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法轮功学员王秀琴老人,年逾七旬,家庭妇女,无任何社会工作史。因坚修法轮大法,多次遭到中共邪党人员的绑架、非法关押等迫害。2011年12月12日王秀琴老人再次被绑架到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天后,被劫持到福建女子监狱迫害近两年,于2013年11月17日走出冤狱。
在监狱期间,王秀琴老人遭到邪恶的迫害,被“包夹头”拉推致腰椎扭伤、还被强行灌药,不让上厕所;在所谓的“学习班”被五个“包夹”、两个邪悟者每天24小时强制洗脑、不让睡觉,站到天亮,折磨她七旬老太。王秀琴老人说:“每当回忆起这一切,我都感到心悸,说太可怕了,我说,我不会怨恨任何人,只是希望他们改邪归正,不要再迫害好人。”
以下是王秀琴老人自述身陷冤狱遭迫害的部份经历:
一、绑架、再绑架
2009年9月16日我被市国保大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近一年。在此期间,被法院一审非法判4年,被二审非法判“缓刑”,于2010年9月9日回到家中。福州仓山区政法委副书记“610”主任陈永康指使仓山对湖司法所、街道、社区不法人员一再强迫我要到社区接受“矫正”,威迫我要放弃信仰、签字服从它们管理,我拒绝接受,陈永康多次威胁要绑架我。
2011年12月12日下午5点左右,我和女儿(同修)到超市买东西回来,我刚进自己家门,居委会主任陈洁敲门谎说要找我老先生,骗开门后,随后跟进福州中院法官梁庆榕、仓山区对湖派出所副所长叶炜琳、对湖街道综治办主任刘禧藩、还有居委会等一帮人马。其中叶炜琳和刘禧藩两位力气大胳膊粗,亲自动手把年近七旬的我半拉半拖的绑架到一个没人的地方,也就是对湖岗亭边,强行把我塞进一部事先等候在那儿的车里,直接送往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当天晚上9点左右福州市国保大队林文强等人还到我房间非法抄家,搜走了一些大法资料。
在看守所里,我遇到一位好心的管教干警,她把我当成长辈对待,看到我两餐没吃饭,在百忙中从她家开小灶,三餐带饭菜来给我调理身体,苦口婆心地开导我:“要保重身体,才能实现你的愿望。”在此我感谢她,善待大法弟子,希望她多了解真相,愿她有个美好的未来。
二、“入监队”艰难的三个月
三天后(15日),我被劫持到福建女子监狱迫害。在入监队里,医护犯说什么量出我有高血压,于是几个犯人就把我抓住强行灌药。有一天,我声称我没病,拒绝服药,“包夹头”就把我拖拉到其它号房折磨,不让上厕所,那天我从清晨5点多钟上一次厕所后,直到下午5点多钟与集体小洗为名才让我上厕所。期间我午饭也没吃、一滴水也没喝,就是要求要上厕所,当班恶警就是不批准,用这种方式折磨我。
有一天,两个当班恶警手持电棍,威胁、恐吓要电我,还将我带到八、九十个犯人面前威逼我认罪,多邪恶呀!不许我说“真善忍”,我一说,人高马大的包夹犯人就从我身背后手伸过来用力把我的嘴巴扣住,使我痛得无法吭声。包夹犯还把我带到一间无人的“教室”里,把桌椅搬开、电灯拉灭,企图打我。正好来人了,那次才没被挨打。
我还被逼洗厕所,洗大菜桶、大饭盘;年迈的我还被逼分集体饭菜,后看我实在拿不动饭、菜桶,就没有再逼我做。在邪恶的黑窝里,连睡觉时手脚该怎么放都要受限制,更别想炼功了。每天清晨5点钟左右就得起床叠被子,一遍一遍地叠。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在“包夹头”的无理指挥下强迫执行。
