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意大利商人的证词:经济利益不该胜过良心(译文)

阿尔福瑞多.法瓦(Alfredo Fa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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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我的名字是阿尔福瑞多.法瓦(Alfredo Fava),是一名意大利商人。1995年我成立上海珐玛丝(Shanghai Famas)公司,专门经营科技纤维产品。

在2001年10月,我在上海机场被中国警察拦阻,之后被递解出境至法兰克福。

当时中国警察不准我打电话给意大利领事馆或我的公司或家人,警察告诉我黑名单上有我的名字--我是一名法轮功学员,这就是为什么不允许我进入中国的原因。我在1995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当时法轮功不仅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并且受到政府当局的鼓励。

感谢欧洲议会、意大利国会、外交部和我们的大使馆采取有效行动保护我的权利,中国当局后来允许我随时可以进入中国。

我在2001年11月再次回到中国,并停留三周来照顾我的公司,但警方却监视我,有一辆汽车经常跟踪我。

这家公司是我在六年前费了很大的心血建立的,我视其为一个小的宝石般珍爱,它是金山自治区政府和我们小型的意大利企业合伙的联合企业,两年前一个德国的合伙人以持股的方式加入,它在没有我的监督下存活。

几个月前,我接到地方政府给我们公司的褒奖。就在几周前,我被邀请代表该地区的所有外资联合事业在一个新闻发布会上发表演讲。

我是一位法轮功学员,这是他们不准许我入境中国的理由。一个人身处在中国这样的国家,身为一名法轮功学员竟是最可怕的过错。

我是带著一年的签证以及口袋中的工作和居住证抵达机场的。

但是,最近我两次向中国领事馆申请延长我的签证,都被驳回。中国驻米兰(Milan)的总领事高树茂(音译,Gao Shumao)声称,他认为我是危险人物,因为我在中国停留期间参加法轮功的非法活动。这个指控是根据我写的一篇发表在圆明网和明慧网上,有关我在中国的法轮功修炼心得文章,但总领事所引述的这些事件都是在中国禁止法轮功之前发生的,这是荒谬且令人无法接受的,并且显示中国是全然缺乏法律观念和不尊重依法行政原则的国家。这个中国领事就是众所周知在中文报纸上宣称「对一些在米兰继续制造动乱的顽固的法轮功份子,我们必须予以严厉惩罚」的人。

在此我简要地提一下相关背景资料:1999年7月22日中国宣告法轮功非法,并从此展开迫害的活动,至今仍在继续中,迫害已经近三年了,三个非常漫长的年头。

打从一开始,镇压法轮功就是明确违反了中国宪法和国际人权公约。

所有这些事是无法令人置信的:我是一位意大利公民,我没有在中国从事任何非法活动,而是在中国经营一家公司;在中国宣称向西方国家敞开门户且进入世贸组织(WTO)之同时,却存在这些损害所有人自由的迫害,这是对的吗?

我向来无法接受经济利益胜过良心这样的说法,现在我也不会这样做。

很多人会这样认为,这只是我私人的事,但是事实不是这样。我在1995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当时是完全合法的,而且不仅是合法,还受到政府当局的鼓励。难道你会认为一位商人为了经营他在中国的公司必须放弃他的思想自由和违背良心是对的吗?

我已做了投资且有助于许多中国家庭富裕,但中国当局会对我的投资资本做什么手脚呢?

我怀疑以下是否能让人接受:像中国这样的国家,一个具有非常古老高度文化的土地,在国家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之际,却正在将它转变成千千万万诚实的法轮功修炼者的人间地狱。这样重大的经济统合计划,能忽视国内社会和政治的价值与所为中存在此等内在本质及悲惨的差异吗?

发生在中国的邪恶和明显的人权虐待必须终止。我呼吁欧洲的领导人和大众对中国施压,使其尊重欧洲公民的最基本人权,允许他们接触在中国的公司和财产,并且赔偿我因为被递解出境和被诽谤所遭受的损失。

2002年9月30日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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