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时年四十九岁的广东省增城市法轮功学员张春河女士仅仅因为坚持对法轮大法“真善忍”的信仰,就被当地“六一零办公室”恶人绑架。在检查出身患巨大子宫肌瘤的情况下,张春河仍然被中共枉判三年,在广东省女子监狱四监区遭受了五个月的生不如死的侮辱、洗脑和酷刑折磨。下面是张春河女士揭露广东省女子监狱恶警、恶人在那一百五十个日日夜夜对她的残酷折磨。
“六一零办公室”是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机构,其层层附着在中共省市县镇各层机构,专事策划、指使当地警察和恶人迫害法轮功。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在邪党举办的奥运会前夕,当地六一零、国保大队伙同我所在辖区派出所的警察等十几人,一大早蹲在我家楼下,见我去上班的时候,将我绑架,并直接开车劫持至广州市法制学校。当时,检查出我患有巨大子宫肌瘤时,第二天,广东省增城市来人把我带回当地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在不通知家人的情况下,以莫须有的罪名对我非法开庭,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五日枉判三年,同年六月十五日,便急不可待将我强行送往广东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广东省女子监狱 |
一到监狱,监狱狱警直接将我带到监狱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当证实我患有巨大子宫肌瘤的情况下,仍然将我强行绑架到广东省女子监狱四监区(专门强制迫害大法弟子的监区)非法关押、迫害。从此在四监区开始了长达五个月的暴力迫害和强制洗脑,强制“转化”。
一、四监区对我迫害的人员:
1、参与迫害的狱警有:彭干事、钟x妹、汤某、于云霞、陈某,一般还会有一个监区的(副)区长参与,及监狱六一零办人员等。
2、夹控的犯人有:廖玉玲、吴丽雯、另一个好象是姓麦叫桂兰的(深圳人)、李凤英(专门做夜晚夹控的)、陈玉华(广州人)、李文香(潮汕人)、郑日红(英德人),还有一些临时穿插参与的,例如陈向群、何佩玲、张泽欧等人。
为了迫害一个法轮功学员,达到强制“转化”的目的,监狱不惜动用大量的财力、物力、狱警和犯人,为了达到目的,其手段无所不用其极,集邪恶之大全。
二、洗脑加暴力迫害
1、高压暴力洗脑
每天不断地播放诬蔑大法师父、栽赃、陷害法轮大法的音像,强迫看诽谤、抹黑大法的书报资料等。
每天不分白天、深夜,一遍遍播放诽谤、造谣、诬陷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焦点访谈》、《天安门自焚》、杀人伪案等等的录像,不管你愿不愿意看,打开DVD,反复的播放,而且,还要强迫记下一些颠倒黑白、歪曲事实、诋毁大法的内容,称为“作业”。这种精神、肉体、心灵、思想方方面面的迫害折磨和压力,使人生不如死,如果不是修大法,极易令人精神崩溃失常。
每当我不配合、不愿违背良心去重复邪恶的谎言时,她们就使阴招,不让我睡觉、二十四小时“夹控”,有时连续几十小时昼夜不准闭目,采用“疲劳战”、“车轮战”,讽刺谩骂,坐小凳子,无故刁难,不准自己打水喝、日夜咒骂、侮辱人格。在精神和身体受到极大摧残的情况下,我仍然每次都面带微笑,善意地告诉她们:这些录像都是假的,是栽赃陷害的。同时,你们这样强制大法学员,实际上是在做坏事,在害自己,善恶必报是天理。狱警于云霞却说,怕见到我的微笑。其实那时的她们,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丧失了良知。
