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良妻子被抓 丈夫鸣冤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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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黑龙江省穆棱市法轮功学员高玉琴女士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被警察绑架,被关押在牡丹江第二看守所已三个多月了。这是高玉琴第四次被绑架。以下是高玉琴的丈夫孙国阳给当地民众的公开信,呼吁乡亲们关注高玉琴的遭遇,帮助营救高玉琴。

我是高玉琴的丈夫,和她一起生活了三十多年。她修炼法轮功已经十五年了。高玉琴为什么学法轮功呢,只因为她在学炼法轮功以前身体不好,整天的吃药,是我们村吃药最多的一个人。不但她身体不好,而且性格也不好,没有理她也占三分,从来也不吃亏。家里的活全部都由我一人来干。

高玉琴

自从学法轮功以后,她就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一身病全好了,也不打骂孩子了,也不骂人了。自从得法到现在,十五年来,从未打过一次针,吃过一片药。而且无论是地里的活还是家务活比我干的还多,从来也不叫一声苦。我们村有一百多户人家,大伙看的都非常清楚。是高玉琴按照“真善忍”做人,是法轮大法改变了她的性格,让她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好人。

许传平家是我村的困难户,种地没有种子,高玉琴知道后,把我家的黄豆种子亲自送给他家,一分钱也不要,我都有些心里不平衡。有时在路上捡了很多东西,她都还给失主。高玉琴把钱都看的很淡。我是一个不学法的人,无法和她相比。

就这么一个大好人,却让警察给抓走了。抓人的包括黑龙江省穆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孙雅君、崔兴国、李彦春,以及河西乡派出所警察刘志国等人,他们非法闯入我家抓人。他们没有出示身份证,没有搜查证,没有逮捕证。三证一个也没有,到我家屋里屋外,前前后后,翻了一个底朝天。VCD给拿走了,电脑箱给拿走了,手机给拿走了两部,我女儿给我买的照相机也给拿走了,以上这些电器设备一般人家都有,难道这也是违法的吗?穆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是嫁祸于人,做假证据,他们把高玉琴抓走五天后才给家里送来拘留证,这不是执法犯法吗?为此我感到非常的不公正,天理何在!当今的社会,打砸抢的公安局不管,吃喝嫖赌的公安局不抓,做好人的还给抓起来了,天理难容! 说什么中国是法制国家?我看最苦的还是我们老百姓。

我家高玉琴学法轮功十五年来已经被抓四次了。

第一次被抓是二零零二年五月份,由河西乡派出所副所长陈志勇开车在农田地里把高玉琴抓走。当时高玉琴不上车,恶警拳打脚踢把高玉琴抓走了,什么手续也没有,穆棱市国保大队恶警孔庆增打掉高玉琴两颗牙,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七日被释放,当时交看守所伙食费三百三十元。交河西派出所一千元押金,至今未退回。

第二次是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一日至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日在哈尔滨劳教所共计一年零十天。

第三次是二零零七年八月下旬至十一月二十七日共计九十天。当时老百姓都不干了,上有七十多岁的老奶奶,下至十几岁的儿童,他们都亲自签字画押,有四十多人站出来为高玉琴作证,要求穆棱市政法委,市公安局以及市610办公室放人,引起了村中大多数人的关注。高玉琴在八面通看守所受到酷刑,她绝食抗议迫害十七天,一百二十多斤的高玉琴回来时不到七十斤。骨瘦如柴,交给看守所伙食费九百元。

第四次我家高玉琴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在家洗衣服,洗了一天的衣服,下午四点钟在家被抓,走的时候连一身衣服也没让穿 ,穿一身内衣,靴子。也没让换衣服。穆棱市国保大队长孙雅君私自在河西派出所后院楼上刑讯逼供,有人看见走时高玉琴捂着肚子,把高玉琴送到牡丹江第二看守所,现已三个多月了。

我希望友好人士能站出来为高玉琴鸣不平,让她早日回家团圆。

最后是我发自内心的话,为感谢搭救高玉琴的好人们,你们辛苦了,在这里我表示谢谢,谢谢,再谢谢。你们才是世界上最正义的好人。

北国无日月

何时见清天

高玉琴的丈夫:孙国阳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家人为高玉琴请了两名律师,王宇和唐天昊。 在检察院阶段律师要求阅卷,办案人赵金玉避而不见,律师去了几次,均说不在单位。案子暗地里递交到了穆棱市法院。法院的郝桂菊庭长负责此案,也是一直避而不见,家属律师去法院找了几次,就是说不在。律师无法阅卷,无法递交手续。

郝桂菊

高玉琴案件相关负责人电话

检察院公诉科
赵金玉科长(办案人):13945399032、0453-3122682
法院郝桂菊庭长(办案人)
宅电:3122309
办电:3138161
手机:13836321519
法院副院长杜蕴青
宅电:3129051
办电:3122010
手机:13845389051
法院院长龙云波
办电:312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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