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总经理遭非法关押三月 左眼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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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最近,律师见到了被成都市龙泉驿看守所非法关押已经三个月的法轮功学员李晓波,得知医院已经确诊,李晓波的左眼已经完全失明。目前,家人还不清楚李晓波在看守所遭到了怎样的迫害,但洪安派出所承办人刘江不予办理“取保候审”。

李晓波,现年五十八,曾任仁寿县副书记、蒲江县县长,后弃政从商,担任房产公司总经理。李晓波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他身上许多在官场上形成的不良习气都去掉了,人变得和蔼了,烟戒了,身体也一下健康起来。在公司里他秉直公正,以身作则,总是以员工的利益为出发点,上下班除特殊情况从不让人接送,步行半小时到公司,在公司受到所有员工的尊敬。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二日,李晓波和从加拿大回国探亲的儿子李喆利用周末休息日到龙泉驿金堂县给村民送发法轮功真相传单,遭洪安派出所警察绑架。洪安派出所副所长付尤全态度恶劣,他逼李晓波父子跪下,李晓波不从,就将他推倒在地。警察还非法抄了李晓波的家,四台电脑和打印机被抄走,没有打任何收据。李喆随后被遣返回加拿大。

为营救父亲,李喆回到加拿大后立即就为他聘请了国内律师。律师得知李晓波已被刑事拘留,洪安派出所刘江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七次对李晓波非法提审他。律师第二次会见李晓波的请求被无理拒绝。于是,律师再次前往成都市龙泉驿看守所,坚持要求依法会见李晓波,看守所多次请示后,终于不再无理阻挠。

会见时,李晓波提出他的左眼已经完全失明,要求去医院检查。后来,办案警察刘江带李晓波去医院检查,医生诊断是失明了。

法轮功真相资料讲述的是法轮功教人向善、为修炼者祛病健身的真相,和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的真相。在中共迫害诽谤法轮功的情况下,法轮功学员自费印制散发真相材料,是他们最基本的言论权利,他们这样做也是在维护民众的知情权。

律师指出:信仰法轮功及散发法轮功资料,并不构成犯罪。律师就李晓波左眼失明一事向办案警察、洪安派出所的承办人刘江寄出了两份署名文件《申请取保候审》及《本案法律意见书》,目前尚未收到回复。

李晓波是一位成功的房产公司总经理,处处以“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一个比好人更好的人,他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给民众送发法轮大法真相资料,使民众脱离中共谎言的迷惑,善良的体现。

目前,他被非法关押在成都市龙泉驿看守所,已经三个月了,境况堪忧。据悉,此案已经提交给检察院了。

龙泉看守所和拘留所(近)

龙泉驿看守所(远)

洪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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