而且,我还常常听到其它楼层传出的哭喊声、谩骂声、呵斥声、摔东西等刺耳声音,那时我的心在滴血。我知道,又是一群被恶魔操控的狱警及罪犯们,在失去理性的对坚定的法轮大法学员打骂、侮辱,软硬兼施、威胁逼迫了,大法学员又在遭受着巨难了。
2、长期剥夺睡眠
剥夺睡眠,即昼夜不准闭眼、不许睡觉,坐在小凳子上不能自由活动。这种长时间不许人睡觉的刑罚是一种非常残忍的酷刑,且不留外伤,夹控二十四小时监控,以此让受害人精神崩溃。我到四监区的第三天,即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七日就开始遭受这种迫害。
到四监区的次日,夹控拿来了《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和公安部“六不准”,叫我看和背,说是这三天内的“学习任务作业”。随后还拿来了一些法律条文、司法解释、部门规定、邪悟者写的东西给我看,还让我填写“罪犯登记表”,让我写认识,逼我认罪,被我拒绝后,从此,开始了剥夺睡眠、不让闭目,不准与其他人说话,也不许任何人和我说话。上厕所要按她们说的侮辱性报告(要自称“罪犯”或“服刑人员”,否则不让上)后,等待批准才可以上。喝水、吃饭由夹控控制。不得靠近监舍门口站着,不得走出门口半步。
如果不写“作业”或闭目、或自由的、无声的动一动的话,夹控就有意挑起事端,制造矛盾,大声谩骂,目的是吵醒同室其他犯人,煽动其他犯人对大法和对法轮功学员的仇视,群起而攻之。
同时每天晚上,故意在九点后,布置大量的所谓“作业”,十点关灯后,只能用水桶,反转桶盖作为桌子在紧锁的铁门内,坐在地上,借着走廊昏暗的灯光写“认识”、“思想动态”,通常都是写到十二点后,甚至通宵。写完了,由夹控看后,认为可以了,才能上床躺下。她们的目的为的是从精神和肉体上摧毁人的意志和正念,造成身体的巨大伤害和痛苦。
由于长期的不让睡觉和缺觉,使我出现了幻觉。晚上罚坐小凳子时,看到夹控李凤英全身布满了巨大的蚂蚁,从头往脚下不断的爬行。看到墙上人来人往,还出现了低烧、血压升高、心跳异常现象,连犯医每天早上听我的心跳时,也会惊讶地问我:心跳得那么快,你不觉得难受吗?又因为我下身大量出血,脸色苍白,眩晕及双脚巨肿等症状,健康急剧下降。即使这样,在我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的情况下,她们仍然不放松对我的迫害,还层层加码。因此,我执笔写检举信控告她们体罚时,她们就报复性的把我关到“小房间”里,加大加重迫害了。
3、因写检举信而遭到加重迫害
我通过“作业”,向她们传递真相、劝善,并对她们强迫我看的东西,提出质疑,点出破绽,并讲述我通过学大法和炼功,身心往好的方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告诉她们,过去我的身体不下十种的老病,通过炼功,很快全部好了。按“真、善、忍”标准要求做好人,家庭和睦,工作得心应手,并真诚的善待身边的人和事,包括你们这样待我,我都不把你们当敌人看待等等。她们却无动于衷地继续行恶。
因为狱警的工资、犯人的刑期都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挂钩,她们为了眼前的一点利益,被邪恶操控着,仍然对我行恶。她们天天骂师父、骂大法。每天只给我三~四个小时的睡觉时间,有时只让睡二个小时,甚至通宵不让睡,剥夺我的睡眠。限制我的言行以及对我实行体罚。还侮辱我的人格,你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事事为他人着想,正直善良,她们硬说你自私,不顾家庭、家人,强迫你反过来说自己,这里错,那里没做好,把自己说成是坏人等等。
在这种迫害中,我干脆执笔写检举信,揭露它们对我的迫害,写明剥夺睡眠的时间和体罚的形式,讲述狱警授权犯人对我的“牢中牢”迫害和侮辱,询问检察官她们这些行为属不属于体罚?属不属于犯罪?狱警害怕了,她们把我关到“小房间”后,让夹控监控着我,狱警非法搜走了我检举揭发她们犯罪行为的原稿,夹控还厚颜无耻地蛮横地说:谁证明你说的一切?谁能为你作证呀!我说可以查监控!她们又说查不到的。当时的主要参与人有:狱警钟X妹,夹控是廖玉玲、吴丽雯等,这些参与者她们最清楚是谁把我的检举原稿抢走的。她们怕我再写,很快将我转到“小房间”,作更残酷的迫害。
