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
慈悲伟大的师父好!
同修们好!
我是一名老年大法弟子,今年七十五岁了,是九八年有幸修炼大法的。修炼前,血压高到二百多,心脏也有病,得法后,这些病都好了。小时候只断断续续的读了两、三年的书,但在师父的加持和引导下,我现在早就能通读《转法轮》了。当初刚得法时,也不懂得什么修炼不修炼的,只是从心里觉得这个法太好了,师父太好了,我一定要好好地学这个法。
那个时候,不管在哪儿学法、炼功,不管走多远,也不管刮风下雨,学法炼功一天也没耽误过。东北的冬天很冷,晨炼时外面的天还很黑,最冷的时候整个炼功场上只剩下两、三个人,其中就有我一个。抱轮时手冻的象猫咬似的疼,可炼完功后一会就缓过来了。
“七二零”邪党开始迫害大法,有人吓得不敢炼了,我就自己在家里炼。那时我没有mp3,也没有录音机,就凭着记忆炼功,毕竟已经炼了一年多了,动作也都能记住了。但学法却很吃力,因为没有学法小组集体学法的环境了,自己在家学法,学的很吃力。我文化低有不懂的地方不能及时间同修,但我也照样学法。街道的头头到我家来了几次叫我签字说“不炼了”,我到底也没签。后来,他们再也没来找我。
那时由于自己对法理解得不深,对修正法的意义和目地理解的也很肤浅,自己在家修炼了一段时间之后,邪党对大法弟子的迫害越来越升级,看到有很多同修被抓、被判刑,很多同修甚至是辅导员都不炼了,自己也渐渐的产生了怕心,没了正念,这场迫害我把它看成了是人对人的迫害,渐渐的松劲了,最后就停止了修炼。这一停就是两、三年左右,现在想起来还是非常的后悔,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耽误了宝贵的时间。
提高心性、实修自己
在停止修炼的那段日子里,自己心里非常的不踏实,因为大法已经在我心里扎下了根,心里放不下、舍不得,这时就有同修来找我,我们经过商量,都觉得:好不容易得正法了,怎么能够因为怕心而轻易的放弃了这万年不遇的修炼机缘呢,太可惜了,这么好的师父、这么好的法,怎么能不修炼了呢,师父多次说“过了这个村可没有这个店”[1],“不要因为得之于易而失之于易”[2],我们应该听师父的话,继续修,好好修,邪党不让炼,就在家里炼。就这样,我们就又开始修炼了。
我的老伴已经去世多年了。我是农民,没有工资,以前是靠种地维持生活,可是,土地被政府征用盖房子了,叫我们都搬到楼房去住,我就没有生活来源了。我又文化低,又是六、七十岁的人了,打工是不可能的了,就只好去捡废品维持生活。每天要用很多时间去捡废品,而且很累。尽管这样,也没因为这个而耽误过一天学法炼功。
师父叫我们在哪儿都得做一个好人,捡废品也有修心的事。我常去一个工地捡废品,隔一段时间,工人们就会扔掉一些干活用的废品。常人捡废品什么都往家拿,连偷带摸,我从没捡过人家还能用的物品。我按修炼人的标准去做,却总会有意外的收获。经常有干活的工人在那儿喊:“那个老太太,你过来!”我问:你是喊我吗?他说:这些废品给你拿去卖吧!说着就把一些废铁扔给我。还有的工人把一次次剩下的废品攒起来,等我去时给我。
那一年,我家楼下的一家要招保姆,当时保姆的工资普遍一个月五百元左右,而且中午要管一顿饭。因这家每月只给三百元,而且中午不管饭,所以,一直招不到保姆。当时自己想,做保姆比捡废品能多一些自己的时间,可用在学法炼功上,我就去做了这份工作。
在这家当保姆时,我给老人讲大法的美好,工作也尽心尽力的去做,把老人照顾得很好,从没因为工资低、待遇低而降低服务质量。因为我是大法弟子,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实法。由于我干活认认真真,尽心尽力,这家老人的儿女和老人本人对我的工作非常满意。
一次,我给老人买菜,回来把剩下的钱全数交给老人,可是,她忘了把钱放在哪了,找不到了,就说我没有把剩下的钱交给她。面对这样的冤枉,我没跟她吵,该怎样伺候她还怎样伺候。后来,她找到那笔钱了之后,对我说:委屈你了。我也没生她的气。
我的所作所为使她们家人认识到修大法的都是好人。都知道了大法好,所以干完了我该干的活,我在她家学法、炼功她们谁也不反对。后来,老人被女儿接走了,我才结束了这份工作。
时刻不忘救众生
“七·二零”邪党迫害开始后,我们地区有很多同修到北京去护法,我想,我也是修大法的,在师父和大法蒙受不白之冤时不去向政府为大法和师父说句公道话那还算是大法弟子吗?于是,我也买了一张去北京的车票,准备和同修们一起進京,我们在沈阳车站等着上北京的火车,等了大半夜,先去北京的同修来电话说:北京戒严了,不让進了,你们来了也進不去,先回去吧。这样我们又退了票,回到家已经是第二天快亮的时候了。
北京去不成,我就和同修们在家门口护法,晚上我们出去用粉笔往墙上、电线杆上、凡是觉得合适的地方就写上“法轮大法好”,“还师父清白”等标语。经常是天黑了出去,半夜三更才回来。那时没有现在这样丰富多彩的真相资料,都是很简单的传单,或是手写的小标语、小粘贴等,我们就把这些东西送到常人的家门口或是贴在让人能看到的地方。凡是师父叫做的事,就样样不落的去做,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信师信法,才算是真修。