这样一直折磨我直到有一次被“包夹头”拉推致腰椎扭伤,在剧痛中无法再叠被子,就配一个犯人跟我睡觉帮我叠被子。腰椎扭伤后,医护犯用狱医开的药加在水杯中强迫我喝药,不喝不让上厕所。当伤痛好转后,就强令我要自己叠被子,当时很多犯人都目睹我跪在地板上叠被子。就这样我在“入监队”里艰难的度过了三个月。
三、“学习班”的无耻、无人性
三个月后,我被关禁闭在名曰“学习班”实质就是“洗脑班”里,迎来的是入监队“电教室”五名罪犯(其中一名相当邪恶,半夜放音乐,只要我坐在长椅上,她一来就将椅连人把我撬翻,不怕我摔倒,该恶犯随时都能使人颤抖),和两位“邪悟者”:一位是姓官的省高院法官、一位自称大学毕业会背《转法轮》和师父“经文”姓许的商贸经理。两位“邪悟者”四、五十岁左右,都是因被迫害导致家庭破裂的离婚者,怪罪法轮功,站在邪恶一边加重迫害同修,手段相当毒辣。特别是许某,在狱警陈磊(音)的授权下,肆无忌惮地充当迫害我的恶首,许某还显示说:“你什么时候下中队是由我定的。”
在所谓的“学习班”里,不准我与家人通信,不准购物,连日用品、卫生纸都没有,周狱警送我一些日用品,暂时解决一下困境。将近五个月,家里没见到我的音信,很着急,我还未修炼的大儿子跑到监狱门口强烈要求见我,值班狱警不肯让他接见。事后,狱警和那些邪恶帮教向我施压,威逼我要写信叫家里寄钱,并告诉儿子不要到监狱来闹,不然要绑架他、还有你修炼法轮功的女儿。期间,我被五个“包夹”、两个“邪悟者”每天24小时强制洗脑、强迫观看恶毒诬陷“法轮功”和“大法师父” 的电视,逼我天天观看,还强迫观看其它法门(如:佛教)的东西。并强迫写观后感,限时间天天写,写不出来就别想睡觉,许某甚至把我睡的床垫被子全部拿掉,不让睡觉,连坐都不行,必须站到天亮。就这样折磨我七旬老太直到我神智不清,两个“邪悟者”找来了一些以前被迫害同修写的所谓“四书”和“揭批书”强迫我抄写并签字。还企图把黒手伸向狱外,逼我把邪恶材料寄给家人,寄给(同修)女儿,干扰女儿修炼,给她施加精神压力。这些人多没有人性呀!
四、杀人刑事犯中队
2012年7月9日,我被下到福建女子监狱当时的十二中队后,这里的狱警们同样用邪党在文革时期的手段整我:狱警陈慧(音)强迫我每天必须写一篇思想汇报,半个月写一篇小总结,一个月写一篇大总结,我说我不会写,陈慧就喝斥着重复问我:听明白了没有,听明白了没有。狱警黄教官、还有其他狱警纷纷向我施压,下令我必须背监规、弟子规、唱狱园歌曲,还有看电视教育篇要写讨论、心得体会等等,哪一样没达到恶警的要求,就要扣分受处罚。
我呆的这个中队都是些杀人刑事犯,狱警们利用这些凶犯有意整我、百般刁难我,制造恐怖气氛,只要不符合凶犯意,随时被整,我甚至连饭碗都被凶犯林珍甩破,晒衣架也被她甩坏过;有一次,轮到我分饭,事后我边吃饭、边擦台,被凶犯黄丽环连碗带饭抢起来甩在饭台上,我拣起来再吃。每当回忆起这一切,我都感到心悸,说太可怕了,我说,我不会怨恨任何人,只是希望他们改邪归正,不要再迫害好人。
我原来的心脏病因修炼法轮功而痊愈,十几年来没有吃过一粒药,无病一身轻。历经一年多恐怖高压下的各种迫害,我已经受不了时间紧、事务忙的折磨了,于2013年2月份的一天中午收工后,那天安排老人洗澡、洗衣服,然后还罚我要做号房卫生、洗公用饭盘,吃饭得快,致使我心悸、胸闷病复发,强制看医生,打针服药,打点滴。
2013年3月份,天气还很冷。我呆的这个号房名次排倒数第一,全号房的犯人被惩罚每周日洗厕所,那个月有5个星期日,年迈的我除了和她们一起干活外,有时还被凶犯黄幼粉欺负加长劳动时间。由于劳累过度、长时间泡水,导致我受凉,4月份得了重感冒,强制看医生,一次服药就要12粒,一把一把的服药;接着拉起肚子来了,再服药。当时感冒是好了,可是感觉全身没力气,很爱睡,肚子又饿。这就是邪党迫害我、强迫我放弃修炼法轮功、用各种方式折磨我导致的。我自98年得法修炼法轮功身心健康,十几年来没看过病、没服过药啊!
