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洪海是肇源县肇源镇人,因坚修大法于2002年7月2日被非法关进大庆市劳教所二大队。当班大队长王中和,恶警王刚、王喜春、张明柱逼迫隋洪海写保证,遭到拒绝,王中和便指使上述三名恶警给隋洪海上绳。二十分钟后,绳子勒进肉里,目击者见隋洪海脸色苍白、情况危急,赶紧报告,此时隋洪海人已不行,恶警为掩人耳目,赶紧将目击者押走,后把隋洪海送至卫生室,因伤势太重又送到人民医院,经诊断为右臂骨折(为绳子勒进右肩骨里硬给勒骨折)。二十天后,隋洪海右臂带着钢板被再次押回了二大队。因伤势严重,还需再次手术,现在他的右臂已完全失去活动能力。
我们正告大庆市劳教所二大队的恶警们,你们迫害佛法犯下重罪。自古以来迫害佛法者皆不得好报,如果你们继续沿着这条路走下去,那么路的尽头就是为你们洞开的地狱之门。赶快将功补过,善待法轮功,这才是为了你们自己真正永远的前途。
转载自明慧网 200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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