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七日,四十二位法轮功学员在河北沧州交流修炼心得时被警察绑架。
九月二十二日,河北沧州政法委、“610”及市局公安操控沧州运河公安分局的唐国利、李毅等人与运河检察院的人员,非法批捕李丽、曹延香、赵翔、刘立新、康兰英、赵俊如等六名女法轮功学员及徐凯、常寿轩、侯东亮三名男法轮功学员,意欲长期关押迫害。
几名法轮功学员都被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为了抗议非法关押等迫害,有法轮功学员在那里已经绝食二十多天,有人已经遭到野蛮灌食。为了达到灌食目的,看守所人员给绝食学员上背铐。
曾放回家的天津武清法轮功学员刘立新、赵翔两人在二十二日陪孙满园家人一同去要没被释放孙满园的时候,再次遭到绑架,赵翔当时被拉去采血样。当她们二人绝食抗议非法关押期间,不法人员将其双手昼夜背铐,使其无法大小便,同时还给她们灌下不明物,使她们身心均受到巨大的痛苦折磨。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 |
一、沧州“610”蓄谋迫害,绑架四十二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七日上午,在沧州市皇家壹里小区由沧州、天津、青县、盐山、南皮等地法轮功学员交流讲真相的心得体会,下午三点左右时,突然有人轻轻敲门,大家以为又有人回来了,毫无防备的开了门,沧州市局的一副局长带领十多名便衣警察一拥而入,沧州的李丽、曹延香、康兰英、常寿轩、徐凯、侯东亮等及天津的赵翔、刘立新等共四十二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参与绑架的有沧州市局警察、南巡警等;运河分局国保队唐国利、李毅、张振海等数名警察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讯问笔录。
经多方查证,沧州“610”通过监听、监控、跟踪,借法轮功学员开修炼心得交流之机,制造了这起群体绑架事件。绑架事件发生后,李丽的丈夫王洪亮(未修炼法轮功)也被(沧州市公安局)绑架、并被非法拘留半个月。李丽的丈夫被绑架的地点不是在家里,而是在他开车外出时,在王洪亮到达要去的地方不久,警察在很短暂的时间里就找到他、实施绑架。警察怎么知道王洪亮的行踪的?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九日,李丽女士在维修自己的汽车时,发现在汽车底盘上有一个小黑盒子,大概8cm×8cm×2cm大,上面红灯绿灯在交替闪烁着,上面有吸铁石可以安在汽车的任何金属部位。经询问得知这是定位仪。十一日中午,沧州市运河分局国保大队的唐国利、李毅等七、八个警察到她家非法搜查,在地下室找到了定位仪,才如释重负的走了,走前他们透露说这是市局(沧州市公安局)让他们干的。
查证到的相关例证还有,在这里暂不一一举证。事件发生后,沧州“610”一再授意相关人员隐瞒蓄谋迫害的真相。在这里奉劝沧州“610”及参与迫害的人,再怎么狡辩、撒谎也掩盖不了你们的犯罪事实,因为修炼法轮功、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及开修炼心得交流会都是受《宪法》保护的,是合法的。你们刻意掩盖的一切都会曝光,如不及时悔改,你们的罪行必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天理的报应。
二、非法抄家情况
1、运河区:已知被非法抄家的法轮功学员有李丽、曹艳香姐俩、勘探公司的葛姐、邱姨、团结小区白姨家,气象大厦附近刘姨家,电影器材宿舍小何家、中行宿舍小吴家。
2、沧县:沧县法轮功学员徐凯遭非法抄家。十八日下午,徐凯到福顺隆装修材料市场通知被绑架同修的家人,然后开自己的车走到红绿灯时被绑架。
八月二十日,陈圩村大队书记张振常领着沧县公安局李永胜等四人来到法轮功学员金月家,把大法书籍、师父法像全部非法抄走,当时六个月大的孩子和十岁的小侄女吓的大声哭,还让金月签字,金月拒绝签字,他们就让邻居签字。
随后他们又到本村法轮功学员张俊英家,非法抄走《明慧周刊》、护身符、神韵光盘、画,法轮功学员讲真相,他们不听,在搜完之后,才让签字,张俊英拒绝签字,并说:你翻完了,才让签,已经违反了法律程序。李永胜说:签也翻,不签也翻。在他的威逼下,张俊英的丈夫只好签了字,然后大队书记张振常领着他们走了。这两个法轮功学员都是参加交流会被绑架后,又遭非法抄家。
3、南皮县:八月十七日,法轮功学员赵俊如、常寿轩被绑架后,沧州警察欲对赵俊如家撬门翻墙,被家人和正义的人阻止。过了一天,南皮国保和鲍官屯警察又闯到常寿轩家翻箱倒柜,鲍官屯派出所警察李井勤抢走三百多元真相币,并把室内张贴的年画都撕毁。八月二十日上午,南皮公安局数名警察去大法弟子常寿轩、赵俊茹家骚扰,常寿轩家的柜子锁被砸坏,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
4、侯东亮仅仅因为参加交流会就被批捕,因证据不足,唐国利、李毅又去他的住宅抄查,又去盐山找他的哥哥搜集材料。
三、运河分局警察以各种借口推脱、搪塞