4、“小房间”的残酷迫害
由于我一到四监区就被剥夺睡眠,身体很快就出现了许多的症状,健康状态急剧下降。但她们仍然毫无人性的、报复性的把我关进“小房间”,无所顾忌,百般刁难,肆意的实施各种精神、肉体的折磨和迫害。
“小房间”外面打着“谈话室”的招牌,里面贴满了邪恶的东西,如“自焚伪案”等的图片。监控头时刻对着大法弟子坐的位置,两边各坐一个夹控。专门准备了一台电视机,一台DVD机,从早到晚,不断地播放诬蔑法轮大法师父,栽赃陷害法轮大法的一千四百个假案例,自焚伪案、《焦点访谈》等片子。并强迫将其中的一些内容记下来,然后做“作业”。不符合狱警要求的,重做,重播,不管白天黑夜,反复进行。通过这种巨大的精神折磨,强制洗脑,熬鹰,为的是拖垮身体,消磨意志,从中达到她们的邪恶目的。
陈玉华、李文香这两个专业夹控,使用精神轰炸,欺骗、威胁、使阴招。你的一言一行,一个眼神,一个表情,她们都向狱警汇报,然后制定随后的迫害方式。
她们除了延续原来的迫害方式外,在时间上,她们更加随意了。大法弟子每天都是从早上七点被强迫进入“小房间”,什么时候能回监舍,就不得而知了。
一入“小房间”后,基本上是不得踏出门口一步了,吃喝拉撒由她们严密掌控。上厕所都困难。夹控说警察不在,就连报告上厕所的机会都没了,打饮用水也要看夹控的心情,吃饭由夹控端到“小房间”吃,而夹控们为了得到奖励,加分、减刑等等,在狱警的授意下,经常有意刁难,肆意欺凌大法弟子。例如有一次,在狱警的所谓“谈话”中,我的手轻轻的动了动笔,狱警故意说使她眼花了,夹控马上当着狱警的面斥骂我,让我笔直坐着不准动,而狱警置之不理,还暗中鼓励她们,助长恶人的恶念恶行。
大热天,“小房间”好象个蒸笼,热的整日大汗淋漓,还要被她们强迫这强迫那,狱警天天还有意等到全监息灯休息后,才准回监舍,那时除了大小便可以用水外,已不准用水、不准洗澡、不准洗衣服、晾衣服了。再加上我下身几乎天天流血不止,真是苦不堪言啊。
冷天,坐在“小房间”里不准动,双脚冻得失去了知觉,双脚肿得难以行走。主管狱警却穿着大衣,经常不分白天黑夜地在我面前放毒,晚上经常说到三更半夜才让回监舍。有时我的双脚冻得走路都不听使唤了,回到了监舍后,几乎每晚还都要坐在地上写认识,做“作业”,不超过晚十二点,很少能上床休息,甚至二~三点、通宵。有一天下午,我抵制做“作业”,晚上很晚回监舍后,竟然还强迫我抄公安部《“六不准”》二十遍,真的邪恶至极。
5、丧尽人性
由于长期被关在“小房间”里,行动受到很大的限制,致使我双脚巨肿,用手一按就是一个深窝,后来肿到皮肤都发光,好象大象腿那么粗,大一码的鞋子也穿不进去了,站也站不稳,蹲下去也困难,走路象踩在海绵上,甚至在厕所还摔伤了。
由于早上只有一小时时间,十五、十六个人只有一个卫生间,洗漱、吃早餐、搞卫生,都挤在一起。夹控仍然每天叫我包揽监舍(其他监舍都是大家轮着搞的)和“小房间”的卫生。经常是,搞完卫生,手来不及洗,拿起馒头就吃。由于时间紧,又要干那么多的活,使得我经常早上上厕所都困难。夹控还天天的、时时的对我吼:快、快、快!或者高声骂我。并不是我慢,也不是我不做,她们为的是制造紧张和恐怖气氛,让你恐惧、压抑,让你难受、痛苦,让你生不如死。
同时,我因有子宫肌瘤,几乎每天都流血,量多时,流到地上、流到裤子上,需要用很多的卫生纸和经常上厕所,她们既不让我购买卫生纸,又不准别人借给我,上厕所也时时刁难。在几个月的高压暴力迫害中,使我的子宫肌瘤迅速增大了。从十二点一公分增大到了十六公分多。虽然我的身体被迫害到这种程度了,她们为了达到目的,仍然毫无人性的、恶毒的、麻木的干着她们要干的事。
6、生活上虐待
