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吉林省集安市法轮功学员董岩发曾先后五次被中共警察绑架进集安市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并被无理开除公职。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董岩发还遭受恶警药物迫害,导致他大脑中枢神经受到严重损伤,至今还有严重的后遗症。
董岩发现年五十五岁。修炼前患严重心脏病、扁桃体炎、胃炎等多种疾病。学炼法轮大法两个月以后,这些疾病都不药而愈。以前他的性格暴躁,经常与妻子打仗。学法后,董岩发身心受益,彻底改变人生观念,他说:是李老师改变了我,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无法感激师父的救度之恩!
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公开迫害法轮大法后,董岩发先后五次被中共警察绑架进集安市看守所迫害。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七日,董岩发第三次被进看守所。四月二十九日九点多钟,两个政保科恶警在非法提审他时,将一种有强烈的刺激味道的不明药物,强行挤入他的鼻子里面,使董岩发感觉浑身难受,到下午三点半左右他就瘫在看守所里,半个身体失去知觉,而后说不了话,流口水,看人是重影,上厕所都不能去,饭也不能吃,滴水不进。第二天,恶警向其家属索要500元钱,给他砸上脚镣,用车拉到医院检查。医院诊断病情严重,当天晚上,才让家属将其接回家中。由于药物迫害,他的大脑中枢神经受到严重破坏,至今还有严重的后遗症,给他的身心带来无法形容的痛苦。
当时集安市迫害大法的主要责任头目有:副市长孙敬波、政法委副书记刘平喜、公安局副局长孔宪超、政保科科长张汝波。在此期间,董岩发和家人多次找过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讨说法。找律师,律师说涉及到法轮功的案子上面不让接;找政法委书记,刘平喜以“要有证据”来搪塞。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多钟,董岩发上市场买菜,突然被一伙人绑架,塞进了一辆黑色轿车,拉到国保大队,进行非法搜身。董岩发告诉他们:这一切行为都是违法的。自己是被多次迫害过的人,原来有一个非常好的身体,现在被迫害得走路都不灵便,半个身子都麻木了。恶警他们根本不听,还将他关进看守所。董岩发在看守所病情恶化,瘫在地上,恶警们抢走董岩发家中钥匙,再次到董家进行抄家,抄走大法书《转法轮》两本。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二日晚上七点多钟,国保大队长姚新猛带领六、七个人突然闯入董岩发家,抢走台式电脑一台(新的没用过);东芝笔记本电脑一台;新买的打印机一台;刻录机一台;还有很对其它物品。当天晚上他被绑架到国保大队,姚新猛对他说:“共产党给你开支养活你,你还跟共产党作对!这次把你工资拿下去,看你还脦瑟什么!”等等一些无耻的话。
后董岩发被转到集安市看守所。这期间他因身体状况曾两次外出检查、治疗。五月十八日,他被非法批捕,五月十九日取保候审。六月四日检察院非法受理对董岩发的诬陷案,六月二十五日转集安市法院。六月二十五日下午三点多钟,姚新猛、张福生、及法院的多人再次将董岩发绑架到看守所,而后才把判决书交给董岩发的家属,非法对董岩发判刑四年。参与非法审判人员是:审判长朱有莲,审判员吕永胜、赵永刚,代理书记员卫婷婷,检察员张福生。
警察不顾董岩发提出上诉,于八月十九日把他带到通化市中心医院体检,当时董岩发呈现出严重的脑血栓症状,但法院不顾他的身体状况已经十分恶劣,仍于九月一日早将他劫持到四平石岭监狱迫害。
在监狱,董岩发又被检查出糖尿病、高血压,走路不稳,一踮一踮的,随时有生命危险。医生提出保外就医,监狱不许,副监区长周继佳对董岩发说:只要写“五书”(即所谓的“转化书”、“悔过书”、“决裂书”、“决心书”、“揭批书”之类的)就可以保外就医。最后董岩发身体每况愈下,监狱不得已只好同意保外就医。但当地派出所却拒不签字,家人多次去找集安市黎明边防派出所所长王广新办理相关手续。一次董岩发八十多岁的老母亲找王广新签字盖章,王广新不但不给办理,还推打这位年迈的老人。
如今,董岩发虽然出狱,但他已被迫害致残,丧失了劳动能力,并被无理开除公职,致使家庭生活极度艰难。父亲屡遭邪党迫害,儿子也受到牵连,三十多岁了还没有成家立业。董岩发患有心脏病的大哥,由于弟弟被非法判刑而着急上火、担惊受怕和悲伤过度,于二零一零年过早离世。
参与迫害董岩发的责任人:
集安市政法委书记于文泉、副书记陆春胜、“610”主任宋国强、“610”副主任谢迎飞
集安市黎明派出所:0435-6217110,警察乔宇:18744596766
集安市看守所,值班电话:0435-6516386
集安市国保大队:0435-6228574
四平市石岭子监狱,改造监区长李波:13743310019,狱警李君:1559029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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