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辽宁省抚顺市当时22岁的法轮功学员韩哲2001年被劫持在当地劳教所仅五个月的时间,就被折磨得精神失常,至今十多年精神状态时好时坏。
韩哲原是抚顺市特殊钢有限公司全民工(技校毕业九七年分配到该厂),九八年修炼法轮功,健康而又活泼,在工作期间勤勤恳恳,有时一人干三个人的活,没人上夜班,他就主动要求上夜班,最长达一个月的夜班没人替换,从不叫苦。他的工作表现领导同事人人皆知。
二零零一年九月韩哲因在单位讲法轮功真相,传递真相资料,被车间书记洪福华恶告到厂公安处,后韩哲走脱,保安张某伪善的利用韩哲家长将他找回上班(洪、张陆续退休)。
十二月十五日,厂公安处苏兆安伙同现任书记潘淑华等人将正在工作的韩哲抓到公安处,让他表示不炼法轮功,韩说:“个人信仰,不参与政治。”苏兆安又让韩哲骂法轮大法,遭到韩哲义正词严的拒绝,他们将韩绑架到抚顺市劳动教养院,说是“办学习班”一个月,结果非法关押了五个月。
在劳教所关押期间,韩哲坚定自己的信仰,不转化,不签字,遭受各种酷刑,如“坐飞机”,“坐板”,“不许上厕所”“不许睡觉”,“用灯泡烤眼睛”;坐板一坐就是一天,动一动中共的打手们就拳打脚踢。
一个打手指着韩哲对院长徐虎烈说:“他不吃饭。”徐说:“你们不是有的是办法吗?”就这样在徐的授意下,四、五个打手将韩哲举起往地板上摔,用木头板子砸在韩哲头上、身上到处猛打,管理科科长孙继文用电棍电韩哲,边电边说:“还挺有刚呢。”
就这样当年22岁的韩哲被迫害得昏死过去,几天几夜不吃不喝、人事不知。醒来后精神失常,一阵糊涂,一阵明白,劳教所不得不通知家属于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五日将韩哲接回。当家属质问:为什么把人折磨成这样时,苏兆安说:“爱上哪告上哪告”。
韩哲在家里整夜不睡觉喊:“这世道不公平,在教养院说句真话,就被拳打脚踢……”被他父亲送入医院,被医院鉴定为神经分裂症。
当时正赶上铸管分厂解体从新并轨,职工都从新入股,厂长朱文芳、书记潘淑华提出:“入股的人得拥护××主义,不参加×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等条件,阻止韩哲入股。
家属质问:“是不是因为韩哲炼法轮功不让入股?如果是这个原因,请给出示个手续说明。”潘说:下岗买断的人多去了,怎么出示手续?家属说:“因炼法轮功下岗的不就韩哲一人吗?怎么不能出示手续?”他们无言以对,最后家属说:事有事在,将来有弄清楚那一天,你们都得承担责任,谁也跑不了。
就这样,单位在韩哲理智不清、家属不认同的情况下,毫无人情地与韩哲终止劳动合同、强行买断下岗。工段主任王长岱当着厂长、书记的面,就说:“韩哲的工资(指关押五个月)给他不合理,我们给分了”。
韩哲多年呆在家中无正常生活来源。零九年至今开“小凉快车”拉客为生。但碰上迫害过他的人就非常生气,十天半月甚至一个月都不出车,一涉及到以前被迫害的事或就业的事,轻则他发脾气,重则就是什么也不干呆在家里,生活来源没有保障。
参与迫害的责任人:
原铸管分厂书记:洪福华(已退休),家住原钢厂医院南侧高工楼东一门栋301。
潘淑华(在岗),家住原钢厂医院北侧过丹东路钢厂住宅。
原铸管分厂主任:王厂岱(已退休),家住丹东路北新民街。
原铸管分厂公安处:苏兆安,已调入和平派出所工作,家住望花区法院南侧公安楼。
原铸管分厂厂长:朱文芳(已退休),家住二院斜对过丹东路南侧钢厂黄色高工楼东一门栋。
参与迫害的恶警:
教养院院长:徐虎烈
教养院管理科科长:孙继文
* * *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