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在浙江省女子监狱二年零六个半月的时间里,法轮功学员肖静有十个半月的时间是在禁闭室中度过的,其它时间也是被关在一个房间里,不让出来放风,每日二十四小时吃喝拉撒睡全在这个房间里,马桶用了五个坐破了四个。浙江省女子监狱是所谓“省文明单位”,声称本着人性化管理的原则,可是把一个人关在一间房里二年零六个半月不让出门,不让订零食、水果、菜,自己想通过炼功达到锻炼身体的目的,还要派人二十四小时阻止。
下面是江西修水县法轮功学员肖静自述她在浙江被绑架、非法判刑、遭监狱迫害的经历,尤其是被浙江女子监狱关房里二年半不出门的经历。
绑架、判刑
我是江西省修水县在浙江省义乌市做会计工作的大法弟子。一九九六年就知道法轮功,二零零六年六月左右才真正修炼。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八日下午四点左右,我和女儿在新华书店看书,我丈夫当时在杭州工作,一个月回义乌两次。平时我跟女儿在义乌生活,女儿在义乌读小学五年级(之前每星期利用在书店看书的机会给孩子们做“三退”,不知谁哪个孩子跟大人说了,给国保大队知道了,我不知情,照常去做“三退”)被义乌市国保大队绑架,当时一位姓鲜的警察叫道:资料在哪里?就开始搜身,结果什么也没有搜到,可还是把我绑架到派出所。我女儿,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因在书店找不到我独自回家,国保大队五、六个男人闯入我家,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下,对我幼小的女儿进行讯问,当我女儿的面抄家,我女儿恐惧万分,从没遇到过如此野蛮的人、如此野蛮的行为,还逼我女儿写了“以上所讲都是事实”,我女儿吓得直哭,可国保大队的警察视而不见,给我女儿幼小的心灵带来了极大的伤害。每个人都有孩子,请问这些警察们:如果是你自己的孩子,你会怎么样:如果是你看到别人的这种行为你又会怎么样?直到野蛮讯问完了以后,晚上九点多钟才给我在杭州工作的丈夫打电话。二十八天后我回到家里,可释放书上却写的是拘留十五天。回家后我找到鲜警察问到此事他说:你可以去告啊!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号早晨,我骑自行车在去上班的路上发放神韵光盘时,发到了公安局局长的手上,当时就被绑架到北苑派出所,包里有神韵光盘四十六盘,真相币一张,《九评》一本,“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护身符十五张。国保大队老鲜来后,我问:为什么把我带到这里来?老鲜:你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我问:我是怎么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破坏到什么程度,对谁造成什么什么样的危害?老鲜:不答,走过来做出了打人的姿势,我一躲,他没打着。
这次也没有当时通知我丈夫,而是等我女儿放学后,国保大队的警察们闯进我家,再次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下,对我幼小的女儿进行讯问,当我女儿的面抄家,我女儿再次恐惧万分,对我女儿心理上的伤害无法用语言来表达。
送到看守所五天后,开始了所谓的“特审”,就是晚上九点到早晨六点,站着,戴着手铐着不让睡觉,白天看守所要做手工活睡不了的。让你吹空调,然后不让喝水,第九天时就是整天用黑布把窗户遮起来了,早饭时我问警察要水喝,不给。我开始绝食。金华来了一个五十多岁的女警察,说是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带了食物给我吃,我不吃,她发现不给我喝水,我的小便比她还多,马上知道我脱水了。第十天就问我有什么要求没有?我说:停止这种变相的酷刑,她问:还有什么要求吗?我没响,她说:那我们要处理你了,我也没响(后来才知道,这点事根本不用坐牢)。当时没想到他们如此游戏法律,在所谓的“特审”期间国保大队新疆翻译小曹用报纸卷成棍子,左右开弓打我的脸长达二小时左右,还用扫把扫我的脸,我告诉他:中国政府是加入了“国际反酷刑组织”的,不许打人,他就又用纸棍敲打我的膝盖。在零口供、零签字的情况下,还是非法在走程序。
在义乌市法院的法庭上我要求:法官当庭放映神韵光盘,看看我到底有没有犯罪。法官不理睬,我接着说神韵只是一台晚会,只是一种文艺形式。自我辩护时我问公诉人:宪法、刑法、民法、两院的最高司法解释,哪一条哪一款给法轮功定过性?这时,下面旁听的法警纷纷交头接耳。开庭也没有通知我家人,除了法警没人旁听。公诉人说:众所周知……我马上说:众所周知不是法律,请审判长本着公平、公正、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无罪释放我……审判长不等我说完马上休庭。其实,这时只要是明白人都知道应该当庭无罪释放。到第二次开庭的时候,我以为还可以辩,结果所有的工作人员都换了,审判长也换了,我还想自我辩护,审判长居然说:我只是来代为宣读一下,其它的我什么都不知道。就这样,明知应无罪释放的,还是非法判了三年零二个月。
