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五日,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法院颠倒黑白,罔顾最基本事实,诬判法轮功学员刘玉秀三年,徐世英两年半,罗宝清一年两个月。刘玉秀不服,正在请律师上诉。
刘玉秀,四十多岁,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二零零六年后,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此后她严格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要求自己,孝敬公婆,体贴丈夫,疼爱孩子,善待他人。她的婆婆经常对人说她有一个好儿媳;小姑子也常说自己有一个好嫂子。刘玉秀现已被德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个多月。
法轮功学员罗宝清,到现在也已经在德州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十个月。
徐世英女士,今年五十多岁,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当她第一次看完《转法轮》后,就觉得身体一身轻,从来都没有过的舒服感受,李洪志师父给她净化了身体。因她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劳教,她丈夫精神上受到了很大伤害和压力,得了脑血栓半瘫,需要人照顾。徐世英因丈夫长期瘫痪在床,一直在家照顾他。
七月十五日下午,徐世英住所居委会不法人员配合恶警实施诱捕,以了解情况为由,将徐世英骗到湖滨北路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宿。当时,徐世英丈夫还在医院无人照顾,国保大队恶警张希坤、刘大伟给其在外地工作的女儿打电话,让她回来伺候父亲。徐世英正告张希坤、刘大伟:如丈夫有个不测,不是现在你判我,而是我告你!恶警没有办法,只好将其释放,现徐世英被改为监外执行。
事件回放
二零一三年九月七日下午,德州市德城区刘玉秀、罗宝清、程碧、刘玉爱、孙修海(男)驱车到法轮功学员徐世英家,在徐世英家大门口,被德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张希坤带领的七辆警车的警察包围、绑架。当场,抢走现金四万多元及电脑笔记本、打印机等物品。后把徐世英等六人劫持到德州市看守所。
徐世英因家里有瘫痪的丈夫需要照顾而暂时获释外,其他法轮功学员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德州市看守所。为图谋进一步迫害法轮功学员,恶警一直违法办案:如刘玉秀的背包被抢走,包内有三万多元的存折及一千七百元现金,当刘玉秀丈夫去公安局要包时,恶警拒不承认,刘玉秀的丈夫马上告到检察院,警察立刻打电话说“包找到了”。
为了构陷刘玉秀,警察两次非法抄她家,将她家地下室的一些废弃物品当作所谓“罪证”;警察扎破刘玉秀的手强迫她在抄家的清单上按手印;警察还跑到刘玉秀女儿的学校去,当着老师的面诱供刘玉秀未成年女儿,给孩子造成伤害……
一个多月后,当局对徐世英、刘玉秀、罗宝清三人非法批捕。几个月后,德城区伪检察院在她们家人的强烈抗议和律师的正当建议下,仍然对她们三人非法提起公诉。德城区伪检察长周方宝明确说:“我们听政法委的!”
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上午九点,德城区法院对徐世英、刘玉秀、罗宝清非法开庭。法庭旁听席上坐满了便衣警察,只有刘玉秀和罗宝清的丈夫获准进入法庭旁听。
此前,德城区法院对刘玉秀家人请的两名正义律师百般刁难,一直不给一名辩护律师盖章;对另一名辩护律师,德州“六一零”通过律师所在地“六一零”施压当地司法局,当地司法局又给律师施加压力,阻止其出庭,但最终两名律师都顺利出庭。
在法庭上,法轮功学员徐世英堂堂正正给庭审人员讲述法轮大法的美好和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说的法官频频点头。律师从法律角度上阐明了在中国修炼法轮功合法,信仰自由受宪法保护,思想不构成犯罪;对法轮功学员的指控证据不足,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提起公诉根本不能成立,应当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并指出审判人员审判无辜的法轮功学员是在违法犯罪。
本案经德州市中级法院批准延长审限三个月。最后法院依然诬判,刘玉秀不服诬判,请正义律师继续上诉。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山东省德州市政法委书记刘长民
山东省德州市政法委副书记贺光华
德州市610成员王建松
610成员张忠田
610成员周少国
德州市公安局局长于松岩
副局长李俊杰(主管国保)
德城区公安分局局长解元波
德州市德城区政法委书记朱冬松
德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周方宝
德城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李云涛 (公诉人)
德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李保军(非法批捕法轮功学员责任人)
德城区法院院长王建勇
德城区法院副院长崔建军(主管刑事案件)
德城区法院副院长曲培华(此人曾是德州洗脑班负责人,当时洗脑班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就送劳教,都是此人主导的。当时参与迫害了多位法轮功学员。)
审判长刘印江,审判员白雪,书记员宋娜
国保大队长张希坤,警察刘大伟、张红旗(奇)、刘宁、王文军等
德州国保唯一的女恶警段慧娟(德州市多年来对女性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此人几乎都参与了,现已退休。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刘玉秀时仍然参与,两下子把刘玉秀打倒摁在车上)
德城区湖滨北路派出所所长汤国庆
德城区车站街派出所所长晏军,指导员王伟
德州市看守所所长刘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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