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昆明市东川区今年六十四岁的郭友芝老太太,一九九八年走入法轮大法修炼,修炼后身心健康。九九年法轮功遭中共迫害后,郭友芝也遭到了非法拘留等迫害。
二零一三年九月四日,东川区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在郭友芝家集体学法,遭到东川区国保大队陈光林等人绑架,其中郭友芝、姜海、刘蓉、顾宗兰还被非法拘留。
郭友芝老人被保外就医,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接到昆明市东川区检察院的起诉书,同时还接到昆明市东川区法院量刑告知书,威胁将要诬判她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
以下是郭友芝老人自述被中共人员迫害的经历:
我叫郭友芝,一九五零年五月二十五日出生,今年六十四岁,昆明市东川区人,家住昆明市东川区。我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那时我的一个朋友在外地向我介绍了法轮功,我觉的法轮功很神奇,就开始修炼。回东川后我找到炼功点开始集体炼功。有一次我炼第二套法轮桩法,炼两侧抱轮时,炼功音乐都已放完,可我的手却放不下来了,我感觉能量好强。更觉的大法神奇,从此坚定了我修炼大法的决心。
集体炼功遭非法绑架、拘留
二零零零年大年初三早上,我去东川区电影院门前炼功,那次共有五、六位法轮功学员,我们被新村派出所警察绑架。
我被直接送到东川区戒毒所非法关押了十三天,其余的法轮功学员,有彭珊英(被非法拘留十二天)、姜海、胡光明都被非法拘留一个月。我们炼功的头一天大年初二,东川区的法轮功学员姜忠慧等人也是因为集体炼功而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月。
发真相资料 姐妹二人遭绑架、抄家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我与我姐姐郭友珍去阿旺乡仓房发真相资料,正给一个老太太发护身符时,被一辆警车下来的警察绑架到阿旺派出所,然后将我们送到东川看守所非法关押。
第二天东川国保大队让我们姊妹俩个穿着囚服、戴着手铐,分别回家抄家,想让左邻右舍都看到我们被抓,从而使乡亲邻里害怕法轮功学员。这些人从家里抄走了大法书籍、真相资料、护身符、《明慧周刊》等。
非法抄家后又将我们送回看守所,非法关押六天,到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我和姐姐从看守所回家。
集体学法遭非法绑架、抄家、拘留
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东川区法轮功学员吴朝仟、吴金安、陈金书到巧家县蒙姑镇发真相资料,被蒙姑镇派出所绑架,下午被送到巧家县看守所。此前吴朝仟一直租住我家的房子。
九月四日下午一点多,巧家县和东川公安局国保大队的的警察到吴朝仟的租住房中非法抄家。看到我家有法轮功学员在学法,就叫来东川区三个派出所(新村派出所、达贝派出所、碧谷派出所)几十个警察,其中有巧家公安局国保大队的彭洪春、邓仁飞,东川公安局国保大队的陈光林、黎正清、林德志,把当时在我家的二十三位法轮功学员连同我全都绑架到新村派出所、达贝派出所和碧谷派出所。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姜海、刘蓉、唐维武、宋建英夫妇、张美兰、李发珍、陈桂珍、郭友珍(我姐姐)、姚佳丽、许绍英、夏开英、黄龙珍、王欣兰、彭珊英、彭素芬、肖尊云、顾宗兰、吴勉芬、吕某某、胡某某、姚某、郭某等。
不法警察绑架的同时还非法搜了我家,最后我被带到新村派出所,一起被绑架到新村派出所的还有姜海、刘蓉、彭素芬,那晚警察逼迫我们签字,滚手印,我们不配合。新村派出所的警察就殴打姜海,我们在旁边都听到了声音,当我们指出时,警察竟耍流氓不承认。
九月五日早上,我被送到昆明市看守所。一同被劫持到昆明市看守所的还有刘蓉、顾宗兰(被绑架到达贝派出所),姜海被送到东川区穆树朗看守所。一开始警察骗我们说只关三天,可七天以后叫我们签字,最后非法拘留了一个月。九月三十日对我、刘蓉、姜海下逮捕令。
昆明市看守所强迫我吃“药”迫害
在看守所里一段时间后,我出现高血压症状,我不吃药,警察就逼我吃,我说我要回家学法,炼功,警察不理睬。非要逼我吃药,并恶狠狠的对我说:“是毒就要毒你!非毒你不可。”还要送我去监狱医院。
我被逼吃药,警察甚至唆使犯人扳开嘴看我的药吃下了没有。可是这些不知名的药吃下去,我就胃疼的吃不下饭,还心翻、便秘、头晕,甚至晕的摔倒,人瘦了十斤。
一次我吃药后,突然脑袋一发昏,就摔倒了。医务室将我拉过去,一量,血压正常。半个多月后,我又昏倒,这次还手脚麻木。半个多月时,我的眼睛红,脸红,出现高血压症状,看守所强制我去住院,并直接把我拉到云南省女二监的监狱医院,住了十一天的院,每天打针、吃药,却不告诉我是什么药。打针打下去还是心翻,并且失眠,睡不着觉,整个人兴奋的不得了。那十多天我简直要疯了。我要求回看守所,警察一直不同意,最后我强行要求回去。
回到看守所第五天,东川区国保大队的陈光林去看我,我告诉他们我住院才回来,我已昏死两回,之后东川区检察院的又来。我从医院回看守所后的第六天,即十二月三日,东川区国保大队徐永林以保外就医的名义将我送回家。
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我接到昆明市东川区检察院昆东检刑诉(2014)67号起诉书,检察员李春跃,同时被非法起诉的还有法轮功学员姜海和刘蓉。诬陷我们“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并阴谋企图对我们继续非法判刑迫害。同时我还接到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量刑告知书,诬陷我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将要诬判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
* * *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