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漫谈:不弃疯女,诚信娶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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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
一、乐善不疲,子孙贵吉

据《懿行录》记载,明朝人张振之,字仲起,太仓县蔡泾人,曾经在吉安做官。

当时,有个吉安下级吏员张大猷,晚年妾生一子,才三岁。张大猷与妾,相继病故,他们的孩子,无依无靠,流落在某百姓家。张公(张振之)知道后,便给这个三岁的小孩安置了保姆,归还给张家。

长邑令(官职名)沈某,为人清廉。一家人相继病亡,张公为他们备棺归葬,又把沈某仅存的孤孙,托付给有关人员护持。

天台令某人,死于官所,不能归葬故土,其家属流浪杭州。他的孙女很小年纪,就落在坏人手里,作了妓女。张公听说后,流下眼泪,替她赎回,并帮她选择良配,嫁了出去。

像这样捐钱、救人的事例很多,不能一一列举。

后来,张公的儿子张际阳,成为一时名流。张公的子孙,特别兴盛,并且富贵吉祥。

周氏按曰:救济贫困,使人能够回乡,是在生前成全别人的好事;绵延后代,使其走出患难,是在死后成全别人的好事。张公真是一位仁德长者!

二、不弃疯女,信诚娶妻

据《懿行录》记载,福清地区的文绍祖的儿子,向姓柴的人家求婚,已经发了聘书。后来,柴女忽然得了疯病。

文绍祖认为她有恶疾,想要与柴家解除婚约。文绍祖的妻子大怒,说:“我们好不容易有了这个儿子,应当教他忠厚诚信,顺应天理,这样做人,自然能够延福延寿。如果背礼伤义,一定会很快招来祸患。”

文绍祖在妻子的坚持下,让儿子娶了柴女回来。

第二年,他们的儿子登科,儿媳的疯病也好了,并且先后生下三个儿子,长大后都很显贵。

自古以来,娶盲女、病女为妻的人,大多身荣子贵。没有其它原因,只是因为他存心仁慈厚道,能够替上天包容一个人,所以,上天也会优待这个人了。

正是:
谁替上天包容人,
神即优待奖其诚!
四海之内皆兄弟,
包容互爱厚德行。

(均据清代周思仁《安士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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