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官方对外宣说:21日晚10时左右,抓住两人,逃走一人,因为没追上,于是就不管了,任由她逃走,可她竟然在慌乱中跑进水泡子里自己淹死了。
官方的这种说法能站得住脚吗?让我们分析一下疑点:
(1) 既然公安不追赶,随她去了,苏自然可以从容地走,见到水泡子也会绕开。涉水时如果发现水深,当然会退回来另换别的别方走。
(2) 苏是在前拉山被举报,有多条路可走。怎么死在了隔着一个后拉山村、距离许多里路的一个水泡里?
(3) 公安打捞遗体时,出动大批警力封锁现场,不许百姓靠近。据目击者说:尸体漂在水泡中间,一个小黑包在岸边上放着,说是装传单的。公安对着小黑包翻来复去地拍照。这不令人奇怪吗?苏跑的时候,小黑包理应背在身上或缠在手臂上,人进水里包也自然进水。为什么包完好无损地放在岸边上,倒象故意留在那让人发现报案用的。
(4) 有目击者说:水泡子成锅底形,一个穿水衣的人向里走了一段距离才没腰。他伸出一个长钩将遗体钩上来,左照右照,可见他们也知道水并不深。可是这么浅的一个水泡子竟能淹死机敏、果敢的苏晶岩。
(5) 令人不明白的是,公安是怎么认定死者就是炼法轮功的呢?仅凭在岸边的一个装传单的小黑包?这不太武断、太草率了吗?假如撤资料的把包掉在地上人走了,而水泡里恰巧有一个别的厌世轻生者呢?如果是叫那两个被抓的同修认定的,就很清楚了。那就应该直接通知苏晶岩家属,而不是四处放风找人认尸体。公安怕什么?
(6) 苏自“7.20”以后多次被关押在拘留所、戒毒所、看守所。从马三家劳教所(八个月)释放后不久又被抓,再次判劳教。在送往马三家劳教所的途中,她跳车逃走,在警车追捕的情况下,机智地从庄稼地里走脱(明慧网已发表)。以她的经历和素质,在这次所谓的没有人追赶的情况下,会慌不择路地跑进那么浅的水泡子里淹死吗?而且她上次跳车走脱后,又被通缉,公安能不认识她吗?
(7) 大家知道,溺水而死的人腹内有积水,死后身体呈伸展状。而据事后见过遗体的人说:遗体周身发紧,竟然两臂弯曲在两肩,双手呈痉挛状;两腿蜷曲,脚也呈勾勾形,手脚拉都拉不直,一副抽搐的样子,这是淹死的症状吗?
(8) 公安部门在苏家属认尸后,告诉其家人不许对外声张,不许对外说苏晶岩是炼法轮功的,息事宁人。公安想压制、掩盖、隐瞒什么?
几月前的大石桥市大法弟子李艳华老人被迫害致死(明慧网已发表),公安部门为了推卸责任,掩盖罪恶,抛尸街头,制造车祸假象,由营口市开发区西江村村长刘胜作假证。后作恶者刘胜喝洒肇事,被公安拘捕,破费几万元,还落得个劳教一年的下场,得到现世现报。
苏晶岩之死,是否与上述李艳华命案同出一辙?苏晶岩死因不明,在目前的严酷环境下,我们无法再深入调查。但是,大法衡量着一切,善恶到头终有报!事实真相即将大自于大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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