上诉到金华中级法院,也提出同样的要求:当庭放映神韵光盘。法官说:如果当庭放映神韵光盘,那我们也是在传播。也就是说法官看到的只是一张光盘,光盘里是什么并不知道。这种冤千古都没见过。
在浙江省女子监狱遭受的迫害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下午二点左右,我被绑架到浙江省女子监狱,刚到就被强行把头发剪掉,衣服换掉,几个人围着剪头发、换衣。后立即送到禁闭室。到禁闭后,为了阻止我炼功,手脚都戴铐,放了一块门板在地上,手脚铐在地上,我就躺在地上。十五天后起来上厕所都头晕、脚发软,就让我坐在小板凳上,手脚还是铐着。晚上睡觉也手脚铐上,一铐就是三个月。
酷刑演示:铐在地上 |
二零一零年在二月二十八日年初,七、八,向浙江省人民高院法院递上了申诉状,并写信给了律师。可浙江省女子监狱不让发写给律师的信,检察院的来了后,我给检察院的人看,完全是一封请律师的信,同意给我发,可是到办公室后不知道王芳警察跟她说了一些什么,她也不给我发了。之后我多次提到要发信给律师,监狱警察总是千方百计的阻止不给发。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九日左右因我爸爸病危,我丈夫打电话到监狱希望能让我回家见我爸爸最后一面,监狱不但不让我回家,连告都不告诉我。
在禁闭室,我唱法轮大法好的歌。狱警就在禁闭室装上喇叭,我一唱她们就放喇叭,为了盖过我的声音,喇叭声音大得铁门、床板、地都在震动,噪音最少在一百二十分贝以上,我在禁闭室里忍受着。
还不让我洗澡,二、三个星期洗一次澡是很正常的,理由是我没喊“报告”,我的解释是我没有犯罪不用喊“报告”。就是这一句话两个字就让一个人二、三个星期不洗澡。不让订食品,不让订水果、不让订菜。在二年零六个半月时间里,我没有订过食品、水果、菜。
我不穿囚服,她们就说我不穿衣服,还请了医生来跟我聊天,我跟医生说:不是我不穿衣服,而是我认为自己没有犯罪不能穿囚服,我自己的衣服怎么会不穿呢?她们找不到我的不是,就在这件事情上。
监狱通知江西修水六一零的人来接我回家是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监狱教育科的副科长梅婷说:你在这不穿衣服,意在告诉江西修水的人以达到栽赃、诬陷、污辱我人格的目的。我当时就说:我没有犯罪不能穿囚服,我自己的衣服没有穿吗?她们只说我不穿衣服,没有把她们怎么把我自己的衣服拿走,怎么叫两名犯人扒我身上衣服的过程说出来。我自己带去的外衣、裤都给我丢掉,衣服都是我的私人财产,都是正当的工资收入买的,是受法律保护的。鲍警察直接从我身上把毛衣扒下。扒下后在没有告知本人的情况下,用剪刀把领子剪掉,在衣服上给我造成了近三千元的损失。还有一天下午,我要上厕所,叫鲍警察开手铐,她装没听见,我只好拉在地上。她就叫我用自己的面巾纸擦干地,我要拖地不许拖,王芳警察还说你要真这么干净就用面巾纸擦好了,从此在禁闭室就不拖地了,就用我自己的面巾纸擦地,在十个半月的时间里面巾纸擦地都用掉了几包。
她们虽然不让订食品,可日用品还是让我订的,我要求日用品也不要给我订了,给我发,她们却没有反应。晚上张伟丽警察来上班时,我又要小便,她说:你下午不是解过了吗?我没有当过警察,不知道是不是警察下午小便过晚上就不用上厕所了,还是只有杭州的警察这样的;也不知道是不是警察早上吃过饭后,中午、晚上都不要吃了,也不知道这是不是所谓的人性化管理。二个多月以后,把我的双手反到身后,从一只手绑绳子到肩头到另一只手,绳子能拉多紧就拉多紧。几天下来出现在高血压症状,血压高到二百以上,还把我铐在小凳子坐着,直到我走路也发抖,坐在凳子上也要倒了,才把我送到医务室。到医务室,不绑手了,高血压的症状自然消失。因为在禁闭室三个月的时间下来,给我的身体身体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四月份了,包夹老说我冷要给我穿棉袄,我说我不冷也不穿,她说:还不冷你全身都在发抖,其实是三个月的禁闭对我的身体造成的伤害。
到了医务室没有了喇叭,上午我静静坐着脑子里开背李洪志师父的《论语》、《转法轮》、《洪吟》、《洪吟二》,《北美巡回讲法》背不全也背,记得多少背多少,下午开始发正念,中途唱四十五分钟左右的法轮大法好的歌,狱警指使包夹用毛巾捂着我的嘴,捂着也唱。没有噪音的日子没过几天,她们开始放DVD了,一些造谣的光碟,我说:我不听,你们不要强迫哟,她们不听,继续放。我就开始大声背《论语》、《转法轮》、《洪吟》、《洪吟二》、《北美巡回讲法》、以及我记的《各地讲法》和一些能记得的一些提问和师父的解答,声音大过DVD。我发现大声背的效果比在脑子里默背好。默背时思想还会溜号,大声念就不会了。