虽然其中有两年左右时间停止修炼,落下了一大段,但是自从从新修炼直到现在,学法、炼功再没停过一天,学法小组换了一个又一个,都是按照协调人的安排换的,不管给我换到哪个小组,地点多远,我从来没有二话,一天不落的去小组学法。有的地点路不好走,上坡下坡的,尤其冬天路面都是冰,象镜子一样又光又滑,学完法经常是晚上九点十分左右才回家,天又黑路又滑,为了安全,儿女们怕我滑倒摔坏了,不让我去小组学,让我在家学。可我觉得集体学法那个场特别好,我文化低有不懂不会的字可以向同修请教。尤其集体学法是师父给我们留下的修炼形式,有师父保护我不会滑倒摔坏的。我说服儿女让他们放心。不管刮风下雪、白天黑夜,到小组学法从来未耽误过。
师父说大法弟子必须学好法,我就每天除了去小组学法之外,在家里也是有空闲就看法,看师父在各地的讲法,《洪吟》,也看《明慧周刊》,就连我们平时向世人发放的真相期刊我也爱看。师父的《洪吟三》刚发下来,我一连看了三遍,有不懂的地方就问小组里的同修。因为法学得多了心里正念就强,到外面去讲真相劝“三退”心里就稳,怕心就少,每天还要抓紧时间发正念,真是觉得时间太紧了,总不够用。
师父说大法弟子必须要救度众生。我上午在家或小组学完法发过正念之后,下午就出去讲真相劝“三退”,其中的酸甜苦辣不知有多少,心性也在讲真相劝退中得到提高。讲真相时什么样的人都碰到过,有很高兴的做了三退并感谢我的;也有帮助我并提醒我要注意安全的;也有不相信不理解对我连嘲笑带讽刺的;也有破口大骂赶我走的,我都不动心。不肯“三退”的我只是觉得太可惜了,错过了机缘将来被淘汰了多可怜哪。
多年来每天这样已经形成习惯了,到时候自然而然的就想出去讲真相救众生,已经成了我每天必不可少的重要生活内容了。看见谁都想给他讲真相劝“三退”。
一次,我在路上看见一个四十多岁干部模样的人,我就上前给他讲真相劝退,这人听我讲了一会对我说:你看看我是干什么的?这时我才注意到原来他穿的是警服。我就说:不管你是干什么的,有生命在,才能干这、干那、干警察。我是为了救你,不图你一分钱一点好处,你三退了等天要变、大淘汰时你才能保住生命,他同意“三退”了并嘱咐我要小心,注意安全。
买粮食时业主会把粮食送到家里来,我就对他讲真相,他同意“三退”,我又给他真相资料,他连说“谢谢”。有到我家来换液化气的、维修房屋的、收废品的,我也把他们劝退了。去交电话费时,给收费的讲真相并做了“三退”。看见街上等着拉客人的“小凉快”(小三轮车)停在那几一长串,我也给他们讲真相,他们大部份都“三退”了。时间长了他们都认识我了,看见我过来有人就对着我说:“法轮大法好!”
最困难的就是我的文化低,很多字只会认不会写,被我劝退的人姓什么的都有,叫什么名的人都有,经常碰到不会写的字,还得问人家怎么写?有时还没等我把名字记全呢,人家早就走远了。我碰到不会写的字,我就先用同音字或看起来相似的字先记下来,回家后再问同修,再改成正确的字记下来。
一次,我去浴池洗澡时忘了带纸和笔,刚進更衣室就看见一个人在穿衣,我赶快跟她搭话劝“三退”,没费几句话她就痛快的同意“三退”了。因为忘记带纸笔不能记下她的名字,就嘴里不停的背(怕忘了)。可是進了澡堂的时候又看见一个老太太带着小孙子来洗澡,我又把她也劝退了。因自己年龄大记性差了,就不停的一边背这两个人的名字一边洗澡,直到洗完澡回到家里赶快记在纸上才算放心了。
因为我相信师父会保护我,所以,每次我要出门去讲真相之前,都在家里双手合十对着师父的法像说:求师父加持和保护弟子,把有缘人领到弟子跟前来,并发正念铲除阻挠和干扰我救众生的邪恶生命和因素,因此,在讲真相时心里不慌。
一次,去集市给一女业主讲真相,还没等我说几句呢,这女人象疯了一样扯开嗓门大喊起来:“你们法轮功吃饱了撑的,没事找事……”等等,一大堆难听的话。我说,你不信就算了,也用不着这样大喊大叫的,我是为你好。可她还是不依不饶的在那里大吵,引来很多人看热闹,以为是吵架哪。看热闹的人都觉得不公了,就对她说:这老太太又没惹着你,干嘛对人家那么凶?遇到这样的人,我也不泄气,心想,你不想得救,还有人想得救哪。我就离开她去找下一个人讲。
这些年下来,我劝退的人也记不清有多少了。在劝退的人中,什么身份的人都有,工人、农民、教师、干部、学生、警察、做生意的、跑运输的、骑摩托拉脚的等等。和同修们比起来,和师父的要求比起来,我做的还差得很远,有的时候,很累了很疲劳的时候,也想歇一歇,安逸之心就上来了,可刚想歇又想起师父叫我们越最后越精進,现在,旧势力每天都在和我们抢人,不能松劲啊!就又鼓起勇气接着做下去。
以上是自己的修炼的经历和体会,在这里向师父和同修们汇报一下,有不足之处请同修们慈悲指正。谢谢!
合十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法解 》〈在广州讲法答疑〉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明慧网第九届中国大陆大法弟子修炼心得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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