有一次黄狱警把我叫去谈话,伪善的问我:“你身体好吗?”我说:“胸闷有点不舒服。”她说:“你家人好不好?”我说:“很好。”她又问:“你爱人好不好?”我说:“好啊!”她又重复问我:“你爱人好不好?”我说:“他很好,他个人独立生活很强,不用我操心。”她加重语气:“你还说他好。”又说:“你想好过点吗?”当时我不知何意?后来才明白原来监狱有预谋的流传我是被丈夫告进监狱的谣言,为绑架迫害我的恶人推卸责任而找理由作准备。
在冬春寒冷季节,中队发给我的是一条偏小的空调被和一条破洞多处,几乎大半边都是破洞的棉絮,我盖不暖和,想多穿一件绒衣睡觉,被值班犯人发现,报告狱警就要被扣分受处罚;棉衣、棉袄放在被窝边保暖,半夜被值班犯人李丹发现就给拖拉走;有时还被凶犯吴美丽诬陷说我把棉袄棉衣垫在身下睡觉,被扣分,被惩罚做卫生,故意不让我睡好。就这样有意迫害我。冷啊!真是冷啊!时常冷的睡不着觉。
这还不算什么,要把那条破棉絮、破被子叠成“军用被”那样美观、有菱角、很整齐实在太难了,因达不到标准常被扣分,被林狱警惩罚做卫生、抄写行为规范、还遭犯人辱骂等等。直到过了几个月后,有一天,全中队“被单”都要脱下来洗,号房组长发现我的棉被确实太差,就帮我向姓范的指导员报告,经过林狱警察看,值班组犯人陈楚花同意,范指导员批准给我换了一床好的棉絮被,还批准我可以穿绒衣睡觉了,从此我才不再受寒冷的煎熬。
五、奴役
年近七旬的我也被迫做奴工,每天上午半天要到车间里“后道”成品区参加手工劳动,比如:翻裤口袋盖、排扣、定位、串裤腰带、套标志牌等等手工活。在车间里,我每天被逼坐在一张小凳子上,在嘈杂的音箱底下一个很窄的角落里干活,拿货送货人多,必须及时让路,否则后果可想而知。狱警陈磊(音)指示干活必须记账,可是“后道”组长郭林如说:“你报帐我也不给你记。”她还时常刁难我做的手工活,叫犯人不要给我活干。小组长周玉英趁机逼我天天给她义务搬货,我力气不够,常被她辱骂、报告扣分。
每天下午我还是被逼坐在嘈杂的音箱底下那个角落里学习指定的书。狱警还设难,“学习书”必须交到狱警值班台,几步路之遥,每天下午上下班时,让三个或五个犯人组成一组跟我一起去取还书,她们都有劳动任务在身,时间很紧,因此犯人头周玉英常发脾气,辱骂我。周玉英因很能干活,是狱警的好帮手,狱警为她撑腰,她有点权力,趾高气扬的任意欺负人,犯人们称她是中队管家婆,多厉害啊!我时常被她用粗野的话侮辱、报告、扣分等,而被惩罚做了不少卫生。为了不影响他人的劳动时间,有一天下午出工进车间,我一个人站在值班台边,等奴工犯人都走完后,再向值班狱警领书。狱警杨队长发现我一个人领书,被她扣分一次就被惩罚做了17天号房卫生。
尽管如此,我仍不忘自己是个修炼人,善心对待每个人,包括那些曾迫害过我的人,我从不怨恨他们,犯人们都说我整天笑眯眯的。迫害过我的人无论是犯人还是恶警见到我都会问我:你恨我吗?我都乐呵呵的一笑了之。她们都觉得法轮功学员确实和一般人不一样。有一次我被欺负得很厉害,狱警过问我时,我也不会说一句别人的不是,犯人说我太老实太善良了。
我的先生是一位退休副教授,当他从我嘴里了解到了我在福建女子监狱所遭受的迫害时,他说:这和文革时期整人有什么两样。他还说:“你被绑架,我心里很难受,也无能力把你救回来。作为家属还受到很大的牵连,他们把你的东西没收走,还把我带到司法所签字。”我在监狱里,从狱警到犯人,一直流传说,我是被先生告进监狱坐牢的。我先生听了很生气,殊不知,这都是迫害我的恶人们为了推卸责任,通过监狱散布谣言想嫁祸于我先生,我这次遭冤狱始作俑者完全就是陈永康“610”幕后操纵者干的。
六、610贼心不死
2013年11月17日上午,当我走出福建省女子监狱门口时,见到我俩个儿子已在那儿等我,同时我还看到仓山区610主任陈永康、对湖街道综治办主任刘禧藩和俩个女人。陈永康一见我出来就当头扔给我一句话:“王秀琴,我还要找你。”当场遭到我俩个儿子的严厉抵制,否则他还不死心,带人来还想怎样?
