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法轮功是佛家修炼大法,以真、善、忍为修炼原则。修炼人从做好人做起,努力按照真、善、忍标准提升个人心性,返本归真。迄今法轮功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世界人民的爱戴和尊敬,各种肤色的修炼者不计其数。
然而江泽民集团却一意孤行,从1999年7月20日起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同一个功法,同一时期,唯独在1999年7月后中共统治下的中国大陆受到封杀、迫害。
1999年6月10日,在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国大陆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610办公室”,1999年7月20日之后,江泽民又命令610办公室系统性地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
15年来,陕西省政法官员极力的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政策,策划、部署、命令、诱惑、跟踪、蹲坑、欺骗、威胁、恐吓、非法判刑、劳教、拘留、抄家、罚款、送洗脑班、毒打等等迫害。从1999年到2014年6月,陕西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在明慧网上曝光出来的有37人,这与陕西官员政法官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有更多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因中共封锁消息,还未能曝光,而且迫害仍然在继续。
以下是15年来,陕西省部份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类官员。
一、陕西省部份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1、孙安华,陕西省第一任政法委书记
孙安华,生于1945年3月,安徽长丰人,1998年6月至2001年6月陕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2001年6月,江苏省委常委;2001年7月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在江苏省作恶多端。
2、赵正永,陕西省第二任政法委书记
赵正永,1951年3月生,安徽马鞍山人。2001年6月至2005年8月,任陕西省委常委,副省长、党组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2007年8月至2007年12月,2010年6月以后,任陕西省委副书记,副省长、党组书记。2010年6月,任陕西省代省长。2012年12月以后,任陕西省委书记,2013年1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赵正永曾经担任安徽和陕西省的省政法委书记、副省长和代省长,他的地位相当于省级“六一零”组织的头头,参与主导迫害法轮功。
在担任安徽省、陕西省政法委书记期间,曾带头编撰反法轮功书籍;借着全省“非典”(萨斯病)的会议,要求迫害法轮功;主持同法轮功“斗争”“表彰大会”等等,发起有组织性的舆论迫害。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报告,陕西是迫害法轮功严重的省份之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手段残酷,情节严重。例如2010年时任陕西代省长的赵正永在台湾期间,被法轮功学员起诉,他唯恐被警方拘提,匆匆的狼狈离台。
3、宋洪武,陕西省第三任政法委书记
宋洪武,一九五二年四月生,河南滑县人。二零零二年八月任咸阳市委书记。二零零四年四月任咸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二零零五年八月任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二零零六年四月兼陕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二零一二年五月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此人原来是咸阳市市委书记,在咸阳地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罪行累累,凭着迫害法轮功学员升官进爵,当上恶党陕西省省委政法委书记。以宋洪武为首的恶人对陕西省法轮功学员进行策划、部署、命令等等一系列迫害。
4、安东,陕西省第四任政法委书记
安东,男,1954年11月生,汉族,山东阳信人,历任河南省委办公厅第二秘书处副处长、常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委副秘书长,省高级法院副院长(正厅级)、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陕西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2008年1月任陕西省高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2年5月任陕西省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实施策划、部署、命令等等迫害。
二、陕西省“六一零”办公室主任
1、刘新文,陕西省第一任“六一零”办公室主任
刘新文1953年5月生,甘肃兰州人,1999年6月至2002年7月,任陕西省委副秘书长(正厅级)兼省委“六一零”办公室主任(省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2013年1月,任政协陕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实施策划、部署迫害法轮功。
2、张迈曾,陕西省第二任“六一零”办公室主任
恶党陕西省委“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张迈曾,男,汉族,河北沧县人,1940年出生。2002年7月至2005年6月,任中共陕西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省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2005年6月至2006年8月任陕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厅级)。现任陕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厅级),陕西省反×教协会副理事长。2014年04月28日,张迈曾担任西安交通大学党委书记,策划、部署迫害法轮功。
3、雷一鸣,陕西省任“六一零”办公室副主任
雷一鸣,男,1955年生,大学毕业,合阳县新池乡张家庄人。2005年6月至2006年6月曾任省委防范办副主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现任陕西日报社总编辑。2013年4月28日,雷一鸣任陕西日报传媒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4、朱毅,陕西省第三任“六一零”办公室主任
朱毅,男,2005年6月以前任商洛市委副书记,2005年6月至2009年2月任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现任省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多次在西安办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西安市工人疗养院洗脑班,西安市工人疗养院内分为两个小园庭,一个叫“桂花园”一个叫“棕榈园”。“桂花园”是长期非法关押大法弟子的洗脑班,“棕榈园”是在这次残奥期间临时成立的非法关押大法弟子的地方。在这次残奥期间,非法关押了几十名大法弟子,残奥结束后表面上放回几个大法弟子,对外讲奥运结束了“学习班”就解散了,其实大部份转移到“桂花园”至今还没有放回家。
