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六一零恶警导致张甦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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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武汉永田网球俱乐部网球教练张甦,四十五岁,因修炼法轮功,二零一一年五月被武汉六一零警察绑架到洗脑班,遭殴打、折磨。张甦的父母受此劫难,一位悲愤去世,一位多次出现失忆;日前,武汉国保警察还要绑架张甦的妻子程静。面对家破人亡,程静以下的控诉令人悲愤不已。

我是家住武汉市常青花园的居民程静。今天上午九时,常青花园社区一男一女两人,以关心我去世半年之久的公公为由,企图骗我们家人开门后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两人不断隔门询问谁在家,家中有何人等,遭强烈拒绝后两人才肯离去。

二零一一年五月五日上午八时,我丈夫张甦陪我到常青花园铁路售票处购买火车票时被七、八个身材魁梧、衣着便装的彪形大汉掐住脖子,一名男子拿化学喷雾剂往他的眼睛里喷药水,致使他的眼睛瞬间失明。我皮肤粘到少量即刻出现局部麻痹,而且持续时间较长。他们把张甦摁倒在地,用脚踩他;我的身上也有多处明显抓痕和青紫印痕。

在整个绑架过程中这些人未出示任何证件,也没有说明他们是哪个单位的。大量围观的民众非常愤慨这种光天化日之下的暴力绑架,当时有人提出要赶快报警,这些人才自称是公安。

他们将我们绑架后,让常青花园社区主任明丽霞等人骗刚刚出院治疗回家的公公开门,又抄了我们的家,拿走了我的两台笔记本电脑、传真打印机及工作存储资料等大量私人财物,致使我长期无法正常工作。他们随意限制我的人身自由达六个小时,中午一点多钟才让我回家。这些人虽号称是公安,但自身的所为却是在执法犯法,完全践踏了国家的法律,以执法的名义侵犯公民权益,扰乱社会治安。

他们当天将张甦非法拘禁在武汉市洪山马湖路特二号(湖北省法制教育所),达半年之久。在此期间遭到体罚、殴打(见律师会见笔录),出现严重高血压症状,随时有生命危险。我们家人非常担心张甦的人身安全,于五月二十日对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处蔡恒、袁泉等人,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提起控告,并将控告书送或寄达湖北省检察院院长、检察长等多人;武汉市检察院院长、检察长等人;时任武汉市公安局局长、武汉市政法委书记胡绪鹍;武汉市公安局信访处、武汉市法制处、妇联等二十多个单位及个人。我们家人打电话给蔡恒询问张甦的情况,他威胁我们:你们到处告我没有用的。他还说是公安局长要他抓的张甦,让我们去找局长不要再找他。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四时,有两个自称是武汉市公安局却不愿说姓名的男子(后知道其中一个叫吴志国),送来对张甦的非法拘留通知书,理由是: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张甦修炼真善忍无罪,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

我们家属聘请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程海、北京李红秀律师事务所李红秀律师担任张甦的辩护人。两位律师介入后,发现各办案机关多项违法、犯罪提出控告,要求释放张甦;并请求有关单位查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检察院、武昌区法院、武汉市第二看守所多人涉嫌非法拘禁、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严重违法和犯罪行为。并将控告信送及寄往: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最高检察院、湖北省检察院、武汉市检察院;武汉市法院,最高法院、湖北省高级法院;武汉市公安局,并报公安部、湖北省公安厅;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习近平、贺国强、中央纪检王伟等人均不见答复。

张甦的父亲受惊吓后于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悲愤去世,却不让见儿子最后一面;张甦的母亲听到儿子被关押的消息后多次失忆。我也因为修炼法轮大法多次关押,现在社区人员及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处人员要绑架我。

附张甦自述遭迫害经过:

