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三年六月至今半年多来,长春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关押、被公检法机构相关人员相互勾结迫害,有的被非法关押迫害已经半年多,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秘密判刑。
一、长春朝阳区法院阻扰律师介入,非法秘判庞丽
二零一三年六月三日,白菊路派出所警察绑架了居住在朝阳区建设街的法轮功学员庞丽,之后将她劫持到长春市公安局第三看守所关押。警察非法抄家时抢走电脑、打印机、她和儿子的手机,丈夫的集邮册和十几万现金,丈夫追要,现公安局仅返还七万五千元,四万多余款至今不予归还。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北京正义律师前往长春市第三看守所,会见了被非法关押的庞丽。二十五日上午十时许,律师前往朝阳区法院递交律师手续,在一楼接待大厅打电话至主审法官陈晓静并要求阅卷,陈仅问律师是哪个律师所的?律师回答说:我是北京的律师,陈法官说你稍等,我去请示领导。等了一个小时再打电话一直不接。家属和律师到立案庭问询,工作人员打陈晓静手机依然不接,以至律师无法阅卷,不能正常介入。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七日,中共长春朝阳区法院没有通知法轮功学员庞丽家属和辩护律师秘密开庭,非法判庞丽七年刑期。庞丽全盘否定非法罗织的所谓罪名。据悉,庞丽在被要求在非法下达的判决书上签字的时候当庭撕毁诬判文书,并表示要依法上诉,不承认强加的迫害。相关参与迫害案件的中共执法人员为罗织陷害庞丽的罪名,竟然厚颜无耻制造庞丽家人的假证词做伪证。
在庞丽家人得到庞丽被非法判刑的消息,正好在院长接待日那天,去法院咨询的时候,相关人员一听说是法轮功(学员)的案子,马上就变得态度蛮横,把庞丽家人撵出。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四日,庞丽的代理律师和其家人到看守所会见庞丽,其家人被非法阻挡不许会见,只有律师单独会见了庞丽,为非法迫害案件移交到长春中级法院所谓“二审”时依法介入辩护做准备。至于情行如何,届时将追踪报道。
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早晨六点开庭、秘判无法站立的李伟
十二月十日早六点,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李伟非法开庭,没有通知任何家人,庭审仅仅十分钟的时间。为万无一失的避开正义律师依法介入作出无罪辩护,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煞费苦心,居然早晨六点就非法开庭。当时由于李伟身体极度虚弱,出现严重心脏病症,严重缺钾,恶心、呕吐,无法站立。庭审期间,由两名法警架立两臂至庭审结束。整个庭审过程,李伟迷迷糊糊不知道任何事情,没说一句话。李伟是被架着到法院开庭,抬着离开法院的。回到长春市第三看守所后,他持续呕吐了一整天。
李伟的家人曾多次到法院见办案法官郝艳军或者其他人员,但都遭拒绝面谈,打电话也不接,或者听到是李伟的家人后直接挂断。家人多次到法院,没有任何人告诉任何情况。直到十二月十一日,律师到第三看守所见到李伟后,才知道已经在头一天十日被秘密庭审。
李伟向长春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长春中院人员对于法轮功案件的态度非常不好,对于法轮功家属聘请的律师递交的手续,一概不接。尤其是中院信访办姓胡的接待人员,对待法轮功学员家属反映的冤情,态度既恶劣,又嚣张,毫不顾忌身份的恐吓法轮功学员家属,声称:如是上访材料则不收,或撕掉、扔到垃圾篓里,如是家属携带法轮功材料,则收下,把家属送到个地方去。意思是用来迫害家属。
三、杨惠丽、于英杰、王亚娟被秘密判刑 律师递交上诉手续遭推诿
长春市朝阳区法轮功学员杨惠丽和于英杰分别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初遭绑架,到现今仍被关押在第三看守所。二零一三年初聘请北京正义律师之后,家人和律师们排出法院相关人员们的多次刁难、谎说、躲避和干扰,在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初,律师同法轮功学员家人联名上告。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底,法院主管人员陈晓靜给杨惠丽、于英杰家人打电话:“判了,上诉吧!”撂下电话,再打不接。家人们尽力查访到的信息是法院为阻止律师们辩护,偷偷判杨惠丽三年六个月刑期,于英杰三年两个月。
二零一三年年十二月十七日,正义律师前往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王亚娟被非法判处八年有期徒刑,于英杰被非法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上诉至长春市中级法院。
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二庭副庭长郑伟,电话告知律师:以后你就不要来了。我们吉林这个地方是不允许外地律师为法轮功案件作辩护的。上次接了你们律师手续,允许你们邮寄辩护词,差点受到处分。律师问:是哪个部门下达的文件?并说要对此事提出控告!郑伟回答说:你去问司法厅,他们同意辩护,我就同意。
下午,律师找到省司法厅律政处李处长,就吉林省长春市各级法院非法阻止律师为法轮功案件做辩护人一事,提出质疑。省司法厅律政处李处长说:我们司法厅没有下达不允许外地律师为法轮功辩护这样的文件。
律师就律师的职责和法律规定,向李处长做了质询。李处长说:律师为法轮功做有罪辩护应该是允许的。但吉林省的律师因为受这方面条件的制约和严格限制,所以就没有人接办法轮功案件。
于英杰、王亚娟现都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三看守所。对于王亚娟遭受八年的重刑,长春市第三看守所的警察都为之愤愤不平。
四、东北师大法轮功学员姚常丽被非法诬判三年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东北师大法轮功学员姚常丽被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姚常丽女士,四十多岁,是长春的东北师范大学(简称东北师大)的后勤处学生公寓的管理员,多年来热心、诚心待人,受到学生和同事的好评,但却因为修炼法轮功而长期承受各种精神压力,多次被强迫交法轮功书籍以及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
姚常丽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遭南关分局国保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第三看守所。南关分局编造冤案上报到南关区检察院。
姚常丽女士被绑架迫害,对家人是巨大的打击,上高二的孩子也失去了母亲的照顾。
五、法轮功学员孙洪波被非法抓捕,家人聘请律师介入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中午十一点左右,孙洪波发现有车跟踪,几次摆脱没有成功,被其拦截并强行带往经开区公安分局进行审问,现孙洪波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一看守所,身体状况不好,血压高。
孙洪波家人为他聘请了正义律师,与他会面了解情况,目前依法维权程序正在进行中。
作恶者罪责难逃
