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米易县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遭恶报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圆明网】自从1999年7.20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以来,和全国一样,四川省米易县大法弟子遭到了中共当权者及执法人员任意绑架、抄家、关押、劳教、判刑、暴力洗脑、酷刑折磨、甚至迫害致死。

法轮功,也称法轮修炼大法,他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是以宇宙特性“真善忍”为指导的真正性命双修功法。法轮功修炼者有很高的心性标准,要从做一个好人做起,不求名不求利,做事先考虑别人,遇事向内找,发生矛盾找自己的不足,法轮功是真正的“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好功法。对这样一群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迫害,天理难容!

行恶者在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的同时,也把自己推向一个危险的境地。“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善恶之报,如影随形”,许多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相继遭恶报,甚至殃及家人。以前对米易县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恶人恶警遭恶报的事例作过一些报道,现再列举三例:

一、严继清迫害法轮功 痛失爱子

严继清,男,60多岁,原是四川省米易县攀莲镇恶党书记,现已退休。1999年7月20日,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严继清紧跟江氏政治流氓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严继清时任攀莲镇恶党书记、攀莲镇“610”(中共凌驾于法律之上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头目。严继清亲自主持在攀莲镇办了两期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暴力洗脑,强制转化。

1999年12月,攀莲镇办第一期洗脑班,严继清组织本镇的党政领导、各部门人员全部出动,将攀莲镇的法轮功学员劫持到洗脑班。严继清组织专门的打手队,负责监管迫害法轮功学员,强行灌输诽谤大法和师父的文章,逼迫法轮功学员长时间跑圈、苦力劳动、三天三夜不准睡觉。严继清亲自上阵强迫学员写“不炼功的保证书”,法轮功学员不写就叫打手用拳头、警棍毒打、用脚踢,打的法轮功学员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其中刘龙云、张军、阙发芝、阙发秀、龚志会、杨顺发、阙清波等法轮功学员被打伤。阙发秀被打手安强、普军关在屋里打昏死,眼看要出人命,严继清叫打手队长陈友军又掐“人中”,又灌糖水,阙发秀才苏醒过来。在黑屋里,龚志会的腿被打手安强、普军打得痉挛,腿肚上的肉被打烂,痛昏死过去,腰被打成重伤,不能坐,不能站,更不能走。龚自会生活不能自理。

12月的冬天张军被冻的失去知觉,眼看张军的身体就要残废了,严继清才同意张军的父亲交了“罚款”,将张军从洗脑班保出;刘龙云在洗脑班被打手陈友军毒打,腰部被打成重伤,打手们还强制刘龙云两天两夜不准睡觉,只准站着或蹲着。刘龙云被洗脑班折磨的已经不行了,其父为保护儿子的性命,交了300元“罚款”才将刘云龙保回家。

2000年7月,严继清又办了攀莲镇第二期洗脑班,28名法轮功学员遭到和第一期洗脑班同样的迫害,被打手打骂、强制跑圈、罚站、不准睡觉,强制扫大街。严继清等官员和打手们用野蛮残酷卑鄙的手段强迫法轮功学员在他们早已写好的保证书上签字、按手印。洗脑班逼迫法轮功学员交生活费每天15元、20斤大米。严继清对法轮功学员每人处以200一2000元的罚款,无钱的逼写欠条单据,以后补交。

严继清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儿子,深得严继清的宠爱。2002年严继清的儿子突然失踪,全家到处寻找,亲朋多方打听,公安通告各地协查,都渺无音讯,至今已经10年,根本没有生还的希望。严继清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痛失儿子,断了严家的香火,悔不该当初。可是,这又能怨谁呢?是严继清仇视大法,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招致的报应。

二、张家凤对大法不敬付出生命的代价

张家凤,女,40岁左右,四川省米易县第一小学教师。1999年7.20中共邪党全面迫害法轮功,张家凤听信了中共的造谣宣传而仇视法轮功。2005年,张家凤对一名“调皮”学生进行训斥,并对该学生罚站。该学生将挂在脖子上的刻有“法轮大法好”的护身符拿在手上看,被张家凤看见,于是气急败坏的把护身符从学生脖子上扯下,狠狠地砸在地上,护身符被砸烂,张家凤用脚在护身符上猛踩、猛跺。不几天,张家凤从婆婆家返回学校,乘坐其丈夫驾驶的摩托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张家凤当场死亡。仇视大法、践踏大法,张家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三、米易县法院周开琼迫害法轮功遭恶报患乳腺癌

