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从未对中国人讲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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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看了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日文章《中共从来没打算对法轮功讲法律》之后,很有一番感慨,其实中共从未对中国人讲过法律,今后也不可能真正对中国人讲法律。

身为中共国家主席的刘少奇被红卫兵批斗的时候,手持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无法制止被毒打,《宪法》连刘少奇都不能保护,还能保护谁?在中共眼里,宪法尚且是一纸空文,其它法律又算得了什么?

在中共夺权以来的六十多年里,被中共一次又一次运动迫害过的有地主、工商人士(中共称为资本家)、知识份子、宗教信仰者、法轮功学员和普通百姓,中共残害过的人数至少占到中国人的一半以上甚至更多,光是自一九四九年以来被中共害死的人数就达到八千万,超过二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

中共起家的历史,就是一部随意破坏社会法律和传统秩序的流氓黑帮发家史,中共成立时投靠苏联,抗日战争时破坏抗日、暗通日本,抗战胜利后破坏停战协议发动内战,夺权后又通过暴力掠夺把地主的土地、工商人士的资本抢归“国有”(实际为“党有”),在所谓的“改革开放”以来,又把“国有”资产私有化,使中共高官及其子女完全成了特权阶级……综观中共的暴发史,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它尊重过法律、包括尊重它自己颁布的法律。

也许有人说:中共过去不讲法律,但现在是越来越讲法律了,中共不是也许诺要“依法治国”吗?一句“我爸是李刚”就打破了中共“依法治国”的谎言。

而持续了十二年并且至今仍未停止的对法轮功的迫害,更让那些认为中共不可能再发动文革式运动的人们放弃幻想。

当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党魁江××大举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之时,其法律依据在哪里呢?

十二年来,数以百万计的法轮功学员被抄家、绑架、关押,数十万以上的法轮功学员被劳教、判刑,至少数千人被无端迫害致死,甚至有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被秘密活摘人体器官……中共所为的这一切的法律依据又在哪里呢?

国际法律界、中国律师界和许多中国法官、检察官、警察都指出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毫无法律依据,为迎合中共迫害政策而拼凑出来的所谓“法律依据”漏洞百出,可是迫害持续了十二年,这不说明了在中共的治下,法律只是冠冕堂皇而实际一钱不值吗?

一个不尊重法律的“党”,值得信赖吗?生活在这样一个“专政党”之下,生命和权利有什么保障呢?

共产党的指导理论本身就是反法律的,它公开宣称“法律是统治阶级实施统治的工具”,那么,所谓“社会主义法律”无非就是共产党实施“无产阶级专政”(即一党专政)的工具了。

例如,在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审判的过程中,当家属和律师质问法官、检察官为什么不讲法律时,它们几乎是众口一词:“这是政治,不要跟我们讲什么法律。”

所以,不要再对中共的“依法治国”抱什么幻想,不要再对中共的许诺抱什么幻想,中共自己公开的理论与实践早已表明了,中共是不可能真正遵守法律的。只有从根本上否定中共、退出中共,中国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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