5、吴新成,陕西省第四任“六一零”办公室主任
吴新成,男,汉族,1955年7月生,陕西三原人,1998年3月—2001年7月渭南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2001年7月—2006年6月宝鸡市市委副书记;2006年6月—2009年2月陕西省委国防工委书记;2009年2月—2013年2月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2013年2月—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省粮食局长、党组书记。
6、何少林,陕西省第五任“六一零”办主任
现任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610办主任何少林,2013年2月至今,何少林自从担任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610办主任,在陕西到处流窜,命令指示市县区政法官员迫害绑架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5月8日,何少林流窜汉中就策划开始办洗脑班,二零一三年六月,在陕西各地市县区开始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在洗脑班进行迫害。今年陕西省西安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与何少林有关。在西安办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
三、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
1、赵英武,陕西省第一任陕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赵英武,男,1946年4月,出生于陕西省子洲县周家硷镇赵场村的一个农民家庭里。1988年任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后兼任党委副书记。1997年到2000年7月,任陕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兼武警陕西总队第一书记、第一政委。2000年至2002年,任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省委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03年至2006年2月任陕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兼任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一级警监。2007年退休。现任西安子洲联谊会长。
2、胡太平,陕西省第二任陕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胡太平1955年8月生,男,汉族,陕西蓝田人,1974年6月参加工作,1997年8月——2000年3月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委副书记、区长。2000年3月——2000年7月陕西省委办公厅主任。2000年7月——2000年12月陕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2000年12月——2006年1月陕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兼武警陕西省总队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省委政法委委员。2006年1——2006年4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武警陕西省总队第一政委、党委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2006年4月——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2013年1月任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
3、王锐,陕西省第三任陕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09年02月到2012年9月26日陕西省任“六一零”办公室副主任
王锐,男,1954年4月生,陕西富平美原千口村人。历任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刑警队副队长,队长;莲湖公安分局副局长,局长;1995年至2001年,任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2006年04月,任陕西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厅长,2009年02月,任陕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12年9月26日,免去王锐省公安厅厅长职务,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职务陕西省任“六一零”办公室副主任。2002年4月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亲切接见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安全警卫领导小组副组长郑卜学、田维新、王锐,参与策划、部署迫害法轮功。
4、杜航伟,陕西省第四任陕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杜航伟,男,生于1962年4月,现年应是52岁,汉族,籍贯河南省灵宝。2010年2月至2010年3月任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正厅级),西安市委常委; 2010年3月至2012年1月任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正厅级),西安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任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正厅级),西安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2年6月至2012年9月任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正厅级),西安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第一书记; 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任陕西省公安厅厅长,西安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第一书记;2013年1月至2013年2月任陕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委员;2013年2月至今任陕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
2012年3月23日在西安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会议”上杜航伟出席并讲话。
2012年4月17日在西安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11年反×教工作(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对反×教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杜航伟出席会议并讲话,网络反映陕西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在西安唐韵会所接受性贿赂和为其提供保护伞等问题遭调查。