过了几天,九监区的许丽琴警察开始下午来找我聊天。我就给她讲真相,一个星期后她就不再来了。凡是来找我的警察都跟她们讲真相,开始的时候她们很怕听,我一讲就凶我,我还是讲,渐渐的她们来得少了,有事都是通过包夹。白天两个包夹,晚上两个换班的。我想有人来了就讲真相,不来我就唱歌,用歌来代替讲真相,于是我早晨起来炼功,上午大声背法,下午发正念、唱歌,跟包夹讲按真、善、忍做人的道理。晚上发正念、炼功。开始炼功时包夹来拉手、拉脚,我对她们发正念,渐渐的第二套功法我站在窗户边也可以自由炼了,盘腿也可以盘了。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六日,她们找借口说我炼功,又把我送到禁闭室。后来才知道,因为监狱的人太多了,每年都要送一批到别的监狱,被送走的人都要到医务室过一夜,稳定情绪才第二天送走,所以,医务室腾出来。这次白天二名包夹,夜里二名包夹,阻止我炼功。下午我唱法轮大法的歌,就放喇叭,分贝在一百二十以上,我用纸巾做了一个耳塞,被禁闭室的熊警察指使包夹强行取出。铁门、床、地板都在震动。不让洗澡,二、三个星期不让洗是正常的,有一次是杨丽华警察上班,晚上没有让我洗漱,可是记录本上却登记给我洗漱完毕,也就是说警察的记录本与实际不符。有一个多月的时候,每天只给我喝五百毫升水,说我喝了水有嗓子唱歌,不给水喝就不唱了,我照样唱。我问她们为什么自己知道要喝水,你的家人知道要喝水,她们不响。我全身干燥脱皮,医生来了我跟医生说,医生的答复是饭菜里面不是有水吗,直到有一天我小便都没了,才恢复供水,晚上睡觉拿被子时,因我不喊“报告”,有时在大雪纷飞的冬天,到十二点多一点左右才给我拿被子睡觉,也就是一天有二十个小时左右,我被手脚都铐着坐在小凳上。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日,四个月零四天后,我从禁闭室出来,到了阅览室,所有未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都在阅览室,不写保证、不转化就二十四小时吃喝拉撒都在里面。到阅览室后我知道了,其他的法轮功学员所谓的转化、揭批是怎么回事了:那些转化、揭批都不是法轮功学员写的,而是监狱专门有一些这样的刑事犯,要么是重犯,要么是有关系的,因为做监控法轮功学员的包夹分高又不干活。针对不同文化程度的法轮功学员,监狱会指派不同的包夹,这些包夹都是经过监狱培训的,由这些包夹从书上抄一些写好,叫法轮功学员在包夹抄的纸上签名就算是所谓的揭批材料,根本不是真实的。
二零一一年九月六日,有一名警察到阅览室来拉旧电脑,我告诉他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灾难来了可以保平安、保命的,这时包夹郑瑜民走过来给了我一个耳光,当时我就叫道:罪犯郑瑜民打法轮功学员。王丽康警察走过来,并未对郑瑜民做任何处理,由此助长了郑瑜民打人的行为。在此介绍一下郑瑜民,是浙江杭州人,原浙江省商业厅副厅长,王先龙的情妇,浙江第一大经济案的成员之一,她是监狱长的关系户。三十晚上她自己跟其他人说的,不然我也不知道。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九日晚上十点左右,我因为炼功跟包夹发生冲突,这时郑瑜民走来用脚踢我的小腹,不解恨又用膝盖压我的胸口,因为怕影响别人的休息我一直没出声,直到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大叫:罪犯郑瑜民压得法轮功学员喘不过气来。这时值班的陈平教导员走过来说:你是不是人啊,别人都睡觉了。我说你先看看监控再说(其实我知道从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开始,二十四小时都有专门的狱警看着我所在位置的监控。郑瑜民打人的整个过程她们都是看的到的)如果不是她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有没有叫?三十日我跟监区长余雪玲提出为了避免矛盾加深,我跟郑瑜民分开。可余雪玲说:你们法轮功不是讲忍吗,那你就忍着吧!助长了郑瑜民打人的气焰。二零一一年九月我给监区全体警察写信,希望能就打人的问题做处理,同时希望能让我订食品,能让我到操场上走走,监区没有任何回复。之后又写信给监狱长,监狱长也未做出任何反映。