四川省米易县法院原刑事庭庭长周开琼因昧着良心诬判修炼“真善忍”的好人,遭恶报,患乳腺癌。

周开琼,女,40多岁,四川省米易县人,中共邪党党员。卫校毕业分配到米易县医院,后调米易县法院工作,曾任米易县法院刑事庭庭长,主管迫害法轮功的案件。1999年“7.20”,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以来,周开琼紧跟江氏流氓集团,积极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她非法判刑,仅举近期的三例:

1、2006年11月2日米易法轮功学员吕涛、张洪英、张家霜发真相资料遭绑架,关押在米易县看守所。2007年6月17日(星期天)米易县法院对吕涛、张洪英、张家霜秘密非法庭审,周开琼是审判长。当家属质问周开琼:法院开庭,为什么不通知家属?周开琼说:针对法轮功案件根本不需要通知家属。在法庭上,针对公诉人的栽赃陷害,三位大法学员自我辩护:阐明修炼法轮功完全合法,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法轮功教人向善,遇到矛盾找自己的原因,事事为别人着想,淡泊名利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法轮功学员发真相资料是为了让人们认清中共的谎言,不作中共的陪葬品,是在救人,是在做好事。可是周开琼不准大法学员陈述,怕旁听者明白真相,马上休庭,称一个月后再开庭。2007年7月17日,法院根本没有开庭,而是周开琼在米易看守所秘密将判决书从监室铁门的送饭口(大约7寸见方的一个口子)递进去,强迫张洪英、张家霜、吕涛在判决书上签字,三人拒绝签字。周开琼不顾事实真相,不顾法律的尊严,违背人的良知,诬判吕涛5年,张洪英4年半,张家霜3年半。随后,三人都被挟持到四川成都龙泉驿女子监狱迫害。

2、2008年7月31日晚上,米易法轮功学员唐兴荣在家遭绑架,国保大队警察抢劫了唐兴荣电脑及私人财物,将唐兴荣关押在米易看守所,国保警察对唐兴荣吊铐毒打、用烟火烫脸、坐老虎凳、绑睡死人床等酷刑折磨。唐兴荣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健康,乐于助人,受到家人、亲戚朋友和邻里的一致好评。可是执政当局特别是公安执法机关却对这样的好人无端抓捕、抄家、关押并施以酷刑。米易县法院与公安国保同流合污,于2008年11月19日对唐兴荣非法判刑。唐兴荣提出上诉。2009年1月9日,米易县法院对唐兴荣再次非法庭审。法庭上,唐兴荣质问法官周开琼:“我修大法做好人犯了什么罪?国保警察杨梓华、周林、徐兴在迫害我的时候,他们将我吊铐起毒打,用烟火烫我的脸,用酷刑迫害我,他们算不算犯法?”周开琼无言以对,开庭十几分钟就草草收场,对无辜的唐兴荣诬判五年徒刑。2009年3月1日,唐兴荣被劫持到四川成都龙泉驿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3、2009年7月31日上午,米易县国保大队警察杨梓华、李雪松、周林非法闯入米易大法弟子龚顺会家,非法抄家,抄走了电脑,打印机及龚顺会的私人物品,同时,将龚顺会、龚顺会的丈夫和来家做客的表姐三人一起抓去关押在米易看守所。杨梓华等国保警察以莫须有的罪名栽赃陷害龚顺会,采取卑鄙手段罗织罪名欲将龚顺会定罪。龚顺会为了澄清自己的清白,请了北京正义律师为自己辩护。2009年11月18日,米易县法院对龚顺会非法庭审,法庭上,龚顺会为自己遭受的迫害进行申诉,被所谓的公诉人朱正福无理打断,不准龚顺会陈述,不准龚顺会说话。龚顺会请的律师为当事人进行辩护时被庭长周开琼蛮横制止,当律师说“法律没有规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迫害法轮功是在犯罪”时,周开琼马上说律师在煽动,威胁律师。辩护律师指出:“2009年7月31日上午,米易县国保大队的警官非法闯入了我的当事人龚顺会的家中,非法的进行了抄家、抓人等一系列活动,并造成了严重后果,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一切证据本辩护人认为都是无效的,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而检察机关、一审法院将这无效‘证据’作为起诉定案的依据,明显地偏袒公安警察的违法行为”。

