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市法院对许道明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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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二日,汕头市法庭公然违背事实,采用“掩耳盗铃”的办法,自欺欺人,对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许道明进行枉法判刑一年三个月,罪名是所谓“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预备犯罪)。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害人的邪教,中共法庭抛出的罪名完全是在蒙骗那些不明事实真相的人们。

许道明,年近六旬,家住汕头市浮西社区,他修炼法轮功多年,与人为善,不争不斗,是社区公认的好人。许道明在法庭上也以亲身经历证实,修炼法轮功令人身心受益,证实法轮功是正法,是教人修心向善的。

辩护律师也为许道明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一审判员问律师:那你说一说什么是法轮功?辩护律师接下来阐述了法轮功是一种信仰,是好的,正的。

法庭只允许许道明的两位亲人在场旁听,其余都是社区居委人员、街道六一零人员及汕头市六一零、国保警察、金平区六一零、国保警察一大帮人在场压阵。非法庭审从上午九点开始,下午近二点才结束。

在枉法判刑之前,汕头市金平法庭对许道明进行了两次非法庭审。第一次非法庭审,在辩护律师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后,由于证据不足,庭审仅持续了三十分钟,被迫宣布休庭;第二次庭审,从上午九点至下午二点才结束,由于辩护律师的有理辩护和许道明信仰“真、善、忍”做一个好人的客观事实,汕头市金平检察院公诉人无言可对。

许道明被绑架经过: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一日上午,汕头市六一零、汕头市国保警察、广厦派出所警察一共五十个人左右,借大运会之名来到许道明的“小食杂铺”进行非法查抄,后又到许道明的家中非法查抄,在此期间,没有出示任何有效证件,随后,这批人以“莫须有”的罪名绑架了许道明。后来许道明一直被非法关押于汕头市鮀浦看守所,已被非法关押一年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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