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日夜间十一点左右,重庆万州区法轮功学员牟伦会去朋友家办事回来,路经九池场镇时,正好碰上九池乡治安室的周世银、潘荣涵、张成茂等一伙人抓盗贼。周世银、潘荣涵曾多次迫害过牟伦会。这次一见是牟伦会,不抓贼了,调头就来绑架他。牟伦会当然不配合他们,这几个人就一起疯狂毒打牟伦会,当时就把他打昏死在地。随后又把他抬上车送到观音岩派出所。派出所的正副所长及两个恶警商量后,又将他绑架到李家河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拘留期满,又将他偷偷转送到塘坊劳教所。因这个劳教所在万州区境内,恶人们怕家人知道迫害的详情,又将他转送到重庆的人和转运站,再转到重庆西山坪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零九个月。
这个案例很特别。牟伦会何罪之有?他只不过路遇抓盗贼的中共恶徒就被绑架了。对于这几个中共恶徒而言,为何见到法轮功学员比对盗贼还仇恨?他只不过修炼了法轮功,是一个受法律保护的公民,可是在中共恶徒眼里,他哪有什么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恶徒的猖狂令人瞠目结舌。
我们再来看一个发生在河北省的案例。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五日凌晨二点四十分左右,河北省秦皇岛市法轮功学员韩欣琳女士步行上夜班,经过秦皇岛市交运里立交桥下时,突然窜出两个流氓。二人上前就对韩欣琳动手动脚欲行非礼。韩欣琳坚决不从,边跑边大喊救命。流氓将韩欣琳的手包抢去,发现包内有法轮功材料,两流氓就以此威胁韩欣琳就范,否则就举报她。韩欣琳不从,两人见不能得逞,就打110报警。
巡警来到现场,两流氓向警察暗示自己是黑帮头目“大征”的手下。巡警会意,用眼神示意两流氓不要再提这些,以免走了口风。无辜的韩欣琳向警察讲述自己遭侵犯与威胁的经过,可警察根本不听,放走了两个流氓,却把韩欣琳绑架到秦皇岛市建设大街派出所。
在派出所,办案警察沈永卓根本不听韩欣琳诉说经过,而一味逼问她是否炼法轮功。并从韩欣琳手中抢走钥匙,在没有任何搜查手续也未通知她家人的情况下,偷偷进入韩欣琳家中翻抢物品。地方当局将她非法劫持在看守所十多天后又将她非法劳教。
这个案例更奇怪,两个流氓本来是作恶的罪犯,可是因为抢劫的对象是法轮功学员,竟然敢堂而皇之地恶告法轮功学员。而对于巡警及派出所警察,以及其它非法定韩欣琳劳教的相关中共人员来讲,不论举报者是什么人,也不论举报者是不是正在作案,只要被举报者是法轮功学员,哪怕他没有任何的过错,都要按照中共的邪恶政策进行迫害。
那么这一切是谁造成的呢?下面这个案例能够回答这个问题。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中午,江苏省泰州靖江市城北派出所绑架法轮功学员陈彦如,陈彦如走脱。政法委书记陈汉高在全体警察会上叫嚣:“杀人放火的案也要丢开,全部精力抓捕陈彦如。”为抓捕陈彦如,花掉的经费据说就有四十三万元。
政法委是中共的党务部门,凌驾在法律之上控制公检法司,在迫害法轮功期间主要起操控的作用。政法委书记能讲出如此狂妄的话语,而且所花费的费用远远超出对一个恶性刑事杀人犯的费用,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程度如此严酷来源于中共的邪恶体制及邪恶政策。没有中共官员的层层下压与层层加码,迫害达不到这样一种程度。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异常残酷,这既与中共的邪恶本性有关,又与中共所制定的邪恶迫害政策有关。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就曾经把对法轮功的打击说成是“亡党亡国”的问题。所以迫害十多年来,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成了其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
法轮功学员揭露出来的只是残酷迫害中的冰山一角。其实这种放坏人抓好人的做法在迫害法轮功期间广泛存在着。曾有两位法轮功学员在辽宁大连一个派出所里,亲自见证过这样一件事:警察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头说抓到了一个小偷,这警察说:“不用抓。”那头电话里问:“好不容易抓到了,怎么办?”警察嫌啰嗦,气急败坏地说:“怎么办?放了!上头说现在专门抓法轮功,其它的一律不管。放了!”
山东省招远市辛庄镇大庄家村张致奎,长期居住在吉林省长春市。他因去北京为法轮功讨还公道,遭到残酷迫害。他揭露道:“半个月后,我又被送到长春八里堡监狱,里面关押的全是大法弟子。为了腾地方关押大法弟子,他们把其他犯人都放了。当时里面非法关押了大概有八百多名大法弟子。”
法轮功是一种修炼的功法,法轮功的修炼者只不过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去工作和生活而已。可是在对这样一群好人的迫害中,为了达到迫害他们的目的,中共却将危害社会安定的坏人放掉,专门抓捕只为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古往今来,谁见过这样好坏颠倒的社会?中国社会的道德被中共败坏到今天这个程度与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紧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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