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往往同修之间出现矛盾时,多数是以人心对待对方的人的观念和执著,结果相互的执著被邪恶放大,‘越想越执著,越想你这个心越沸腾,越想那个魔就越利用’,(在2000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从而争论不休,使矛盾更加尖锐;另一方面如果因为同修人的观念和执著而用人心对他(她)神的一面不敬,那就更不应该,那就等同于人在亵渎神。所以我们从这方面讲,用‘谦卑’的态度对待同修是决不过份的。
相反地,如果在发生矛盾时,我们能用正念对待,以神的一面看待同修,那么当我们看到同修的人的观念和执著时,也能把执著区分开来,不会为其所动;如果能以自己神的一面看待同修神的一面,就更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因为‘他们没有这种不符合他们所在层次状态的争论’,‘那是一种洪大的宽容,对生命的慈悲,对一切都能够善意理解的状态’。(在2000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
用正念对待同修还表现在以动态看待同修。古人讲,‘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一个‘士’尚如此,一个修炼的人,尤其是正法弟子,更是一日千里地升华着。所以当我们因同修的某个时期的某个执著而耿耿于怀时,不光是用人心而且是用静态来看待同修了。当我们执著于要帮助同修挖出此执著时,他/她可能早已修过那一层,那个执著可能已经成为历史了,倒是我们自己被同修的‘旧’执著给绊住了,从而产生误解。
如果我们都能以正念对待同修,邪恶就无法利用我们人的观念和执著了,各种争论和矛盾自然就能化解了。
个人浅见,望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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