回家后几天的一个晚上,我先生接到一个电话,要我去签字,我没去。26日傍晚,对湖派出所段警和居委会一行三人又找上门来,他们站在门外,拿着两个本子和一支水笔,递给我要我签字,我没签还给他们,水笔忘记还,他们走了。
第二天,我到居委会还水笔。居委会治安主任又拿本子要我签字,并邪恶的说还要监管我五年。我不理她,转身就走。居委会另一主任跟出来,我跟她大意谈了如下几点(她表示说要帮我向上反映):
一、我是外地人,原本是一位农村妇女,因农转非随夫来到福州居住,没认识几个人,天天在我丈夫身边,我因修炼法轮功,法院强行判我“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我被迫签字认罪,但我心里不服,我是冤枉的。我组织了谁?破坏了什么?国家哪一部法律说“法轮功”是邪教?没有吧!什么时候实施?我在监狱也学了法律,《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里面都没有讲法轮功的事。
二、我在监狱里,从狱警到犯人,一直流传说,我是被先生告进监狱坐牢的。我丈夫不会这样做的,他是六十年代高校一名善良的教师,我跟他结婚51周年,年轻时代他在上海某大学教学,我在农村,他都没有想和我分手重新结婚。现在迫害我的恶人为了推卸责任,散布谣言把责任推在我丈夫头顶上,想破坏我家庭和睦,太恶毒了。你们非要把我搞得家破才情愿是不是?在监狱里,福州高院一位法官亲口对我说,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判刑入冤狱,丈夫带着律师进监狱跟她办离婚,她父亲过世也不让回去见一面,太没人性了。她泪水流出来,还说她儿子二十来岁了,遗憾不能给儿子一个完整的家,把她迫害得家破人亡。中共恶党迫害信仰“真善忍”不择手段,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就这样被整得支离破碎的,简直太残忍了。
三.我女儿叶巧明原是福建师大职工,将近三十年工龄。她丈夫早逝,因公牺牲,留下一个不满15个月的儿子,含辛茹苦好不容易把儿子拉扯大,儿子正在上大学时,她只因坚修法轮大法,中共邪党不法之徒无故于2009年9月16日把她从单位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审讯和搜身,还拿走她家钥匙,私自打开她家门,在她和亲属均不在场的情况下,入室非法抄家劫走大量私人物品,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一年。出来后,她拒绝认罪、妥协,拒绝签任何字,陈永康“610”联合福建师大不法之徒丧尽天良强行开除她的工作,连公民最基本的“社会保障费”都给她停缴。孤儿寡母的,生活本来就很拮据,就这样强行剥夺公民最起码的生存权,还动不动威胁、恐吓要绑架她。中共政府官员就邪恶到这种成度,简直不让人活。俗话说:孤儿寡母不可欺。古时连皇帝对孤儿寡母都会敬三分。陈永康之流代表中共恶党迫害信仰“真善忍”修心向善的好人,置人死地,人性道德何在?
希望有缘看到这篇文章的人们都能明白真相,分清善与恶、正与邪,认清中共的邪恶本质,退出中共的一切邪恶组织。善待大法弟子,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给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部份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区号:0591
福建省女子监狱:83635068(办)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梁庆榕:87073292(办)
福州市国保大队林文强:87623013、87623352(办)
福州仓山区“610”主任陈永康:83460610(办)、83504277(宅)、13506996858(手机)
福州仓山区对湖派出所副所长叶炜琳:13509374530(手机)
福州仓山区对湖街道综治办副书记王俊:88251672、88252106(办)、15859027032(手机)
福州仓山区对湖街道综治办主任刘禧藩:86398160、86398159(办)、15359019451(手机)
* * *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