四、陕西省司法厅厅长
1、慕锡明,陕西省第一任陕西省司法厅厅长
慕锡明,吴堡县慕家塬村人。1970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随即到部队农场劳动锻炼。1993年6月~2000年7月陕西省司法厅厅长,参与策划、部署迫害法轮功学员。
2、周铁焕,陕西省第二任陕西省司法厅厅长
周铁焕,1949年8月生,河南温县人。历任共青团陕西省镇安县委书记;陕西省劳动厅政治处处长、机关党委副书记,省劳动厅办公室主任;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2003年4月任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省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06年3月至2008年3月任陕西省司法厅厅长。
3、赵英武,陕西省第一任陕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陕西省第三任陕西省司法厅厅长
赵英武,男,1946年4月出生于陕西省子洲县周家硷镇赵场村的一个农民家庭里。2000年至2002年,任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省委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03年至2006年2月任陕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兼任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一级警监。2007年退休。现任西安子洲联谊会长。
4、路志强,陕西省第四任陕西省司法厅厅长
路志强,男,汉族,1957年8月生,陕西洋县人
1999年9月—2003年7月,中共陕西省纪委宣教室主任(副厅级):
2003年7月—2005年7月,中共陕西省榆林市委副书记;
2005年7月—2006年4月,中共陕西省榆林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06年4月—2008年4月,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秘书长(正厅级)(期间2006年9月—2009年7月陕西省委党校研究生法学专业学习);
2008年4月—2013年1月,陕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监狱管理局第委。
2013年2月—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5、乌永陶,陕西省第五任陕西省司法厅厅长
乌永陶,男,汉族,1959年1月生,陕西扶风人,现任陕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司法厅厅长。
2000年09月至2002年11月,麟游县委书记(其间:2001年9月至2002年1月在中央党校第三期县委书记研究班学习);
2003年02月至2006年12月,宝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6年12月至2011年04月,宝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兼);
2011年04月至2013年01月,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2003年02月到现在宝鸡市一直是迫害法轮功的重灾区,与乌永陶有很大关系。
五、陕西省高级法院
1、王发荣,陕西省第一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发荣,男,1940年9月生,陕西省华阴市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研究生,中共党员,大法官。
1973年5月至1980年1月任甘泉县法院副院长、院长;
1980年2月至1982年2月任陕西省高级法院审判员;
1982年4月至1983年8月任华阴县副县长;
1983年9月至1984年9月任中共渭南地委副书记;
1984年10月至1986年7月在中央党校学习;
1986年8月至1986年12月任中共渭南地委副书记;
1987年1月至1996年1月任陕西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1996年2月至2003年1月任陕西省高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3.1-2006.1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赵郭海,陕西省第二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赵郭海,男,1944年9月出生,汉族,陕西洛川人。
1993.08-2000.07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
2000.07-2003.01陕西省司法厅厅长;
2003.01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7年12月连任陕西省高级法院院长。
3、安东,陕西省第三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安东,男,1954年11月生,汉族,山东阳信人,2008年1月任陕西省高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2年5月任为陕西省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4、阎庆文,陕西省第四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阎庆文,1955年5月生,男,汉族,辽宁葫芦岛人,1997年1月至2000年1月任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00年1月至2002年3月任辽宁省盘锦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2年3月至2007年5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2007年5月至2012年12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正厅级);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任陕西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2013年1月以后任陕西省高级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党组书记。2013年1月任陕西省高级法院院长。策划,部署,命令,诱惑,跟踪,蹲坑,欺骗,威胁,恐吓,非法判刑、劳教、拘留、抄家、罚款、送洗脑班、毒打等等迫害。
六、陕西省检察院
1、张文宣,陕西省第二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张文宣,男,1940年出生,2003年1月17日至2006年2月28日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参与迫害法轮功。
