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不公迫害的香港法轮功学员访英时的证词(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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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我叫王耀庆 (Wong Yiu Hing),是香港居民,同时也是一名法轮功学员。我的儿子今年九岁,拥有英国外侨护照,我来此的目的是要恳请英国人民协助我们。以下是我的故事以及我来此的原因:

1999年7月20日,江××不顾一亿人民对法轮功的信仰,下令展开了残酷的迫害。法轮功使一亿人获得健康、快乐,人们都认为镇压是错误的,因为它违反了中国法律制度中的信仰自由。因此,许多法轮功学员努力向政府讲真相,希望政府明白真相并改正这个错误。

1999年10月,我和母亲、两位姐妹、我的儿子以及外甥们一同到北京请愿,我们展开一面写着「法轮大法好」的横幅。然而,警察粗暴地将横幅夺走并将我们逮捕送到拘留所,他们没有给我们任何食物和水。稍后,我母亲及姐妹被转至其他的拘留所,我则被遣返回香港,三个分别为9岁、7岁和2岁的孩子则由其他人看管。他们每天都希望能见到妈妈,但是都无法如愿。

2000年3月,对法轮功的迫害更为残酷及疯狂。江××无视于法轮功学员的和平诉求并且升级迫害,在警方拘禁中死亡的人数持续增加。我们决定继续请愿,以制止这场侵犯人权的迫害。我们和澳洲、香港的学员一同前往北京,却在抵达北京前就被警察逮捕。他们立刻将我们送往不同的拘留所,我的儿子也被关在拘留所里。两天后,他被送到我母亲那儿。警察想方设法来强迫我们放弃信仰,他们知道我们来自国外,因此对我们施以不留痕迹的酷刑。他们将我关在一间不蔽风雨的小房间里几个月。四周的墙很高,一块a脏的木板被拿来当作床。雨天时,整个床都是湿的,使我根本无法入睡,经常被迫站整个晚上。许多的蚊虫让我感到沮丧。我在精神上受到折磨。

他们不让我用信件和外界联系,也不让我的家人及朋友知道我的下落,我的家人根本不知道我是死是活。后来,警方了解到将我隔离监禁无法迫使我放弃修炼,所以他们把我和其他的犯人关在一起,并鼓励这些犯人殴打和折磨我,他们可以因此获得减刑一年。为了想尽快离开拘留所,这些犯人痛殴我。在我绝食抗议非法拘押时,他们用辣椒水灌我。在江××的命令下,他们将我和另一位澳洲学员关在一起八个月。

因为我们不是中国公民,所以中国警察迫害我们的程度不如对其他中国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超过四十种以上的酷刑被用来对付中国的法轮功学员,这对生活在注重人权国家中的人们而言是难以想像的。在被拘押的八个月当中,我的身份证件被没收并且成为他们「黑名单」上的人物,我已无法再回到中国去探望我的父母亲。但我没想到连我九岁的儿子也在「黑名单」上!因为我无法去探望我父母,而他们也被禁止来看我,所以今年三月我把儿子送上飞往中国的飞机。

我的儿子由空服人员协助照料。当他要通关时,海关发现他的名字出现在黑名单上。海关官员向上级报告,再向北京方面报告。之后他们受命将我的儿子送回香港。他们强制性的搜索我儿子的行李,我儿子因而饱受惊吓,并哭着要找正在外面等候的祖父母。等我父母亲弄清楚情况后,他们流着泪要求见他们的孙子,但却被拒绝了。四名警察将我儿子带到一个房间,等候隔日飞往香港的班机。在四名警察的监视下,他惊吓过度,整晚都不敢睡觉。

第二天警方要求我的家人支付两倍的机票费,然后将我儿子送回香港。经过数日的安抚及照料后,他总算回复平静。所有发生的这一切,对于住在尊重妇孺的国家的人们而言是很难接受的。然而,在中国却有千千万万的家庭正遭受着类似的迫害。

今年三月,四名瑞士籍法轮功学员在他们前往中国的签证被拒后来到香港进行和平请愿。三月十四日,他们与另外十二位香港学员(其中一名是新西兰公民)在中国驻港联络办事处(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Liaison Office)前展开绝食抗议,请求中国政府立即终止江××对法轮功学员的”看到就杀”及”杀无赦”的命令。而我是十二名香港学员之一。

就在请愿活动展开后不久,中联办的官员接连打了五通电话给西人警局(Western Station Police),施加压力要求停止这项请愿活动。警方采取了回应行动,将该区以路障隔开,造成人行道完全被阻绝,徒步的行人被迫只好走到马路上。几个小时后,数十名警察开始使用包括勒脖子及点穴在内的野蛮方式,强制将我们拖进警车。有一名警察将我推倒在地,其他数名警察拖着我走。包括我在内有九名学员受了伤,我的腿以及手臂都有擦伤,头部也流着血。在我们被捕后,直到晚上十一点才能看医生。

在130平方公尺面积的人行道上,我们的和平请愿只占用了 7平方公尺。然而,在中联办的压力下,香港警方以暴力逮捕我们,还控告我们阻碍交通等等罪名。

八月十五日,法官做出了一个令人惊骇的裁决,判定法轮功学员七条罪名。这项判决立即使香港民众感到愤怒,因为他们都明白这是因为香港政府屈服于江××的施压,此举伤害到香港的人权、司法制度、乃至于”一国两制”。我们不接受此一判决,并进一步上诉。

我是一位单亲母亲,而如果我们的上诉再次未获采信,我可能就要被关起来;而我的儿子在不能前往中国的情况下就没有成年人能照顾他。我们在中国的经历使我们坚信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一切事实上是不应该发生在香港的。然而在江××的淫威下,香港的民主、自由以及人权都受到损害,也打破司法制度维持五十年不变的承诺。在香港回归不到五年的时间,一切都变了。因此我与另一位香港学员一同来到英国,亲自向英国政府请愿。请帮助我的家人以及其余的15名学员。为了香港的未来请帮助我们。人权、正当的司法体系、以及言论自由是我们必须在香港维系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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