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赤峰市宁城县法轮功学员刘会云、王桂花于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被绑架,近日被非法判刑。刘会云被非法判刑两年,王桂花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法轮功学员刘会云、王桂花到宁城县天义镇集市讲真相,被一摊主恶意举报,打110 电话,致使二人被三个警察和县国保大队副队长邢作礼等三人绑架到县拘留所。
恶警并对二人进行了非法抄家,搜走了所有大法书,还有用于讲真相的手机、破网小光碟、条幅、收音机等物品。
七月二十八日又有三辆警车强行劫走了她们的全部播放新唐人的器材。
二人从开始的行政拘留转入刑事拘留。据悉,县公安局把刘会云、王桂花的案件上报赤峰市,但被退回,可县公安局至今仍不放人,继续迫害。
据了解县法院于十月十五日开庭,情况不详。但得知当局在十二月十九日给二人非法判刑。刘会云被非法判刑两年,王桂花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而且没有通知两家的任何亲人,没有给两家人任何手续。通过各种渠道才了解到二人已被非法判刑。
七月被抓,现在已是寒冬,家人连一次面都不得见,真不知二人在拘留所遭受怎样的迫害。
在恶首周永康、六一零头子李东生被抓的今天,在作恶者恶报临头的今天,宁城县公检法仍一意孤行,与民众为敌,我们为其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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