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我是中国大陆的一名医生,也是一名法轮大法弟子。在中共全面迫害法轮功的十三年时间里,我也曾经受中共的迫害。在看守所、监狱非法关押期间,我经历过被非法采血的事情,既有手指尖采血、又有肘静脉采血,当时我纳闷:为什么采血?当时没有往坏处想。在监狱被非法关押期间,当狱警第一次告诉我,说:“我收到你们的传单,说是我们活摘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对你们进行迫害,你说是怎么回事?”我当时还不相信有这样的事。
随着海外媒体报道曝光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并在大连市开设有尸体加工厂加工尸体卖大钱的恶行,我再回顾自己的亲身经历,并用自己所掌握的医学知识来仔细分析,竟然发现这件事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在此,我从医学的角度,用科学的方法证实这件事是真的,这件事是整个医学界乃至整个人类的奇耻大辱。
器官移植技术是近年来快速发展起来的新型技术。移植是指应用异体或自体正常细胞、组织、器官置换病变的或功能缺损的细胞、组织、器官,以维持和重建机体生理功能。移植分三种:自体移植、同种异体基因移植、异种移植。临床上多为同种异体基因移植,一般都发生排斥反应。排斥是指受者对供者移植物发生的免疫应答,也称宿主(受者)抗移植物反应(HVGR),同种异体基因移植物中的免疫细胞也可对宿主细胞产生排斥反应,称移植物抗宿主反应(GVHR)。也就是说,移植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所发生排斥反应的轻重,也决定着患者的存活时间的长短。
在现代医学上,延长移植物存活的措施包括组织配型、免疫抑制、诱导耐受三个方面。在这里,主要从组织配型方面证实中共活摘法轮功人体器官的罪恶存在。
组织配型:正确合理的HLA抗原组织配型是延长移植物存活时间的关键措施,供者和受者的ABO血型相同也十分重要。供者、受者间的组织相容性检测包括:
1、红细胞血型检查
人红细胞血型抗原是重要的同种异型抗原,包括ABO血型抗原、Rh血型抗原、Duffy血型抗原、Kidd血型抗原等等。多数用ABO血型抗原。ABO血型抗原是一种强移植抗原,如供者与受者间ABO血型不符可加速对移植物的排斥。
术前必须进行严格的血型化验,要求供体和受体间的血型要符合输血原则:O型接受O型、B型接受B型或O型、A型接受A型或O型、AB型可以接受AB型或A型或B型或O型。使供者与受者血型相符。采集血样时,一般采集手指尖血,这是外周全血。
为了救人方便,各地血站都建立了血型库,有较完整的血型库管理中心。
2、受者血清中预存的HLA抗体的检测
取供者淋巴细胞和受者血清进行交叉细胞毒试验,临床上常称淋巴毒试验(交叉配合试验),可检出受者血清中是否会有针对供者淋巴细胞的预存抗体,防止GVHR的发生。其正常值小于10%,大于15%为阳性。此试验是现有试验中最主要的参考指标。一般条件下,尽量选择数值最低的受者接受肾等器官移植。例如,肾移植要求受者血清与供者淋巴细胞的淋巴细胞毒试验阴性,即淋巴细胞毒试验的细胞杀伤率要小于10%为阴性、10%~15%为弱阳性、大于15%为阳性。
采集血样时,一般采集静脉血,并分离出血清中的淋巴细胞,用供者淋巴细胞和受者血清进行交叉细胞毒试验。
3、HLA分型
HLA型别匹配程度是决定供者、受者间组织相容性的关键因素。HLA是人的主要组织相容性抗原,称人白细胞抗原,是人类主要组织相容性复合物MHC基因编码产生的抗原,在同种异体组织器官移植与移植物的急性排斥反应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具有多基因性、多态性、连锁不平衡性、单元型遗传和共显性遗传等特点,迄今已经发现6000多个等位基因。其中供者受者的HLA-DR抗原是否相合最为重要,HLA-A和HLA-B抗原次之。
从供者类型HLA来分,一般有全相合的同胞供者、半相合的血缘供者、全相合的非血缘供者。而且,不同人种、不同地理区域,其红细胞血型、白细胞HLA类型不尽相同,因此,全相合的非血缘供者也有其特殊性。
为了方便,各地科研机构已经或正在对不同人种、不同地理区域的人群进行基因研究,甚至建立了基因库,为白细胞HLA配型提供了条件。
4、交叉配型
将供者和受者细胞互为反应细胞,做两组单向混合淋巴细胞培养,如果细胞增殖,提示同种抗原不符。例如:群体反应性抗体(PRA)的检测,用于判断肾移植受者的免疫状态和致敏程度。致敏程度分别为:无致敏PRA=0~10%,中度致敏PRA=11~50%,高致敏PRA>50%,移植肾存活率依次下降。特别是如果PRA>80%,一般认为是移植的禁忌证,除非找到HLA相配的供肾。也就是说,肾移植如果有可能,要求有尽可能多的HLA基因位点相同。PRA阳性者要确定针对性的抗体,在进行HLA配型时尽量避免有抗体的基因位点。
选择HLA全相合的非血缘供者,就能有尽可能多的HLA基因位点相同,尽可能避免有抗体的基因位点。也就是说,选择HLA全相合的非血缘供者,其群体反应性抗体(PRA)是阴性,移植物存活率大大提高。这就是中共热衷于HLA全相合的非血缘供者的理论依据。
以上是从现代医学的角度分析了器官移植的科学依据、适用条件及其禁忌症。
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狱医只对法轮功学员采血,不对其余人员采血。当有人问“为什么对法轮功学员采血”时,狱医说“这是政府关心你们”。在监狱分配站,狱医对在押人员采血(肘静脉血和手指尖血)。我们当时被送去时,有几个法轮功学员,有几个抢劫犯、吸毒犯。当时为了掩人耳目,对我们都采了血。但是,狱医把我们几个法轮功学员的血样贴上名字标签,单独放在一起,另行管理。狱医采血时说:“你们不转化,对付你们,政府有的是办法。”其实,这就是罪恶的开始,在采血,为选择人员做准备。
法轮功学员数量巨大,身体健康,为中共选择HLA全相合的非血缘供者提供了方便。现代科技的发达,有很多的相关科研机构,建立的各种数据库(包括血型库管理中心、骨髓库管理中心、基因工程等),也为中共干成这个罪恶提供了条件。
最重要的是,中共是个独裁政权,金字塔式的严密管理,还有凌驾于一切之上的六一零政法委系统,可以调动全国所有的人力、物力、财力,将党、政、军、警、医、司法、交通、科技等部门捆绑在一起,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活摘人体器官,进行集团犯罪,做出了人类历史上最邪恶的犯罪行为。而且还用一切手段进行掩盖了十几年,这真是医学界乃至整个人类的奇耻大辱。这样的政府,还不是一个反人类、反社会、反宇宙、反人性的邪教吗?中共是实实在在的大邪教。
面对这样的恶行,如果你还在沉默,那你就是在犯罪;面对这样的中共,如果你还对它抱有幻想,那你就是无正义;面对这样的邪教,如果你还愿与其为伍,不愿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那你就是选择了邪恶、抛弃了善良。如果真是这样,那你就是选择了自己淘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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