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朋友介绍,96年12月我开始修炼法轮功。自从修炼法轮功后,我身上的疾病都消失了,完全变成了一个健康人。由于没有病了,我也就无需再吃什么药。修炼5年半多了,我的公费医疗卡上没有用过一分钱,真是为国家节省了不少医药费。同时我也真正明白了如何做一个好人,一个更好的人的道理。
然而1999年7月,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诽谤法轮功。一时广播、电视、报纸铺天盖地都是诋毁法轮功的文章。无数无辜的炼功人被抓、被打、被关押、遭受各种酷刑,甚至被折磨致死。
我们单位领导多次迫我交出大法书籍,迫我写不炼功的保证书,都被我拒绝了。为此单位领导把我告到派出所,派出所的公安又找我,登记、注册、恐吓。面对这种种的骚扰和不公,我用自己的亲身感受向他们、向政府说一句真心话:法轮大法是正法,我的师父是清白的。
2000年6月29日上午我来到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办,这是政府为接受公民意见和来访而专门设立的办公机构。当我和平地递上上访书时,接待人员一看是为法轮功上访的,马上就把我扣押下来,随后我被押送到广东省驻京办事处。这是一个行政机关,不是执法机关。在地下室的门口我遭到了非法搜身、登记、罚站,然后投入地下室。我没有人身自由,不能和家人联系。地下室门口昼夜有人把守,连去洗手间都得先报告,得到许可后方能出去一人。
7月的北京天气很炎热,在这十几平方米的地下室内关押了32名女大法弟子,其中有一个母亲还带着一个6岁的小女孩。我们不是犯人,我们没有做任何错事,却遭到如此的非人虐待。我们感到很痛心,却没有一句怨言。就这样我们被关了4天4夜,第5天又坐火车被押送回广州。然后我们又被押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在派出所又被非法关押了48小时。由于我不写“保证书”,在派出所还坚持炼功,派出所就以“妨碍社会管理秩序”将我送进了拘留所。到了拘留所,警察让刑事犯人非法搜我身,没收我的物品和900度的眼镜,让我光着脚走进拘留仓。家人不能探视。拘留所除了强迫我们进行繁重的手工劳动外,还让刑事犯人对我们进行所谓的教育。
在我被拘留期间,警察又强迫我孩子交了2000元罚款,并抄了我的家。
警察还搞株连迫害,通知了我先生的单位。我先生是市政府离休老干部,当我被拘留后,他单位现任的三位领导就找他谈话,并强迫他在支部会上作检讨和写书面检讨材料,要他表态与我划清界线。我先生不修炼,他也知道我不会放弃修炼,所以在压力下他只好提出和我离婚。为了不让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为我承受太多,所以我同意了。
我来到加拿大后,中国警察还恐吓我孩子说:“你妈回来肯定要送去劳教。”我家附近的派出所警察也常去我家检查,看我是否回来了。我先生的生活受到骚扰,单位领导又逼他,所以他被迫向法院提出起诉,理由就是我不肯放弃修炼法轮功,法院由此而作了判决。在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谎称的“人权最好时期” 许多家庭被逼得家破人亡。
和平上访是我作为一名中国公民的权利。对于法轮功,我是最有发言权的,我只是用我亲身的感受去告诉政府真相。我没有错,更没有犯什么法。我修炼法轮功不仅身体健康了,而且时时事事按照真、善、忍的法理修炼自己的心,从做一个好人开始,逐渐要使自己修成一个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高境界的人。这有什么错?
我希望我的祖国繁荣昌盛,我为祖国贡献了自己的毕生,却因为说句真话而遭到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的非法关押。我呼吁各阶层善良的人们一起来制止这场对无辜的法轮功修炼者的残酷迫害。
* * *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