱责任,把家属朋友带到附近的省信访办,填申请表要求接见并释放张晓玲和张悦琪俩姐妹,信访人员表示要调查此事尽快给予答复。
十月三十一日,邓秀英等又到了省信访局和省公安局,见不到要见的人,后又到黄埔区大沙派出所要人。恶警陈兆荣(警号:032394)态度恶劣出口伤人。邓秀英问:“是谁打了我小女儿,为什么打她?!”陈说“打了又怎么样?”还想要动手赶家属走。
在邓秀英等的正义要求下,他们才给了张晓玲和张悦琪的两份《广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决定书》复印件,分别是穗劳字【2011】第1287号和穗劳字【2011】第1286号,劳教的理由是姐妹俩在广州黄浦区横沙村沙边街崇德里一带发真相资料,有张某、罗某、朱某的证言。劳教期分别为2011年8月3日起至2013年8月2日和2011年8月3日起至2012年8月2日。
申请行政复议
青天白日,朗朗乾坤,蒙此冤狱,邓秀英等当即表示要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单位为广州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地址:广州市黄华路97号广东省公安厅法制处)。
经海内外法轮功学员的共同努力,广州槎头女子劳教所同意张丽玲十一月一日上午探看小妹张悦琪。
部份责任单位和责任者
一、广州市“六一零办公室”
主任:杨明德(广州市政法委副秘书长)
杨明德 |
二、广州市黄埔区大沙派出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镇东路1号,电话:020-82399199
带头参与迫害队长邓向群:018922219622
所长张愿群:13602841863
教导员陈松森:13902205651
副支书陆树平:13802744250
副所长卢英鹏(13802736866)、罗为民(13924019692)、徐卫文 (13902244295)、曾超志
三、广州市黄埔区政法委、黄埔公安分局
黄埔区公安分局地址:广州市黄埔大沙东路18号,020-82277904
中共黄埔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组长:杨滨
杨滨 |
杨滨:男,1965年7月生,潮州市人,学历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助理经济师
黄埔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冯志生
黄埔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郑恒
黄埔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分局长:辛欣
黄埔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分局长:麦灿荣
黄埔公安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孙海兵
黄埔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分局长:俞国华
黄埔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分局长:彭汉阳
黄埔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政工办主任:蔡雄思
黄埔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李明
黄埔公安分局调研员:汤伟荣?
四、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
广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起义路200号?
局长:吴沙
五、广州市槎头劳教所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槎头小岛,邮编:510435
所长兼书记:徐显干,男,13802950304,020-81730790转8888
所长:梁惠萍,女,13925148561,020-81730790
二大队徐队长:020-81730621
原三大队教导员:黄育(现任教育科心理咨询师,十二年来积极参与迫害而升职,十足的“心狠手辣的女流氓”)
二大队(专门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地方):020-81730621
二大队教导员:阮玲(靠参与迫害升职,是“心狠手辣的女流氓”)
纪律大队长:冯章凤
生活、学习大队长:古玉兰(警号:4422192)
操练大队长:徐晓红(警号:4422171)
生产大队长:颜乐(利用出工劳役参与迫害)
专管队:徐晓红(警号:4422171)(作恶多端)
小队长:吕春林(警号4422279)(越来越恶劣)
管教:卓秀玲(警号4422194)(指导员,非常邪恶)
管教:黄肖新
管教:廖蓉蓉(警号4422191)(非常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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