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甘肃永昌县城九十岁高龄法轮功学员赵桂香老人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遭到中共邪党“610”操控的各级人员长年恐吓骚扰,经受多次非法拘留和判刑,于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八日被迫害离世。
老年法轮功学员赵桂香 |
此前二零一二年五月下旬,永昌“610”、永昌县公安局国保警察孟成、城关派出所、城关镇官员、社区王若平等十五人非法闯入李奶奶不足二十平米的临时住房,故意制造紧张气氛恐吓她,这些所谓的政府工作人员们临走时抢走老人珍贵的《转法轮》和《洪吟》。
赵桂香老人,远近不同的人们都亲切的称“李奶奶”,是早年从事集体蔬菜种植的农村家庭妇女,未上过学。李奶奶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困扰她大半生辛勤劳累落下的沉疴顽疾:偏头痛、关节痛、风湿、甲状腺肿大和严重的妇科病痛消失了,真正体会到无病一身轻的感受。
生平唯一的一次出远门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邪党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时铺天盖地的造谣诬陷,“六一零”操控国保警察和社区不法人员使用各种手段不断骚扰、恐吓,企图阻止老人在佛法中的修炼。老人顶着逆流坚持学法炼功的同时,提醒着周围同修不要上邪党的当,听师父的话,师父说得对;给亲朋好友诉说着法轮功的真实情况。
二零零零年十月下旬,七十八岁的李奶奶本着善良和真诚,生平唯一一次出远门,与另外一位老年同修结伴去北京想为蒙受不白之冤的法轮功、想为自己心中最尊敬的李洪志师父说句公道话。历经波折,两位老太太终于来到了北京天安门广场,首先映入她们眼帘的是衣着、年龄、性别还有口音不同的法轮功学员被武警、公安和便衣人员用粗暴、残忍的迫害方式强行撕扯到警车再被拉走。前面塞满法轮功学员的警车还没有开走,后面涌入广场的法轮功学员继续拉开“法轮大法好”、“真、 善、忍好”、“还我师父清白”……两位老太太坦然的走向这惊动天地的阵容。
两位老太太被广场警察劫持到金昌驻京办事处关了起来。中途有人问:“你们这么大年龄为何从西北跑到这遭这份罪?”她们回答:“我们师父教我们做最好的好人,师父不让我们花一分钱而给我们调理好了多病的身体,现在电视上却胡编乱凑,躲开事实说的那么难听,我们实在听不下去,想到京城找个地方说说心里话。”
到第五天,两位老太太被永昌公安从北京劫持回当地直接关到永昌拘留所,李奶奶被非法拘押十六天,交了一百六十五元伙食费另加十元饭盆费。
全天候监控、随意抄家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疯狂迫害法轮功之后的前五、六年间,永昌县邪党“610”通过社区邪党书记王若平指示居委会不明真相人员,对李奶奶家的监控从来没有停止过,只要看到有他处来人,立即前来盘问。刚开始,在外工作的儿女回来看望老母亲时,前脚进门后脚就有人窥探盘问。
大约二零零二年永昌公安干脆在李奶奶家(住平房)斜对面的车站楼房的最高位置架了监控装置,全天候监控。中共邪党人员这种劳民伤财的荒唐行为,尽干荒唐事。一个冬天的晚上约九点,天已经很黑,此处几乎没有行人。附近一家小饭馆的老板娘下班时拎个包路过此处时走的快了点,不知从什么地方冷不防窜出一个警察,一声不吭的动手抢人家的包。当时这个人就被突发的拦路抢夺吓得昏厥过去。
十三年来,邪党人员对李奶奶非法抄家,是家常便饭。永昌公安“610”国保恶警李国玉只要是他认为的“敏感”时段,或者永昌县城出现大量的法轮功讲真相资料,李国玉就会领几个同伙前来骚扰,只要找到法轮功资料立即绑架老人。有几次老人对李国玉说:“我家有几个老鼠洞,别人不知道,你李国玉最清楚。”当时的李国玉厚着脸报之一笑。
李奶奶家紧挨着西车站。二零零一年初,西车站附近的西环路出现许多真相粘贴和真相资料。永昌县公安局政委彭维平和国保恶警李国玉等不法警察商定后,由李国玉带一伙警察会同昌康苑社区邪党书记王若平(女)等社区人员,非法抄了李奶奶家,随后将其绑架后非法拘留十八天。
二零零二年九月下旬,永昌县公安局国保恶警李国玉声称:有一名外地读书的学生指称永昌县城一位白头发老奶奶给过他一份真相资料。由此,李国玉和永昌城关镇派出所长段富祥等恶警绑架了老人,强行戴上了手铐。李国玉没有找到“证据”,信口开河的以“扰乱社会治安”对八十岁的李奶奶非法拘押十八天。
多次绑架、非法关押、诬判三年
二零零一年初到二零零六年底的六年间,邪党“610”操控社区、公安局长刘富海、政委彭维平、国保恶警李国玉等不法人员多次绑架李奶奶,其间又非法拘留三次,共计五十天, 勒索钱款六百零五元。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五日,恶警们再次突然闯入李奶奶家,将李玉文连骗带绑的绑架到县公安局,无缘无故拘留十五天。县公安局恶警李国玉、王建国把李奶奶绑架到城关派出所,威胁说要起诉 她。八十二岁的老太太年幼时裹小脚,恶警王建国强制李奶奶站在院中不让别人扶,还说“给我用鞭子抽”,李奶奶正视恶人说:“来!看你用鞭子抽!”王建国立刻不敢言语了。此次,李奶奶被恶警非法罚款二百元。
二零零六年七月,在邪党“610”策动下,永昌县发生公安恶警对法轮功学员大范围迫害,当时至少绑架十五名法轮功学员。绑架李奶奶之前,县公安局政委彭维平和昌康苑社区邪党书记王若平等随同人员,到李奶奶家实地考察八十四岁的老太太能否经得起牢狱折磨。随后,恶警李国玉立即带领一拨人实施了绑架。经过体检,对老太太非法拘留十四天后放回。
