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段宜发遭五年冤狱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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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佳木斯今年六十一周岁的段宜发先生,在修炼法轮大法中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恶毒污蔑法轮功、迫害法轮功学员后,为了让人们明白真相,不被谎言蒙蔽,散发真相资料,于二零零二年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非法判刑五年。而且五年冤狱辗转关押了五个地方。

以下是段宜发老人本人自述:

我生于一九五一年七月七日,是一九九八年六月份喜得大法,此前因身体有病,腰椎间盘突出,腰椎变形伸不直腰,因腰疼痛连带着腿都疼,疼痛难忍。药没少吃,钱没少花,可是多方医治不见好转。一九九八年六月份看到外边有些老年人在炼功,说能祛病健身,当时就跟着一块炼功。炼不长时间腰感觉不怎么疼,一个月后不知不觉腰也直起来了,不疼了,大法太神奇了。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利用手中的权力恶毒的攻击一个于民于国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大法及在大法中修炼的人,操控一些坏人进行干扰迫害。二零零一年六月份我被委员会主任构陷,被友谊路派出所恶警绑架到看守所拘留十五天。勒索伙食费三百五十元。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日,因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恶人举报,被长虹派出所恶警绑架,被绑架六名法轮功学员一起送到看守所,到看守所不久就有一名女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一个生命垂危才放回,四人被非法判刑。

我在看守所向警察讲,我们学法轮功是为了祛病健身,宪法不是规定信仰自由吗?警察说:什么人权?在这里,这就是人权。我看到这个警察完全没有正常人的思维,已被中共洗脑了。

在这非法关押半年左右时间后,我被非法劳教两年。在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关押半年时间,又听说黑龙江省六一零来人声称“案情重大”,又被返回看守所,在看守所非法关押大约有四、五个月。二零零三年四月被郊区法院以所谓“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二年一月十日至二零零七年一月九日)转到佳木斯监狱。当时郊区法院在开庭时没有通知家属,不让上诉,强制执行。当时践踏法律、制造冤狱的审判长,女,三十多岁;起诉人,男,五十岁左右,记不清他们的姓名了。

二零零三年四—五月份,我被送往香兰监狱集训四十天后,又被送到佳木斯糖厂预制板厂监狱。在这期间恶警裴刚、齐月经常开会诽谤大法,谩骂大法学员并强行搜身。大约半年时间监狱解体。然后我又被转到佳木斯东监狱。在这里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不让炼功。有一次我在早晨炼功时被值班犯人汇报,恶警用手铐把我铐在走廊上两天。同监室的全体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恶警只好不了了之。在这里关押大约有半年时间该监狱又解体。我又被转送到佳木斯莲江口监狱,直到期满。

在佳木斯莲江口监狱恶警对大法弟子残酷迫害,强迫做奴工,让两名犯人包夹一个大法弟子,不让看经文、不让炼功,集体看诽谤大法的电视。经常清监舍并强行搜身,主要以大法弟子为主。有一次我兜里有一段手抄大法经文,被恶警搜出把我叫到恶警办公室,问哪来的?我说:“我背写的,我师父叫我们做好人,对谁都好的好人。”恶警指导员彭林恼羞成怒,用胶皮棒打了我两起,整个臀部大腿全部青紫,他还凶狠的说你哪里疼我就越打哪。三个多月后我身体才恢复正常。

恶警宋云龙为了向上爬,利用犯人包夹迫害,让我们背监规,不背就体罚,罚站十几天,从早六点一直到晚九点,不写“四书”就让犯人大打出手。恶警利用犯人以加分减刑的方式来迫害大法弟子。张金成、颜文龙就是其中的犯人,给他们讲真相,非但不听,还积极配合恶警,为了“表现”不择手段的迫害法轮功学员。

这五年冤狱给我的身体和精神都造成巨大伤害,也给我的家人造成极大的痛苦。冤狱刑满回家后也不得安宁,二零一零年向阳区政法委和委员会主任又到我家骚扰,还经常的打骚扰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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