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兰州市城关区法院被中共操纵作为其迫害中国公民的工具,从城关法院最近所审的三个案件中就可看出中共是如何践踏法律。
一、 阻挠律师为当事人正常辩护,违背《刑事诉讼法》第11条审判公开及辩护权的规定: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二零一二年十月底,法轮功学员王有江接到兰州市城关区法院的起诉书后,王有江两次辗转从看守所带出消息,希望关心他的亲朋好友为他聘请律师,家人了解到案件已经进入法院阶段,就委托北京律师为王有江和会宁县法轮功学员陈洁做无罪辩护,陈洁与王有江是同时被绑架的,当时被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第十三监区。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王有江和陈洁家人和北京律师签署委托协议后,律师去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见陈洁,但看守所以“律师没有起诉书”为由不予接见。律师据理力争,给看守所警察讲述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没有此规定时,但看守所警察却以“兰州市就是这样规定的,不信,你看我们本地律师,都拿着起诉书来见的”为托词,拒绝律师接见。
律师只得去城关区法院领取起诉书。但到了城关区法院见到当事法官时,律师也同样遭到法官设难阻止,以本人没有委托请律师为由,推辞不给起诉书。但是王有江在看守所带出的条子却让律师为他做无罪辩护。律师无奈之下,只得于当日返回北京。
十五日、十六日王友江的家属两天去城关区法院,找刑庭庭长魏公信,他推辞不见家属,说他不管此事。十六日回避不见家属,家属在法院门口等,魏公信出来后说不知道此事,急忙上车走了。
十一月二十二日,律师再次来兰,并到城关区法院,找到刑庭庭长魏公信,递交了一切法律文书,要求取到王有江的起诉书,但魏公信却耍起流氓,还不接法律文书。律师只得找到纪检科投诉了魏公信。
当律师第二次找到魏公信时,他说:我只能去问问当事人,看他请不请律师。且还是没有接下律师的法律文书。同时,家属给办案人员刘冬郁打电话,同样以当事人没有委托请律师为由,冷冷一句“等电话!”将电话挂断……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双休日),城关区法院刑庭在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非法庭审王有江、陈洁和永登县中川镇法轮功学员葛青春。当王有江的家属质问法官刘冬郁为什么不通知被告人家属而秘密开庭,中共的这个法官就开始抵赖,耍起流氓:“刑事案件不通知,其它的我不知道”,“你们愿找谁找谁,想到哪里告就到哪里告”,就将电话挂断了……
据王有江说:“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星期六)早上七点,城关区法院突然到看守所将我与甘肃省永登县中川镇法轮功学员葛青春拉到法院庭审,当我们到法院大门口时,发现法院戒备森严,周围布满了便衣警察,进入法庭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我发现城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几名警察也把守在大门口,庭上旁听席早已坐满了人,法庭事先安排上的内部人员,我仔细看了一下,没有发现我的家人和熟悉的面孔。庭审很快,基本上不给我们过多的说话机会,一开始,公诉人就给我们扣上了‘×教’的罪名(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然后,公诉人和法官一直追问我们是否参与了这次喷涂行动,法官一再打断我们为自己辩护发言,庭审按他们的预先安排草草了结。据法警当天说庭审时有二百多警察戒备。”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兰州市城关区法院非法冤判王有江六年、陈洁五年。
二、当事人的判决书是个谜
城关法院作为审判机构,给法轮功学员韩仲翠的家人的是执行通知书,却始终不给法院的判决书。至于何时受理,何时开庭,何时下判对家人而言只是个迷。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韩仲翠的家人在看守所看到送东西带出的条子上,写道:我把用不了的吃用东西都送人了,切记你们再不要给我买任何东西。家人就找到所长刘平,刘平说韩仲翠没吃饭,他们会想办法让她吃,家人说韩仲翠是被冤的,刘平不耐烦的让家人去找法院,并说是法院的事。
家人多次找到城关区法院,要求见人,法院主审法官刘冬郁一直避而不见,在电话里说他们是按法律办事,后来让家人星期五(六月二十八日)去法院取见人的手续。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下午,家人找到法院,刘冬郁仍是避而不见,让法院工作人员给家人一张法院执行通知书,通知书上写有“经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强行要家人签字、盖手印,家人拒绝,法院工作人员自己在签收单上写上了家人的名字。