二零一一年五月五日上午八时左右,我在家附近的火车票代售点,突然来了七八个穿便衣的人,其中蔡恒用小罐向我脸部喷射液体,当时我眼睛剧痛、麻木、呼吸困难,突感眩晕、顿时处于窒息状态(几天后脸皮脱落一层)。有几个人上来反拧我双臂,踢我腿部将我打倒在地,反铐我双手,我脸部挨地擦伤,其中就有个叫张宁(音)的人。期间无人说自己的身份,没有出示警察证,没有说明抓捕我的理由。他们将我带上一辆白色神龙车,带到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我不断问他们为什么这样对我,说我自己心里清楚。

当天十一点多,他们又将我劫持到武汉市洪山区马湖村一个名为“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洗脑班)的地方,给我一个监视居住决定书,武汉市公安局盖章,落款日期四月二十八日,监视居住起始时间为五月五日,监居地点为洪山区马湖村,但没有监视居住截止时间、没有我涉嫌罪名、没有办案人员签名、没有公安局长签章。当时测我血压为110/190。

在“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里,三人住一个房间,另两人是陪教人员李汉平(音),还有一个姓范的人,都是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七日上午八时左右,该中心一个叫刘成的等三人带我去二楼上课,由丁星桥、肖杨荣二人对我做思想工作,让我放弃对法轮功信仰,我不同意,他们就对我吼叫。室内没有床,因为血压高必须休息,中午只能只身躺在地上休息,晚上九点才让我下来。因身体不舒服,第二天叫我上去听课,我不去,龚剑等三人,就打我头、背,龚剑掐我脖子,扇我嘴巴,强制要我上课,刘成在场拿电棍威胁。晚上九点才下来。以后就天天如此。每天量血压,低时110/210、高则120/230,这种持续了二个月左右。从第三个月左右开始,每天上午和下午他们就先对我各乱骂一次,骂我“乱世乱鬼、流氓、地痞、人妖”,每次骂半个小时,骂的人是丁星桥妻子,说是警察要求的。后就感觉吃的饭菜有问题,每次吃过后就闹肚子,心慌、胸闷,这种情况持续三个月,曾二次晕倒过。我多次要求看病,蔡恒、张宁在中秋节后的第二日带我去武汉市铁路医院看,血压是120/200,诊断是心肌受损(心电图)、胆结石、脂肪肝,并疑似冠心病,医院要求住院观察治疗,我也要求,他们不同意。

回来后他们还要我“上课”洗脑。期间,江黎丽恐吓我:公检法是一家,都归政法委管,打死你就象拍死一个苍蝇,明天拉出去枪毙也没有人知道,割下你的器官说你自杀,谁知道?

八月十日有个警号为011502的警察(后来知道叫吴志国,音),和一个二十来岁的女警来做我笔录,说我是策划、组织、帮助别的法轮功学员请律师,他俩都没有出示警察证件及说明身份。前后仅做了这一次笔录。

在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的时候,不让剪头发剃胡须,降压药吃完我要求他们给药,刘成就要我打报告并答应他们的条件,不然就不给药,期间有二十天左右没给我吃降压药,身体不适,血压高,胸闷、晚上睡不着。

我是十月二十四日被送到武汉市第二看守所,是蔡恒、张宁等三个人送的,送了三次看守所都不收。第一次送时血压130/240没收;去武汉市第五医院检查,血压100/210,又没收;又送该医院再次检查,血压高还是不收;第四次送武汉第一医院检查,血压为100/200.医生都建议住院治疗。二十四日当天看守所没有收,晚上就住在一个招待所。第二天听说搞了一个批文,看守所才收,看守所医生量我的血压是110/210。

日前,张甦已委托律师对以下数十人涉嫌非法拘禁罪、滥用职权罪提起刑事控告。

龚剑,男,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教育科长,司法警察
蔡恒,男,武汉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中队长
张宁(音),男,武汉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
吴志国(音),男,武汉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警号011502
一女警,20多岁,1.6米高,戴眼镜,圆脸短发,微黑略胖,武汉市国保支队警察
江黎丽,女,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副中队长,司法警察
彭刚,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中队长,司法警察
刘成,男,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司法警察
李汉平(音),男,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范某,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聘请人员
丁星桥,男,湖北省云梦县中学教师
丁星桥之妻,女,无业
肖杨荣(音),女,湖北十堰退休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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