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今天在网上看到关于幼儿教师于兰茹(淤兰茹)被迫害的报道,让我想起在昆明市五华区看守所遭受迫害时,看到的她被迫害的一些片段,写出来让人们了解部份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真实情况,同时,在此也曝光昆明五华区看守所女管教张丽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
于兰茹,女,四十二岁,云南元谋县幼儿教师。二零零六年她在向世人讲真相时曾被绑架、秘密判刑;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期间,她被关禁闭折磨,强迫长期坐小凳子,遭强迫洗脑“转化”,身心遭到极大的伤害,她刚出狱不久,二零一零年九月又再次被绑架、非法关押。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七日于兰茹在云南大学校内向学生发“上网卡”时被不明真相的云南大学学生恶告,遭云南大学公安处恶警绑架,强行绑架到昆明市五华区看守所迫害。
于兰茹性格内向,生性善良,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五华区看守所期间,因坚持信仰,在管教张丽蓉(女,四十岁左右)管理的监室中,时常受到张丽蓉及其专门安排的牢头狱霸(毒贩)的欺凌和辱骂。
于兰茹在被非法关押时,国保人员及昆明市五华区看守所都没有通知她的家属,导致于兰茹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钱购买日用品,家人也无法送衣物。
因为于兰茹是高度近视眼,昆明五华区看守所不允许她戴眼镜,管教张丽蓉明知此事,却要求一个视力模糊的幼师和监室里的其他人一样劳动:拣棉签,贴纸盒、纸袋,包装中药袋、一次性筷子和纸巾等。由于视力模糊,反应能力降低,劳动速度慢,于兰茹经常被牢头狱霸欺负。张丽蓉得知后,不仅纵容牢头狱霸欺凌和辱骂于兰茹,她自己也经常侮辱于兰茹,并且加大迫害力度,擅自克扣应该发放给于兰茹的日用品,不允许于兰茹用肥皂洗衣服,不允许任何人帮助于兰茹,同时让两个毒贩和小偷专门监视于兰茹的日常言行,不准于兰茹跟其他人讲话,等等折磨。所有公民应该拥有的和被关押人员应该拥有的人权全部被无情剥夺。
那时的于兰茹日渐消瘦,凡是看到于兰茹被折磨的人都说她很可怜。在失去自由和人权的双重压力下,于兰茹这个朴实的幼儿教师,无数次要求调离张丽容管辖的监室,直至半年以后才脱离张丽蓉的魔爪,后来于兰茹被非法判刑。
提到昆明五华区看守所女管教张丽蓉,不得不再曝光她迫害法轮功学员使用的极端手段。二零一一年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五华区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何佳嫚、法桂仙因为在监室中坚持炼功,被张丽蓉让包夹强行制止,并且严加看管,如同于兰茹一样被剥夺所有人权,她们以同样的方式——绝食抗议。法桂仙年近六十岁,也被张丽蓉戴上手铐和脚链强行送到医院插管野蛮灌食,导致这两位法轮功学员被折磨的行走困难,危及生命,因五华区看守所怕出人命,不得已将何佳嫚调离张丽蓉管辖的监室。后法轮功学员何佳嫚、法桂仙被非法劳教两年。
另一法轮功学员吴芸,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被昆明五华区国保大队恶徒马斌、马迎辉、大观派出所恶警邓忠继绑架到昆明市五华区看守所,当晚吴芸来例假,昆明市五华区看守所一监室的牢头狱霸,因吴芸拒绝穿看守所的号服,杨姓牢头狱霸不仅不发给她卫生巾,也不准同情她的其他人帮助她,而是每天只给吴芸一张卫生纸,就这样,一连几天吴芸都在承受身体和精神上的折磨,从而导致吴芸在半年多都没有来例假。当时只能睡二十个人的监室,却睡了四十多个人,根本无法动弹,令人腰酸背痛。
两周后,吴芸被调到张丽蓉管辖的监室,张丽蓉直接就把坚持信仰的吴芸,安排在离马桶最近的床位,每天晚上,几十人次的大、小便的声音及恶臭,让吴芸心翻恶心,无法入眠,就这样一直持续了三个月。吴芸也是一位高度近视眼,她佩戴的眼镜在进五华区看守所被一名男狱警骗走,说第二天会还给她,结果一直也没有还给她。张丽蓉同样让视力极差,视线模糊的吴芸参加劳动,导致吴芸近视度数增加,眼睛变形。
在昆明市五华区看守所中,不同的狱警,对待蒙难的法轮功学员有着不同的态度,其实就是在这关键的历史时期书写自己的所作所为,选择着不同的未来。
二零一一年张丽蓉背上长了一个瘤子,实际上就是在警示她,不要对法轮功学员行恶。
清醒吧,所有像张丽蓉一样,失去理智,残酷对待法轮功学员的看守所、监狱的公安警察们,法轮功学员以“真、善、忍”为原则做好人,是无辜的,不是你们可以残酷对待和随心所欲处置的犯罪嫌疑人或犯人。你们的言行都会有记录的,行恶者,残酷对待法轮功学员的任何人,定会承受曾经给法轮功学员造成的一切精神上和肉体上的痛苦,这是善恶必报的宇宙规律,谁做什么都是要偿还的。停止参与迫害法轮功,善待法轮功学员,才是做人的正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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