绑架案发生后,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家属连续不断的找唐国利、李毅及相关部门要人,唐国利、李毅等人总是以各种借口推脱、搪塞、推诿,拖延着时间,可是暗中勾结检察院批捕法轮功学员,并到处拼凑证据构陷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1、本来天津市武清区法轮功学员赵翔、刘立新在“8.17绑架案”中已经回家,八月二十二日上午十一点左右,她两人与孙满元的母亲、妻子去运河区公安分局接人,又被唐国利、李毅和两、三个不明真相的警察绑架。
2、盐山县的法轮功学员张君,丈夫常年有病做透析,孩子年幼无人照管,张君是家里的顶梁柱,她的被抓顿时让这个充满困顿的家庭陷入绝境,即便这样他们也毫无恻隐之心,关押张君直到9月2日才放她回家。
3、被迫害的学员徐凯、曹延香、侯东亮的家人与十月二十七、二十八日去运河分局国保大队要人,唐国利一直咆哮:你们商量好了一起来,越这样越对他们没好处,本来想早点递到检察院让法院审理完了早点有个结果,省得他们受罪了,你们老来找,我就拖到最后的期限再往上报。曹延香的母亲要求见女儿,问唐国利如果女儿死里怎么办,唐说:死了就死了。一个年轻的男警一直在给他们录像。
4、国保队里的女警王翠英(音)这些年一直很恶,她虽为女性却毫无母性可言,动不动就给去要人的家属录像,上网查询来人是否是法轮功学员。据知情人透露,就是她诱骗天津来要人的法轮功学员赵翔、刘立新进屋,才使他们被抓。王翠英还经常威胁、刁难正义律师,当被律师问的无言以对时,她又拿出泼妇蛮横不讲理的一套来对付。
5、十一月三日上午,徐凯的妻子在一法轮功学员A的陪同下,去运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要人,法轮功学员A据理力争,国保李毅张口结舌,气急败坏,竟然把A扣起来了。徐凯的妻子和警察理论,李毅说:我们不敢把他怎样,他太懂法律了。一会警察用车把A送到其家门。第二天,A又和徐凯的妻子去了检察院。
6、唐国利、李毅等人经常用伪善的面孔、假借律师来办案跟律师交谈之际,套问是否是法轮功学员帮忙请的律师。真是荒谬至极,公安局的警察为啥要打听这些?谁请的律师不都是要依法办案吗?这也暴露出他们根本不是依法办事,是在执行按群体定罪和想继续扩大迫害范围的违法行径。
四、法轮功学员李丽做好人遭迫害
二零一三年,李丽在一家旅店打工,在整理房间的时候,在床上发现一枚硕大的白金戒指,她想:这么大一个戒指丢了,失主一定很着急,怎么样还给失主呢?住店的客人已经走了,不知道是谁丢的,所以李丽将戒指交给店主,以便失主寻找。还是在二零一三年,李丽想辞工,她跟老板说:你找人(来接替我的工作),找人期间我义务给你干。因为老板找不到新人替代她,她一直给老板义务工作十来天,一直等到老板找到人。老板要给李丽钱,李丽说:我是缺钱,但是我们提前讲好了是义务的,我就要信守承诺。李丽的勤勉和在利益面前不动心,令雇主、老板对法轮功称赞不已,说:“炼法轮功的人就是好!”
就是这么一个好人却两次遭迫害:二零零九年六月,李丽因散发真相资料遭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沧县看守所,在沧县看守所李丽被强迫做奴工。李丽至少被非法关押五个多月,给其丈夫、孩子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和痛苦。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九日,李丽女士在维修自己的汽车时,发现在汽车底盘上有一个小黑盒子,大概8cm×8cm×2cm大,上面红灯绿灯在交替闪烁着,上面有吸铁石可以安在汽车的任何金属部位。经询问得知这是定位仪,李丽明白自己这是被监控了,但不知如何处理这个东西,就把它摘下来搁在自己家地下室不管它了(车就停在地下室旁边)。十一日中午,沧州市运河分局国保大队的唐国利、李毅等七、八个警察到她家非法搜查。李丽顺便问唐国利为何给她安定位仪,唐开始否认。但当他们实在搜不到那个小黑盒子时,就问李丽把它放哪里了,李丽说扔掉了。他们说扔哪了你告诉我们,我们自己去找。 最后他们终于在地下室找到了,如释重负一样说:行了,定个饭店吃饭去!就走了。临走时有人透露说这是市局(沧州市公安局)让他们干的。他们同时还抢劫走李丽的一些大法书籍、一台电脑主机、一台打印机、两箱纸和一些光盘等。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七日,包括李丽在内的四十二名来自沧州市、沧县、南皮、天津、承德等地的法轮功学员,在皇家壹里小区开法会,畅谈每个人在修炼过程中身心受益的感受,真心查找自己的缺点、不足,为的是做好人、做更好的好人,福益家庭、社会,却招来了沧州市河分局上门抓人。其后,一部份法轮功学员回家,但是,李丽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李丽遭到绑架以后,李丽的丈夫也遭到也被沧州市公安局绑架、并被非法拘留半个月。
沧州运河公安分局的唐国利、李毅等人与运河检察院的人员相互勾结,串通一气,于九月二十二日非法批捕包括李丽在内的九名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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