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大连西岗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语丝老师非法开庭,王语丝为自己辩护说:“写文章没有罪,信仰没有罪”。
王语丝在法庭上陈述:“自己仅仅因为信仰真、善、忍这种普世价值,曾于二零零零年起被非法关押十年,家庭破裂,当时孩子才三岁,孩子的童年没有妈妈的呵护,现在自己再次被关押,母亲又悲伤离世。这场迫害制造了太多的人间悲剧。”
这次王语丝老师被非法关押了十个月,在法庭上揭露了这次被绑架初期,被关“法制教育学校”遭诱供,说出一些自己做过的事,她说:“那都是修炼人应该做的,没有触犯国家任何法律”。
两位律师从法律、道义良知多个角度对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指出:修炼法轮功没有违反国家任何法律,公安部公布的14种邪教没有法轮功,用《刑法》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对法轮功学员量刑是张冠李戴,法轮功学员被判刑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最后,律师郑重向法庭提请:“立即无条件的释放法轮功学员王语丝,以彰显法律的尊严”。可法庭还是以休庭结束庭审。
对一位根本就不应该被关押的善良女子的开庭,中共官方“非常重视”,调动了特警坐镇,虽然有心的摘掉了“蓝鲨”的前后车牌,但车中的警力一目了然;同时部署了大量便衣警察,在法庭外巡视,并非法对前来关注王语丝的法轮功修炼者进行拍照。
非法庭审从上午十点开始,到下午两点结束,历时四个小时。
王语丝女士毕业于大连外国语学院,二零零零年因坚持信仰“真、善、忍”被非法判刑十年,在沈阳大北监狱关押十年,受尽凌辱,遭受多种酷刑。那时,孩子才两岁,丈夫承受不住中共的压力与她离婚,一个好端端的家被中共拆散了。出狱后,她开始做课外辅导英语教师,因教课好收费低,家长和学生都非常感激她,她说:“做人得凭良 心,我不能把学生当作自己挣钱的工具。”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晚七点左右,大连国保大队王国江、王玺良等二十多个警察闯入家中,将王语丝强行抓走,非法关押到洗脑班(原大连教养院)。同时把她的母亲绑架到大连戒毒所,非法关押五天才放出来,致使老人高烧不退,卧床不起,于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五日凌晨四点含冤凄惨离世。
在这期间,王国江、王玺良不断蒙骗王语丝的孩子:你妈妈一个月会回来,后来又说二个月会回来,给孩子高兴的不得了,结果四个月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恶警又把王语丝从洗脑班转到大连看守所迫害。
在王语丝的妈妈病重期间,王语丝八十岁的老父亲多次去迫害单位找大连市西岗区国保大队王玺良、王国江,让他们到家里看看,希望他们让女儿王语丝回家见妈妈一面,王玺良直接对门卫下令,不准传达;王国江推脱去鞍山了,拒不见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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