六月二十八日,韩仲翠家人一早(9:30)赶到兰州第一看守所,要求见韩仲翠,看守所警察说:刚送了甘肃女子监狱。家人又赶到甘肃女子监狱,狱警说到了,还没进监,在外面。当家人拿出法院的东西要求见人,狱警说这不是见人的,家人才明白被法院欺骗,而家人再次到法院要监狱关押韩仲翠的所谓手续时, “执法”人员刘冬郁更是不理不睬。
三、开庭时多次制止律师和当事人在法庭上发言,并无理拿走律师手中的证据材料,剥夺当事人的诉权,使案件石沉大海。
二零一二年六月七日,兰州法轮功学员金怡均因为被公安无理劳教,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城关法院受理之后,在开庭前妄图不让当事人金怡均出庭,在律师的据理力争之下才勉强到劳教所开庭。在庭审中,审判长多次制止律师当庭发言,说是回到法院后到办公室给他们去说。律师依法阐明自己的观点之后,当事人金怡均也针对被告所提交的证据依法一一进行质证,十几分钟后,到场的人都听明白了公安违法操作,迫害无辜。而这时城关法院的所谓法官却让劳教所将当事人金怡均直接带出法庭,无理将律师手中所有的证据材料全部拿走,并解散了庭审。这样的庭审究竟在告知世人什么呢?
综上三个案例,并不单纯代表只有法轮功学员的案子才会遇上这样的不公和违法操作,而是中国国民所承受的一切不公和非法行为在法轮功学员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也就是说对于法轮功学员的所有迫害全部适用于中国民众,中国民众并不是旁观者,而是受害者,特别是中国的公检法系统内所有参与其中迫害无辜的这些执法者,都在其中。
兰州市参与迫害的部份责任人信息:
甘肃省委政法委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932号,邮编:730030
甘肃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笑虎:13893633886
甘肃省政法委副书记、防范办(610办公室)主任:马湘贤
姬平:甘肃省委610办公室副主任
杨学鹏:甘肃省委610办公室二处副处长
王仲勤:甘肃省委政法委委员、巡视员
孙斌:甘肃省委政法委副巡视员
孙燕飞:甘肃省综治办副主任
甘肃省司法厅地址: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统办一号楼12层,邮编:730000
电话:0931-8885978,传真:0931-8884970
省司法厅厅长、甘肃省监狱局政委:王禄维,宅:0931-8479338、13609331596
省司法厅副厅长:白文晖
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处处长周正斌:0931-4900402、4900401
庞波 8960300、8885898、13909468323
万生梓 8960485、8481468、13609331569
张克年 8830322、8639622、13919158555
白文晖 8830260、8450928、13919163999
吕三信 8418340、4660958、13909462345
陆肃林 8960272、8709001、13893611602
李明 8830259、8412141、13919162999
孙有效 8797188、13919369618
董良德 8960724、8512656、13893299926
谢丹 8844062、8848110、13909310692
李嘉树 8960320、8414051、13609369088
省监狱管理局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214号,邮编:730030
省监狱管理局局长:郭建忠
王忠民
梁仪坚,电话:8418225或4662996,手机:13609368660
刘琰,电话:8418335,手机:13993166922
魏兴刚,电话:8418531,手机:13993166923
柳军昌,电话:8872125或8802569,手机:13993166985
李荫国,电话:8872179或8803961,手机:13119436515
郝觉民,电话:8879235,手机:13309495526
值班室,电话:8881081,传真:8418287
兰州市委政法委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735号,市委大楼三楼,邮编:730030
电话:0931-8482771
市委政法委书记:金祥明
副书记张明泉(女):8476021、13993141199
市委“610办”主任:董建民
兰州市司法局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861号,邮编:730030
电话:0931-8462352 8472260,邮箱:[email protected]
局长曾效勇:8463380、13893613730
副局长李瑛:8467020、13919413055
曹纯科
劳教处:8472500
纪检组组长:高东雄