此次绑架前非法抄家时,李奶奶的儿子李玉文维持生计的蒸馍馍周转款一千五百元丢失了,当时是李国玉和他的另外一名同伙动手查抄的。此事家人虽然立即向公安局提出口头申诉,最后还是不了了之,没有任何答复。
二零零七年三月八日,由永昌公安局政委彭维平、国保大队长李国玉等恶人的构陷,由永昌县检察院起诉,永昌县法院对当时八十四岁的老年法轮功学员李奶奶非法开庭,诬判三年监外执行。
对老人子女的迫害
多次绑架恐吓不了李奶奶,中共邪党人员把迫害范围扩大到了儿子李玉文和儿媳肖玉年方面。二零零四年五月十六日晚,有一法轮功学员在散发真相资料资料时,被恶警跟踪、非法抓捕后逼问出真相资料的来源。第二天凌晨一点国保警察共五人,由李国玉牵头突然闯入李奶奶家,非法抄走了真相资料。恶警居然肆无忌惮的连邻居的家也抄了。随后把李奶奶、儿子李玉文、儿媳肖玉年绑架到县公安局,刑讯逼供追问真相资料的情况。一连刑讯逼供几天,李奶奶给他们讲真相,最后警察暂时将李奶奶一家三口放回。相隔八天,五月二十五日,恶警们再次闯入李奶奶家,将李玉文绑架到县公安局,无缘无故拘留十五天。
在二零一零年下半年,因永昌县城房屋拆迁,李奶奶家从原来住宅处搬到开发商提供的过渡房与儿女分开居住。此时儿子李玉文在过渡房失去了原来维持生计的小本生意条件,生活十分困难。根据他的实际状况(五十八岁,身体残疾)已失去劳动能力,理应得到社会低保生活费。此时永昌 “610”通过社区邪党书记王若平对其迫害:只要李玉文夫妇俩“管好”自己的言行,“管好”家中老母亲,社区即可发给他们居民低保金(低保金源于民用于民,行政部门只起管理作用)。王若平的“管好”仅仅是指不能和法轮功学员来往、母子和婆媳间不能谈论法轮功方面的事,这对于一个原来不识字的九十岁老太太是个致命打击。
中共邪党“610”利用亲情关系对老年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其伤害成度较绑架或无心理准备的恐吓更可怕。老太太失去其他同修的帮助,不能通读《转法轮》,日常行为表现十分被动,突然变得少言寡语。但是手捧师父的《洪吟》尚能“读”下去,由此稍稍有点欣慰感,尚能维持基本的生活起居。
中共邪党的迫害并没有就此罢手。二零一二年五月下旬,永昌“610”、永昌县公安局国保警察孟成、城关派出所、城关镇官员、社区王若平等邪党人员十五人非法闯入李奶奶的临时住房恐吓、骚扰。当时一名警察口出狂言,恐吓道:“抓起来,关到拘留所去。”此次恐吓的前几天,老人在金昌市的大女儿李玉珍(法轮功学员)被邪党人员绑架。
经过再次非法查抄、骚扰和女儿近期被绑架的打击,李奶奶已经处于精神崩溃状态,表情呆滞,言语很少,双目流泪,于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八日离世。
迫害责任人:
张云生:一九六二年七月生, 二零零一年六月任永昌县委书记,现任甘肃省监察厅副厅长。
陆志雄:一九五五年九月出生,甘肃武威人,曾先后是永昌县县长、邪党书记,现任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甘肃省河西走廊(疏勒河)农业灌溉暨移民安置综合开发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孟有柱:曾先后是永昌县县长、邪党书记,金昌市副市长兼永昌邪党县委书记。
董开金:曾任永昌县政法委书记
周英录:曾任永昌县政法委书记
王彦龙:永昌县县政法委副书记(610)
魏生祥:永昌县政法委书记
吴宝贤:原永昌县司法局局长(610)
吕致保:现永昌县司法局局长(610)
刘福海:原永昌县公安局局长,已退休。
朱生念:原永昌县公安局局长,现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长,手机:13993565688
彭维平:永昌县公安局政委,0935-7521871(宅)、7522175(办)、手机:13830591370
李国玉:610恶警,曾任永昌县国保大队队长,一直积极参与迫害,现遭报(脑溢血),手机:13830556713
段福祥:原永昌县城关镇派出所长,现任河西堡镇派出所所长,兼永昌县公安局副局长,手机:13993585964
闫正武:自二零零六年后接替李国玉任永昌县国保大队队长,手机:13993583259
永昌县拘留所:0935-7523704
所长程掖生
永昌县城关镇派出所:0935-7521937
冯海: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陕西渭南人,历任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金昌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现任永昌县公安局局长
王建国:永昌县城关镇派出所副所长
杨雪清:女,永昌县城关镇派出所副所长
李永红:永昌县城关镇派出所警察
王若平:女,46岁,汉族,永昌县昌康苑社区邪党书记
孟成:永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头目
周仁才:男,永昌县昌康苑社区人员
永昌县检察院:0935-7560660、7522000
万建军:检察院检察长
赵星明:代理检察员
刘泽:(担任多起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公诉人)
张鹤新
永昌县法院:0935-7522056
亢生伟:原永昌县法院院长,现金昌市中级法院副院长,13993566162
周永生:院长
王顺魁:审判长
肖立仁:代理审判员
张万龙:代理审判员
书记员:董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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