辩护律师还指出:中国现行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明确或国家哪一个有权职能部门认定法轮功是邪教。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炼法轮功是公民的自由,是合法的。起诉书指控龚顺会犯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其基本事实不能成立。所谓“依法取缔”,其实是对民众的欺骗,中共也高喊要“依法治国”,他们的行话是要“依法办案”,那么请问,迫害法轮功的“法”在哪里呢?你们有的人可能说有啊:民政部的通告、公安部的通告、最高“两院”的司法解释、刑法第300条。作为老百姓可能不懂,可是,对于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来讲,一定非常明白这些根本就不是什么法律依据!最后,律师根据中国宪法及有关法律规定认为龚顺会信仰和传播法轮功无罪,要求法庭立即释放!可是,周开琼等人却为了自己仕途,诬判龚顺会有期徒刑4年((2009)米易刑初字第135号判决书)。龚顺会不服米易法院一审裁决,上诉到攀枝花市中院,并再次请北京正义律师为自己辩护,

2010年1月12日上午,米易县法院和攀枝花中级法院在米易法院对龚顺会非法开庭(二审)。在法庭上,律师以“信仰无罪 宪法至上”为题进行辩护,法官威胁律师说:你不是中国人,是美国派来的法轮功学员。说要调查律师的身份。辩护律师顶着压力继续发言。法官无理制止,继续威胁律师说:你再说,公安和国安在外面等着你。正义律师没有被威胁所吓倒,义正辞严地指出:一审法官对龚顺会庭审是违法的,国保大队非法抄家和绑架法轮功学员也是违法的,龚顺会炼法轮功是合法的。辩护律师在庭上有理有据的精彩辩护,使在庭审现场法官和旁听者以及工作人员都为之震惊,明白了迫害法轮功没有法律依据,是违法的。迫于中共“610”邪恶组织的淫威和压力,二审法庭对龚顺会维持原判。龚顺会现在被关押在成都龙泉驿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中共邪党也看中这个出卖良心迫害善良,一心跟邪党走的周开琼,正当准备提拔周开琼为米易县法院的纪检组长(相当于法院副院长职务)时,周开琼于2011年上半年被确诊患乳腺癌,手术后在化疗期间,又查出癌细胞已经扩散到另一只乳房,另一只乳房也做了手术。周开琼已经大伤元气,升迁的事也泡汤了。

周开琼得癌症,是我们不愿看到的。法轮功学员希望所有的人,包括受恶党欺骗迫害过我们的人都幸福安康。可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宇宙的法则,它衡量着一切、均衡着一切,善行得善报,恶行食恶果。周开琼作为法官理应秉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办案原则。可是周开琼在办理法轮功案子时,却捏造事实栽赃陷害,枉判法轮功学员徒刑。周开琼听命于“610办公室”,迫害一群“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淡泊名利,处处为别人着想,遇到矛盾找自己的不足,修心向善,按照真善忍标准做好人的修炼者毫不手软,明知是错的却硬要一意孤行,周开琼已经丧失了一个执法者的道义、丧失作为一个人应有的良知,为天理、国法所不容!周开琼患癌症是迫害好人招来的报应,这是上天对周开琼作恶的惩罚。

1999年7月,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首恶江泽民叫嚣:“三个月消灭法轮功”,13年过去了,法轮功不但没有被消灭,反而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深受各国政府和人民的拥戴和欢迎。社会需要“真善忍”、 人类需要“真善忍”,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法轮功属于全世界。信仰无罪、制止迫害,已成为时代的最强音。中共在迫害法轮功的同时,也把自己送上了历史的绞刑架。解体中共,清算恶人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届时,天理与人间正义决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行恶者,如不悔悟,一定会受到人间法律的制裁以及上天的惩罚!我们真心希望受中共欺骗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有人员,赶快醒悟,立即停止迫害,赎回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犯下的罪过,退出中共组织,不做中共的陪葬品,为自己和家人选择美好的未来。

* * *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