监狱是有规定的,不许打人,打人要扣分要关禁闭,可是郑瑜民如此严重的打人行为,并未做任何处理,还在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被评为“劳动改造积极分子”“省劳动改造积极分子”,还上报减刑。我问教导员陈平:监狱规定不许打人,打人要扣分要关禁闭,为什么郑瑜民打人不用扣分、不用关禁闭,还评为“劳积”“省劳积”难道叫全监狱都来学郑瑜民打人,叫全省的监狱都来学郑瑜民打人吗?陈教说:这件事我会调查的,之后陈教一直不再露面了,就这样不了了之。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我知道了我说的每一句话狱警都能听到后,开始对着监控讲真相,讲了天安门自焚是伪造的,讲了法轮功为什么在十多年中坚持讲真相,国内国外大法弟子在讲真相过程中的作用,政府及世人对法轮功的态度上的变化以及迫害法轮功的后果,讲到了国际组织已经对迫害法轮功进行调查,叫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渐渐的狱警的言语上也改变了,她们说:也不是她们要这样对法轮功,是上面要她们这样做,我就跟她们讲到了历史上的教训,第二次世界大战希特勒手下将领的教训,文革中的教训。用人们在书上学到的知识讲,讲到国际上的大法弟子在国际法庭对迫害法轮功的元凶的起诉。给她们介绍神韵里面的节目,以及《神韵》在全球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巡回演出。包夹提出的问题,我都一一告诉她们。由开始的她们很怕听,我一讲就大声阻止,到渐渐地狱警也会说:你就知道每天念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好。我还将“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师父好”写在禁闭室的墙上,有的狱警就看着墙上的字嘴里念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还把“法轮大法好”写在医务室的墙上。
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晚上九点,我因炼功,郑瑜民指使其他二名犯人,按住我的手脚,我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好”。又把我送到禁闭室,我大声喊:我响应政府号召,积极炼功锻炼身体,有一个好身体,才能为国家建设出力。可罪犯郑瑜民指使其他犯人按住我的手脚,请监狱长、政委、检察院主持正义。第二天,检察院来了,问我。我说了过程之后,检察院的人说:这不是成了犯人管犯人了吗?郑瑜民怎么能指使其他人按住你的手脚呢?这不单单是犯人的问题了,还有警察的问题,当晚是哪名警察值班,我说是熊塞君警察。检察院又问:有没有来查房,我说没有。检察院说,那当班警察也要处理了,之后,这件事也不了了之。
从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开始对监控讲真相,到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狱警们可以说能听到的都明白了,二月开始计划无罪释放我了。她们是瞒着我的,当我知道后人心开始上来了,心想无罪释放应该是立即释放的啊,为什么不来放呢?我是无罪的,就不应该让我坐牢,为什么还在禁闭室不让我出去啊!三月份,无罪释放通知书都下来了,当然这个她们以为是瞒着我的,可一位警察无意中说出来了。我想这个可是铁板上钉钉了,就想能无罪释放我,说明她们是有良知,我人心上来了,她们认为我有转变,就把无罪释放通知书收回,还开始来转化。这时我才认识到,正法一天没结束,邪恶一天还存在,就会做坏事,我又开始坚决的抵制。
把一个人关在一间房里,二年零六个半月的时间,还让包夹监视,这种精神上的伤害,无法用语言来表达,浙江省女子监狱的狱警也知道有一天“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会来查她们,她们已做好了准备,把对她们有利的监控已下载下来,记录本与实际也是不符的,是不可信。
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我回家后义乌市国保大队又派人跟踪我,三号到义乌市国保大队了解政府对法轮功的政策以及我的工作和会计证年检的问题,可是国保大队不给我看有关法轮功的政策文件,还说他们不是每个人都看得到的,对我的工作问题叫自己解决。会计证年检的问题也叫我自己解决。
由于我的申诉没有回复,现已给浙江省高级法院的院长写信,希望高级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还我清白,以昭我千古奇冤,也希望浙江省各级领导在看到此揭露后,能把我讲的有关法轮功的真相听一听,或直接上明慧网了解真相。明白后能帮助其他的法轮功学员获得无罪释放,早日回家,给自己和家人选择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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