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判警方胜诉 舆论称为政治审判毁香港自由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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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法轮大法信息中心8月15日讯--香港西区裁判法院15日罕有地裁定,香港政府控告16名静坐请愿的法轮功学员阻街、袭警等七项罪名全部成立。主审裁判官黄汝荣(Symon Wong)当堂采纳警方19位证人的全部证词,而否定辩方所有人证物证。16名法轮功学员均不认罪,称法庭判决罔顾事实,黑白颠倒,表示将会继续上诉。香港人权监察罗沃启指出,他会将此案提报联合国,控诉香港政府侵犯人权。

在15日的法庭上,法官黄汝荣称,法轮功学员6个证人中5个证人“讲的话都是完全不可信的”,而警方19名证人“完全讲的都是真话”。据了解,法轮功学员证人中被认为讲了真话的学员上庭只有极短时间。法官黄汝荣还在法庭上称警察使用的是“最低武力”,并称“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的警察”。

以朋友身份专门从美国到香港旁听此案的Leeshai Lemish说,这是一极荒唐的判决。法官根本不解释辩方所提出的有关阻街控告能否成立的一些最基本的事实,诸如为什么在140英尺的空间中仅占用7英尺是造成阻街,而事后同一地点被警方完全拦阻5天,继而更被政府工程永远占用就不造成阻街,以及这个案件竟没有一个第三方证人和被阻街的当事人存在。

被判“袭警”的卢洁称:“整个的审判就是颠倒黑白。”她指出,她根本没咬警察,那个自称被咬的女警的验伤报告也没发现有牙印。反到是她本人在20分钟内被警察点穴3次,剧痛无比。但这些证据法官均视而不见。

另一当事人王耀庆对法官所称“最低暴力”表示不认同,指出案件发生时,她被警察暴力拖走,全身都是青瘀斑痕,头部出血,有医生验伤单。在警察局她亦听到有警察坦称,在警校学到的这套手法,从未使用过,这次是第一次用在法轮功身上。

对法庭宣布此案无人被监禁,每项控罪只需要缴交罚款三百至一千元的判决,瑞士法轮功学员Lam Duy Quoc 认为罚款这么低,就是想叫被告认罪,造成法轮功学员有罪这样一个事实。他表示,“但是我们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承认该判决,因为我们根本没罪。”

警方15日出动近20名警员在西区裁判法院维持秩序,在场的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帮办警官表示,他觉得法官判得「很愚蠢」。

中国官方喉舌中新社15日也立即报道此案结果,并强调“裁判官强调,在审理案件时,没受政治因素影响。”

而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就表示,这是一场政治审讯。法庭并没有尊重香港市民示威请愿与和平集会的权利。如果法庭对这些权利采取这样狭窄的解释,对於香港的任何人、任何团体、任何受怨的人想去请愿去表达自己都很困难。

香港市议会的一些议员担心,此案将是香港司法的分水岭,警察赢了也等于输了,输的是“一国两制”。市议会议员司徒华在宣判前就表示,无论最后宣判如何,诬告案对香港的人权法治都是严重的冲击和损害。

瑞士驻港领事Anne Gretzimmermann15日表示,对法庭的裁判感到意外,并将会进一步关注案件的发展。

BBC、美联社等世界媒体均在15日的报导中提到,一些国际人权组织和香港的政界人士担心此案可能表明,香港在97之后的自由受到了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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