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省律协邪党书记:张克年
司法厅公证律师管理处处长:何雯
省律协秘书长:崔皋平
兰州市城关区委政法委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街子57号,邮编:730030
城关区委政法书记:苏勇
政法委副书记、区维稳办主任:姚巍
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郭斌(女)
兰州市城关区政法委副书记、“六一零”主任:高丽娜(女)
干事:王桂兰
城关区法院地址:雁滩路2848号,邮编:730020,区号:0931
电话:8522868、8522871、8522238、8522916、8522853、8588909
刑庭庭长魏公信,电话:0931-8522809
其他办案人员刘冬郁、张瑞茹:0931-8522815、李耀剑
李繁明:0931-8524864、刘保森、翟玲:09318524294、丁晓明、黎永红:8522978
纪检检察韩宗荣:0931-8522818、韩斌:0931-8522931
兰州市公安局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五都路482号,邮编:730030,区号:0931
兰州市劳教管理委员会主任:咸大明
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武平
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景吉
兰州市公安局督察部督察长:王明普
兰州市公安局劳教委办公室:田永文
兰州市公安局刑侦副支队长:黄晓平
兰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科:唐新超
兰州市公安局邪教侦察支队:刘永、康中强、蒋娜、魏玉红、王效平、徐爱国、刘天华
兰州市公安局法制处复议应诉科:彭定伟
兰州市公安局法制处审批儿科科长:刘世军
兰州市公安局:
副局长:13399319908
保先珍,副政委:13399316699
张克强,常务副局长:13399310599
刘捷,副局长:13399310416
万生术,支队长:13399310688
彭利民,副局长:09318346003
苏福元,副局长:13399310503
王陇生,主任:09317225007
刘建林,副支队长:13399316031
李晓威,指挥调度科科长:09318718775
常德温,政委:13399314099
郭昊,副政委:13919882634
孙军,副科长:13399310132
刘明国,副局长:13399319238
刘波,科技通讯科副科长:0931 7932375
韩武,政委:13399318556
李红,副局长:13399318831
治安拘留所,教导员:13399315179
兰州市公安局:
副书记:黄大功,电话:8718007,手机:13399316001
副局长:李武平,电话:8718005,手机:13399319616
副局长:王毓弟,电话:8718009,手机:13399310205
副局长:周宏,电话:8718008,手机:13399311777
城关区公安分局局长:张江武,电话:8716203,手机:13399313906
兰州城关区国保大队人名及电话:
国保大队队长陈志凯:13399317327
马建军:13399317561
董金霞:13399313679
侯小斌:13399313757
张文:13399317533
华吉元:13399317559
杨建中:13399313750
杨艳雯:13399317100
夏积禹:13399313752
苏俊东:13399310638
于涛:13399317740
张国宝:13399313749
张桂莲:13399313755
王瑞芳:13399317762
邓小兵:13399313760
彭延嘉:13399313758
范兰敏:13399313759
何海生:13399313753
城关分局国保队长任某
崔希兵:1361939998?
肖云连:13919108600
贾兆孝:13919896515
张斌(音)
市司法局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861号,邮编:730030
局长:曾效勇,电话:8463380,手机:13893613730
副局长:赵丽,电话:8466109,手机:13609392525
副局长:李瑛,电话:8467020,手机:13919413055
劳教工作处电话:8472500
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地址:兰州市九洲大道,邮编:730030
所长:赵志军
副所长:金爱兴、王世军、王延峰
警察:白吉文、张文生、李伟、郭蝉嫒、田沛、胡同泰、刘利民、江兰全、张立群、王双庆、王保国、郑示齐、莫玉旺、黄玲、索延红、彭正忠
九州看守所
所 长:刘 平
副所长:王恒锋、夏五州、吴续云
主任:张焕续
兰州市第二看守所地址:兰州文化宫华林山
* * *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