(1)不填《罪犯登记表》,就不让购买任何东西,包括生活用品、卫生用品,甚至是如厕纸、卫生巾等等。不给买还不准别人借给我。而我在看守所仅带来两个纸球、五包卫生巾。由于子宫肌瘤的原因,长期流血,天天必用的厕纸、卫生巾严重缺乏。为节省着用,每天是从早到晚用一条卫生巾,经常是湿湿的血,粘粘的,流到裤子里、流到地上是常事,夏天还有一股腥臭味,又不让换洗。我多次写申请交给狱警,向监区借用卫生用品,她们视而不见,不理不借(那些刑事罪犯却可以借用),目的为的是让你难受,让你妥协。水也不敢喝,为的是少上厕所,少用纸,少受羞辱。就这样,每天为了上厕所、洗澡、洗衣服等等发愁。其目的就是逼得你无法生存,没有自尊,以此来要挟,逼迫你放弃信仰。
(2)通信、接见。在四监区,不写“保证书”,就不能通信。亲人即使来到了监狱,也不准接见。你说法律规定通信、接见的权利,她们却说你未履行义务。通信、会见也被她们利用来作为“转化”的手段。
寄一封信出去,要过几道关卡。监区主管、主管区长、监狱六一零办公室。写厉志的退回来,如实写监狱生活的不寄也不退,甚至找你“谈话”,认为你有什么“思想动态”,草木皆兵的。家属来接见,都要等很长时间,甚至二~三个小时,才能办完手续,在规定的位置上见面,全程监控。
(3)“互监组”。这个名字对那些在押犯只是个普通的要求。对法轮功学员却演变成为了“夹控”。二十四小时都被夹控着,被盯着,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她们随时都会去汇报或禁止。不能与人说话,别人也不敢望你一眼,怕被株连、怕被罚、被扣分。不能单独洗衣服、冲凉,连如厕,“夹控”也在旁边盯着、吆喝着。“夹控”在狱警的洗脑、授意下和纵容下,她们拿着鸡毛当令箭,任意打骂、施压,包括吃、喝、拉撒,她们都会想办法往死里整你。正是因为这种“牢中牢”迫害,我曾经写检举信揭发她们,她们不但收走了我的揭发信,还把我关进“小房间”加重迫害。
广东女子监狱对外接任务时,用广东嘉顺综合总厂签合同(所有被关押人员都在为总厂打工) |
总之,在四监区的日子里,每天都处在高压恐怖之中,神经时时刻刻都绷得很紧,没有一丝喘息的机会。直到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五号,被下队到二监区,那里是另一种迫害方式了——继续洗脑及奴工。她们也知道她们的迫害是犯法的,所以她们特别害怕对她们的检举、揭露曝光;她们也知道她们是站不住脚的,虚弱的,所以她们不准大法弟子互相接触,对话、对视,甚至其他犯人都不准与大法弟子站在一起,不是主管的狱警都不能与大法弟子交谈;她们更加知道她们的迫害注定失败的!那时的大法弟子绝大部份都没有放弃对大法修炼,都从内心不断地呼唤师父、呼唤大法,强制并没有改变大法弟子的心!
最后,我想告诉那些迫害我的警察,我是修炼真善忍的,虽然你们伤害了我,但我不怨恨你们。我知道你们也是迫于压力才参与迫害的。但我真的希望你们别再迫害善良了,收手吧。
非法关押大量法轮功学员的劳教所已经解散了。而中共早已制定了让公检法司人员当“替罪羊”的法律,《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还不够,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又出台《中央政法委: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一文:“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法官、检察官、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明确冤假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给自己留条后路吧,世上没有后悔药,别再当中共的替罪羊了。真的为你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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