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多家报纸报道香港法官错判并对香港的言论自由表示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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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02年8月15日,瑞典每日新闻报、特快晚报等多家主要报纸刊登了对香港法官判决结果并对香港的言论自由表示担心。大意如下:

香港一个法院对16名法轮功学员因在中联办外举行和平抗议而作出罚款判决。该判决引起了人们对这个前英国殖民的自由以及保障的关注。

这是法轮功学员第一次在大陆外被控告。

四名瑞士人,一名新西兰人以及十一名香港人在3月14日的抗议中被判影响交通。其中九人被判有影响警方执行公务罪。

有些人说他们是无辜的。但法院罚了他们1300至3800港币(1600至4600克朗)。

香港从1997年就是一个拥有一些独立自主权的中国特殊省市。法轮功学员的审判看作是一个对在国土中平等独立的考验。

法轮功是一个打坐和缓慢动作结合在一起的功法。这个以忍,反暴力,自我发展的运动的一名发言人说法轮功学员准备上诉。

Sharon Xu说:我们对于法官的判决感到很吃惊。我们一定会敦促他改变错误的判决并要上诉,直到还给我们清白。对香港来说,这是黑暗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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