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精选今译:老师当场认罚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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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
【原文】
有教官出《易》义题云:“乾为金,坤又为金,何也?”诸生乃怀监本《易》至帘前请云:“题有疑,请问。”教官作色曰:“经义岂当上请?”诸生曰:“若公试,固不敢,今乃私试,恐无害。”教官乃为讲解大概。诸生徐出监本,复请曰:“先生恐是看了麻沙本。若监本,则‘坤为釜’也!”教授皇恐,乃谢曰:“某当罚。”即输罚,改题而止。

——陆游《老学庵笔记》

【今译】

有一个掌管教育的官员考学生,出了一道《周易》经义的题目:“乾为金,坤又为金,这是什么道理?”(要学生写文章回答)

学生们怀中藏着《周易》的监本(国子监刻印的善本),到老师面前请教说:“我们对题目有疑问,所以请教。”教官听了这番话,严肃地说:“考题的经义,还要求解释吗?”

学生们说:“如果是正式考试,我们不敢问;可是今天是一般的测验,给我们讲恐怕没有害处吧?”

在学生们的要求下,教官就给他们讲了题目所要求的大概情况。学生们慢慢地从怀里取出监本《周易》,接着又说:“老师,恐怕您是看了麻沙本(印刷较差的版本),要是监本,那应该是‘坤为釜。’此时,那个教官感到惊慌不安,于是向学生们道歉说:“我应当受处罚。”不但立即认错,而且改了考题,了结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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