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天津法轮功学员贾曼韬(六十岁)、周红丽于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六日同一天被警察绑架,后于同年八月二十二日遭非法批捕。三个月后(十一月二十二日),河西法院第一次对周红丽、贾曼韬非法庭审;随后十二月二十六日,天津河西法院第二次对贾曼韬、周洪丽的非法庭审,正义律师当庭为二人做强有力的无罪辩护。
三个月后,正义律师向河西法院提出书面文件,指出对二人超期关押而没有判决结果,应该解除强制措施。修炼法轮功无罪,家属也向法院提出要求立即放人。家属多次去法院找庭长杨庆仁,都推托不见,或者敷衍说再等等。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日,天津河西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贾曼韬、周红丽第三次非法开庭。此前一天家属才接到开庭通知。法庭上正义律师与当事人对公诉人提出的所谓罪证進行了驳回,公诉人无言以对,法庭只好宣布休庭。
此次开庭后,律师告诉家属:按开庭情况看,给当事人定不了罪。可七月十七日法庭下达了判决书:非法冤判贾曼韬三年半;周红丽三年,罪名是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家属与当事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现得知天津第二中级法院,九月十五日已将上诉驳回,非法维持原判。
家住天津河西区友谊东里的贾曼韬女士,退休前在一家外企工作,任会计。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六日早六点多钟,在贾曼韬家楼下,十几个便衣在车中蹲坑,将近七点钟,贾曼韬的丈夫出去后,十几个便衣全部出动,到贾曼韬家砸门。家人不开门,恶警自行开门,捣坏防盗门后一拥而入,把贾曼韬带走,并将其儿子团团围住,令贾曼韬的儿子把所有带锁的箱柜都打开,所有东西都翻了个遍,连布条都抖开来检查,抢走打印机、电脑和一些真相资料。恶警并将贾曼韬的儿子带到友谊路派出所非法关押三十多小时,隔离审问,期间只给吃了一顿冷饭,让其儿子在拘留自己母亲的条子上签字后放回家。
这十几个便衣中有河西区友谊路的警察和他们的负责人、两名网络警察,还有几个不明身份的人,言谈话语中很明显是派出所的上级部门,但整个绑架抄家过程中,这伙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
同日早九点多钟,六、七个自称是市“610”的便衣,闯到周红丽家非法抄家。周红丽母亲住院,她到医院值班没在家。几个便衣進门后先把孩子和大人按在床铺不让他们动,把手机抢走,又抢走电脑、打印机和一些真相资料。十点左右,周红丽回到家,被恶警绑架。她的孩子也被带到派出所非法关押二十多小时。
在恶警实施绑架前,已监控周红丽、贾曼韬的手机多日,友谊路派出所警察杨俊岐还带着一街道人员到贾曼韬家上门骚扰,被拒之门外。
周红丽、贾曼韬被非法关押期间,家人几次去派出所要人,恶警不理,告诉家人拘留一个月后放人,后来推说关两个月。被非法关押七十多天时,遭非法批捕。家属被告知,准备指定律师为二人做辩护,家属不同意。便衣就在她们家附近换车不换人的监视蹲坑,直至家属请到正义律师才罢手。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河西法院第一次对法轮功学员周红丽、贾曼韬非法庭审,在法庭上周红丽、贾曼韬就公诉人对她们的恶意构陷、指控等不实之词,予以驳斥,维权律师及时为她们二人补充、辩护。庭审长达两小时后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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