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七日上午第二次对法轮功学员周笃伦非法开庭。尽管律师有理有据的证实修炼法轮功合法,但法官还是强行以周笃伦宣传法轮功为由,强行宣判他三年六个月的徒刑。
周笃伦曾于二零零二年被中共被非法判刑十三年,二零一一年才离开监狱黑窝。
二零一三年九月六日,周笃伦欲在电杆上张贴“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不干胶,被沙坪坝区井口派出所警察跟踪绑架,并劫持到沙坪坝区白鹤岭看守所进行迫害。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五日上午,沙坪坝区法院对周笃伦非法庭审,公诉人出示所谓周笃伦在电杆上张贴不干胶的证据,周笃伦当即指出,所谓证据是警方制造的假证据,因为当时还没来得及贴上去,就被绑架了,可是公诉人手中的所谓证据却是已经贴在电杆上不干胶的照片。(注:贴不干胶属公民言论自由的范畴,本应受宪法保护。)律师为周笃伦做了无罪辩护,律师指出,诬蔑法轮功是×教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据,在中国修炼法轮功应该是合法的。要求法院无罪释放周笃伦。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七日上午,沙区法院再次对周笃伦进行非法庭审。周笃伦对公诉人的所谓指控予以否认,并陈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十八年来身心健康的效果,指出法官冤判是在犯罪。
律师当庭要求公诉人按照刑诉法的规定出示原件,但公诉人未出示任何原件。律师指出,法轮功不是邪教,当事人的行为与刑法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没有任何关联,要求无罪释放。
审判长刘传江在休庭五分钟后,即宣判周笃伦曾经因为宣传法轮功而被判刑,这次属重犯,因此不论数量多少均以此定罪。当庭宣判处周笃伦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当审判长宣判完毕,家属们拉住法官衣服哭诉,并指责法官放着贪官污吏杀人放火的不管,却冤判好人,周笃伦家中还有高血压达二百多的八十多岁的老母,法官此举无异于要了老母的命。家属的哭诉引来路人注目,有观众惊讶问:怎么修炼法轮功还会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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