综上所述可见,长春市公检法相关人员相互勾结,密谋诬判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根本就是打着法律的旗号干着践踏法律、迫害基本人权的勾当。中共才是人类历史上最大、最邪恶的政教合一的邪教,它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善良法轮功学员,甚至活体盗取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干出来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长春市法院相关人员以上执法犯法的行为,才是真正构成了“利用中共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如不悔改,必然受到善恶必报的天理和人类将来健全的法律的严惩!古人形容身处险境时,有一句话叫:“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很象现在你们的处境。
现行《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在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中央政法委: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一文中也说明了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想想吧,这些体制内被邪党利用的人,一旦党需要的时候,你就是被推出的替罪羊。当年文革结束后,因为党的需要所以文革中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七百九十三名警察、十七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了事。
近年来,在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的这条线上,参与迫害的人员频频遭报,尤其是二零一三年以来,各地党政、政法和六一零系统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报的事例更是不断攀升。之前名噪一时的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副市长王立军均落入法网。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中央“六一零办公室”主任、正部级中央委员、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李东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这些由低层到高层的恶报案例,足以使中国大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惊醒,特别是那些对法轮功欠下血债的不法官员,应该赶快醒悟,悬崖勒马,停止迫害,将功赎罪,帮助那些还在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免受进一步的迫害。
当这场历史大戏落下帷幕时,有人要进入新的纪元,也有人会被历史淘汰,其实都是人自己今天对善或恶的选择。
长春市朝阳区法院相关人员:
朝阳区法院刑事庭副厅长:陈晓静
电话:0431-88556278,手机:13844197778
朝阳区法院刑事庭长:贺维民
电话:0431-88556279,手机:13843021000
长春市公安局:
地址:朝阳区人民大街2627号
办公室电话:0431-87672233
长春市第三看守所地址:长春市至双阳公路18.5公里(奢岭街)
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地址:朝阳区西民主大街645号,办公室:0431-88521362
以下是吉林省长春市中院部份人员(非直接责任人员):
电话区号:0431
陈世谦、管效云:87690991
李肃、范文洁:87630058
郑伟:88558645
张静波:88558678 88558766
监察室潘淑晶、刘增敏:88558723、88558729
纪检投诉张景波:88558725
张栩、张玉霞:88558729
监察接待室:88558727
档案室:88558716
机关邪党委:88558699、87690985、87628004、87624212、87693064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主管院长李玉渊:13314308616,办:0431-88559803
刑庭庭长王宏伟:15904309333,办:0431-88559826
刑庭审判员郝艳军(办案法官):13844894063,办:0431-88559828
刑庭审判员张玉辉:13596163336
刑庭内勤梁中杰:13009009109,办:0431-88559838
长春市公安局和宽城区分局电话:
长春市公安局区号:0431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627号,邮编:130051
长春市公安局电话查号台:0431-88991114
总机:0431-88907000
传真;0431-88966903、88908000、88908066
办公室:0431-88922156
指挥中心:88989110
姓名职务办公室宅电手机
高学章局长:88907001、13331668001
郑伟民副局长:88924016、85205577、13904300812
曲万臣副局长:88900802、85263666、13354330003
张永会副局长:88900805、85309292、13904308530
唐庆华副局长:88900806、85967885、13354300010
于英副局长:88982302、85176988、13354300009
王卫东副局长:87600001、88969888、13354306001
韩东民副局长:88900809、88929399、13943130009
霍云成副局长:88900810、82777222、13844181111
张忠耀/指挥部主任:88927755、88527788、13354300008
卢峰/反恐办主任:88965741、85698998、13504467878
周春明/国保支队队长:85392222、1333166800、13596007000
李士长/国保支队副支队长:88988415、82700658、13904307225
夏岩峥/国保支队办公室主任:88965740、88961543、13354308215
王良/国保支队副支队长:88985915、88908222
马秀红/国保支队办公室副主任:88908178、88907288
李兴涛/610办公室主任:88926066、88908177、13904302277
王琦/610办公室副主任:88908186、88908188
长春市公安局法制处审批科,电话:0431-88926741
陈龙:13354302271 87979088
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
地址:宽城区北京大街177号
办公室:82798052
纪检组:0431-82774086
户籍科:0431-82798246
城管中队:0431-82716641
纪检组:827740861
政治处:82766288
指挥室:82798052
行政科:82799072
法制科:82791147
户籍科:82798246
治安中队:827994922
经侦中队:82796657
国保中队:82792647
城管中队:82716641
宽城区委政法委:
地址:长春市北人民大街3366号,邮编:130051
电话:889990326,传真:889990326
书记靳明、于立群、张小川、杨岱君、于忠水、李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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