2、胡太平,陕西省第三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胡太平1955年8月生,男,汉族,陕西蓝田人,1974年6月参加工作,1997年8月——2000年3月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委副书记、区长。2000年3月——2000年7月陕西省委办公厅主任。2000年7月——2000年12月陕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2000年12月——2006年1月陕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兼武警陕西省总队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省委政法委委员。2006年1——2006年4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武警陕西省总队第一政委、党委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2006年4月——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2013年1月任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
结语
俗话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跑得了初一,跑不了十五。中共所有卖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高官们在国内大都妄自尊大,穷凶极恶,贪污腐败,鱼肉百姓,就象黑社会老大,横霸一方,上挖国库,下榨民脂,花天酒地,为所欲为;尤其对待法轮功学员更是置于死地而后快,随之可以向他们的“党妈”邀功请赏。可悲的是,他们只看到迫害他人所得到的好处,却不考虑日后将被清算时的悲惨结局。上天、正义决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恶人。
善恶必报是天理。二零一三年,明慧网新增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案例四百三十三人,其中,本人遭恶报四百一十三人,祸及家人恶报一百零一人。在本人遭恶报中,死亡一百九十四人,其中癌症死亡七十五人,车祸死亡二十九人,暴死、猝死十九人,脑出血死亡十四人,心脏病死亡六人,自杀死亡九人,溺水、喝酒、摔死、中毒等死亡十八人,怪病、胃出血、糖尿病等死亡十七人。在祸及家人恶报中,祸及家人死亡七十二人,祸及家人肢体伤残十二人,祸及家人患癌症、破财、入狱等十七人。
劝那些还有善念良知的人,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弥补罪过,才会给自己留下活路。
更多参与迫害的各级人员及电话号码
陕西省政法委员会,邮编:710006 传真(办公室):87235973、87294811
值班室:87293549
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政治部
举报电话:029-87291017(传真)
举报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当时恶党陕西省“610办公室”电话
029-85582725
029-85582009
029-85582090
029-85582519
029-85582881
029-85582695
传真:029-85582947
陕西省政法委副书记:刑四喜
陕西省委防范邪教办副主任(兼)、党组成员:李林峰
陕西省委610办公室主任:何少林
陕西省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韩玉军
陕西省委防范邪教办李胜利处长
陕西省委六一零办公室邮编:710054
传真:029-85582693,值班室:029-85582695,办公室:029-85582977
陕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安东1954年11月生,男,汉族,山东阳信人
陕西省公安厅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侦察总队总队长
陕西省委防范邪教办副主任(兼)、党组成员:李林峰
邢解放,男,汉族,1956年11月出生,陕西神木人,现任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委维稳办主任。
王永明,男,汉族,1962年1月生,陕西富平人,现任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王永明
陕西省高级法院副院长阎庆文,1955年出生,辽宁葫芦岛人,陕西省委政法委委员
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男,汉族,1955年8月生,陕西蓝田人,陕西省委政法委委员
陕西省政府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
杜航伟,男,1962年4月出生,河南省灵宝市人
陕西省国家安全厅,邮编:710016
传真:029-87669227,值班室:029-876069100
办公室:029-87669119、029-87669101、029-88481155、029-87669112、029-85249399
乌永陶,男,汉族,1959年1月生,陕西扶风人,1978年2月参加工作,1983年12月入党,现任陕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负责省司法厅全面工作。陕西省委政法委委员
陕西省综治办
电话(传真):029-85589318、87294698
电话:029-87292904、87294344
传真:029-87294344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新城大院东大楼省综治办,邮编:710006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陕西省综治办综合处处长:赵广和
陕西省综治办基层处副处长:王凯华
陕西省综治办主任:高子义
王永明,男,汉族,1962年1月生,陕西富平人,现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
霍永库,男,汉族,1968年6月生,陕西杨陵人
1991年8月至1996年12月任陕西省委政法委研究室科员;1996年12月至2001年1月任陕西省委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科员(其间:1997年9月至2000年3月在西安市公安局东五路派出所挂职锻炼,任副所长);2001年1月至2006年4月任陕西省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其间:2003年11月至2005年11月在潼关县挂职锻炼,任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06年4月至2009年10月任陕西省综治办综合处处长;2009年10月至2011年4月任陕西省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2011年4月任宝鸡市检察院党组书记
刘自成,汉族,1954年1月生,陕西南郑人,刘自成中学文化,1991年下半年,南郑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刘自成与妻子黄玉兰,骗了朋友蒋某10万元,不断的行贿上级领导,是刘自成从南郑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到行署副秘书长,1998年,时任略阳县县长,略阳县委书记。
2003年7月到2006年底,一直任汉中市政法委书记,在汉中极力的执行江泽民集团的命令,极力的迫害汉中市法轮功学员。
2007年初到2013年5月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6年时间迫害了众多的陕西省法轮功学员,此人走到哪里,迫害就升级到哪里。2010年,刘自成把自己在把略阳县委书记胡平安,提拔为陕西省委610办公室副主任。原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现任陕西省政协委员,此人阴险,狡猾,很会来事,贪污,受贿。此人的发家史也不光彩。2013年5月原陕西政法委副书记遭举报三宗罪:买官、赖账、灭口!刘自成自知罪业深重,难逃法网,早早的就把女儿送到国外,并在国外定居,一旦罪恶暴露,就逃往海外。
* * *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