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扬州市法轮功学员展兴茂在洪泽湖监狱遭受迫害二年多,疑遭药物迫害,展兴茂狱中求救。
现年50岁的展兴茂在1999年、2000年因多次进京上访讲法轮功真相,先后被非法刑事拘留、非法劳教,回来后又被“六一零”非法关押在扬州市五台山医院(精神病医院)、江都市脑科医院(精神病医院)长达三年多,期间多次被强迫吃精神病药物和被电击。
2004年6月展兴茂从精神病院走脱,遭“六一零”恶人追捕;在四川再次遭劳教迫害后,流离失所;2011年10月底回到扬州,遭绑架、判刑4年。
所谓的“六一零办公室”是中共江泽民一伙于1999年6月10日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类似纳粹盖世太保。
下面是展兴茂自述其遭受的迫害,呼吁海内外善良人士关注。
在洪泽湖监狱疑遭药物迫害
我叫展兴茂,现年50岁,中专文化,扬州市江都区真武镇蒙套村展庄人,被非法判刑,现在洪泽湖监狱遭受迫害。
自从我于2012年12月25日因脸部略有浮肿去洪监医院看病,后当晚8点被“紧急”送往泗洪县人民医院ICU抢救,两次发“病危通知”,差点死掉。此后,我的思想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首先我当天是正常去看病的,医生让我住院后,也是我自己回来十一监区三楼拿东西,再自己走回医院监区二楼住院,无任何生命必须急救的状况。然而在吊了洪监医院医生潘勇所开的药水的一半后,心脏突然出现不由自主的频率间隔在30秒至60秒之间的不断的抽搐,痛苦的生不如死,脸色由来时的红润变得死灰、无血压、浑身像“抽掉筋”一样瘫软无力。后来ICU的医生告诉我是“氯化钾(kcl)”中毒,同时也查出“戊肝”。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
敢问:药是洪监医生潘勇所开、所有饭食、水、大帐食物等全是监狱专供,氯化钾(kcl)中毒和戊肝病毒从何而来?与洪泽湖监狱有无直接责任和直接关系?我于2013年元月10日在泗洪县人民医院写信向监狱狱政科周科长提出此两疑问后,周科长除了在“保外就医”问题上直接与我家人联系外并未正面、全面地回答我的两个问题,而且史恒明(副主任医师)还在监狱《洪新报》发表了“阵发性胸闷、心悸半年、加重半天”的偏离事实的病因病情。由此我开始对监狱产生了怀疑,注射的药物和服用的药物有问题。出于信仰,我不会自杀。
我于2013年7月25日出院回到十一监区,8月29日吴副教导员在一楼大帐室找我让我吃药,因我出院后病情比较平稳,所以不需吃药(再加上吃药后胃部向两肋一阵阵放射性疼痛,监狱医生都知道)。后来吴教在和我谈到“保外”时骂我是“臭狗屎”!《监狱法》、新《刑诉法》关于公民、关于人权、关于狱警、狱医的法律要求、法律形象、法律责任又体现在哪里呢?
我于2012年4月25日来洪监十一监区后,监区领导为了叫我写“四书”等等,于当年5月把我架到五楼没有监控探头的室内进行“转化”,整天整夜的不让睡觉,使我思想混乱,并采取打骂等手段逼迫。其间十一监区狱警张元盛把我的手直击打肿,原十一监区现调十监区狱警王晖出手打我的头和耳光等,在他们的带领怂恿下,罪犯杨正尧、白勇健、董玲玲等对我大打出手。当时我因此事向陈伟伟(原十一监区现调教改科副科长)反映董玲玲重拳打我的实情,陈竟置之不理!
2013年8月27日,十一监区全体犯人在操场看过殃视新闻联播后,把一个在监室可能是打架的一个四、五十岁的人押上台,旁边一个固定犯故意挑了他一句话,然后两个人开始互相拌嘴,接着就一起上来四个固定犯,把那个人使劲狠命的反架按贴在地面喘不上气。在场的三百号人个个都看到了。“文革”时的批斗场景在洪监处处都能使人唤起恐怖的记忆。当时狱警张元盛就在现场站着,无声的指使着。这是继4月27日六监区犯人陈平章把七十岁的张福民肠子踢断后,在陈平章加刑三年半,且江苏省监狱管理局于8月来洪监整顿后发生的实例。他们的原则是闯祸的犯人加刑,与主管狱警、监区领导毫无关系。
关精神病院三年,两次劳教共三年
我于1999年7月1日起为法轮功遭受不公平待遇而上访。99年7·20之后,于99年12月17日在北京八达岭长城,和来自江苏、安徽、四川、辽宁、广东等地的六十余名法轮功学员打出了“法轮大法好”的真相横幅,并通过集体炼功方式证实法轮大法好,后被非法抓捕。
2000年3月27日,我骑自行车途经江都、高邮、淮阴、山东(在山东境内偶遇一位骑自行车去北京为大法鸣冤的烟台法轮功学员),于2000年4月4日抵京,后被绑架,因此被非法劳教一年。在江苏方强劳教所遭迫害期间,曾被四根电棍同时电击,一天超过12、3个小时的高强度劳动,大田农活,人被折磨的又黑又瘦。
因自己坚持修炼“真善忍”法轮大法,一年后被江都恶警、江都610副主任王敏、真武派出所指导员邵有照等三、四人直接强制押送到扬州市五台山精神病院。在那里,他们强制给我吃药、打针、足部“电疗”,十分痛苦。后我被转至江都(淮阳路)精神病院,那里的恶医孙元庆、孙广厚、卞有明、恶护士长王梅等强制给我打针、吃药、头部太阳穴“电针”,苦不堪言。
三年后,2004年6月25日,我成功翻过了三米高的围墙,逃出了江都精神病院,历尽艰辛。
2005年4月在四川宜宾市屏山县被非法逮捕后,被非法劳教两年,在绵阳四川新华劳教所劳教期间,经历了不让睡觉,不打报告不让上厕所等等恐怖经历。
2007年大年前,我回到了家,在江都呆了约九个月,期间扬州610江都610恶警王敏等经常来家骚扰。不堪其扰,我于2007年10月1日离家出走,再去云南、贵州等地流离失所。
2011年10月24日,由云南回到扬州,并在扬州汽车东站附近发放资料的过程中被诬告,再次被绑架,被江都法院张炎等恶法官判刑,上诉至扬州中院维持原判,至此,我被非法判四年徒刑:2011年10月24日至2015年10月23日。
自1999年7·20之后至今,在家的时间只有大约一年。由于不能及时照顾家庭,现在的我妻离子散,耄耋之年的老父老母也在弟弟的蛊惑和经济要挟下,不愿也不敢理我。我在狱中两次病危,经抢救可以“保外”的条件下,家人不予签字接收我保外回家。因此,请求国际社会与善良人们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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