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云南蒙自县法轮功学员何莲春于二零零九年被中共非法秘密判刑十年,现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在狱中,她坚持对真善忍的信念,遭受到禁闭、严管、坐小凳子等迫害,四十多岁的人牙齿松动、不能吃饭,身体极度虚弱。
何莲春 |
家人担心何莲春的身体,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五日再次辗转来到监狱要求接见,并按监狱规定开了当地公安局的会见证明,结果狱警直接说是何莲春在“严管”不得接见。
何莲春父母担心女儿的安危,表示“还有五年的刑期,女儿能活着出来吗?”下面是何莲春的父亲何成云呼吁,希望好心人“让更多的人来关注,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我叫何成云,今年七十三岁了,是云南省石屏县宝秀镇(原亚房子乡)十老寨村一个普通的农民。我的大女儿何莲春,是个很小就懂事,勤劳善良的孩子,原来在云南蒙自九九九电池组装厂工作,任劳任怨,处处与人为善,多次被评为先进生产者。
可是这个善良的孩子却从二零零一年开始无辜二次被判刑入狱。二零零一年十月被非法抓捕、判刑五年。二零零九年十月再次被抓捕判刑,至今被第二次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十年的刑期啊,就因为孩子不放弃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监狱一直对她实行严管。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四日狱警通知我们见女儿,并要求我们劝她放弃信仰。女儿莲春说宪法规定,信仰无罪。全家人当时心里都很沉重。
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女二监的警察突然打电话给家人说:何莲春身体出现许多病症,医院已经下了病危通知,让家人赶快去看她。由于较远,家里又忙我离不开,六十多岁的老伴辗转来到昆明时已是九月中旬,她好不容易来到女二监,狱警让她打了出租车跟着狱警的车到一个僻远的医院,在外面等了很长时间才见到女儿。女儿已经跟前几日完全变了一个样,消瘦了许多。
狱警对家人又是摄像,又是录音的。整个过程,女儿都没有言语。她为了抵制监狱以严管的方式强迫放弃信仰,采取绝食的方法捍卫自己的信仰权利,没想到遭到更严酷的迫害,她被进行鼻饲野蛮灌食,就是从鼻孔插管到胃里灌入不明流质,结果插管时插到了肺里,使她的肺衰竭,出现病危。监狱怕承担责任,所以通知家人来签字,说是要给她申请保外就医,我们相信了警察的话,签了字,等待女儿保外回家。后来女儿又奇迹般的活过来,她们不仅不给保外就医,又带去严管,继续强迫她放弃信仰。
二零一二年中秋节前的这个接见日,九月二十五日我和老伴再三的要求下终于见到了孩子,这是女儿入狱以来我第一次见到孩子,只见她浑身上下很脏,头发很久没洗,污垢与头发粘稠成一块一块的,手上有厚厚一层污垢,脸色发黄。原来由于我女儿不放弃信仰,不认罪,女二监的警察对她从入狱开始就实行严管近五年。
“严管”就是让几个刑事罪犯人每天二十四小时包夹她(盯着人),早上六点半起床到晚上十一点半,只能坐在三寸高小凳子上一个姿势十六,七个小时,不准她上厕所,不准她洗漱,不准洗澡洗头,不准换洗衣服包括内衣内裤和床单被褥,不准自己打饭,总之不准屁股离开小板凳一秒钟(一个月后屁股会坐出血印),期间不准与任何人说话,不准买任何吃的东西和用的东西(包括卫生纸都要警察批准后由包夹她的犯人代买)。不准她有一秒钟的自由活动时间,更不准与家人会见,直到认罪并放弃信仰才解除严管。警察说何莲春之所以变成这样,是因为她不喊报告词,监狱规定,不喊报告词就不让洗漱、不让上厕所,不让换洗衣服……这是合法的规定吗?女儿莲春认为报告词里含有认罪成份,(比如服刑人要求上厕所时要求这样报告:报告警官,罪犯×××请求上厕所,请批准!)所以不肯喊报告词。这次警察让接见的目的还是要我们配合他们给女儿压力劝女儿放弃信仰,还说认罪便可以减刑。之后我再去要求会见都没有允许。
二零一四年六月五日,监狱突然又要求我们去看何莲春。六月十日上午,我和老伴见到女儿已经身体极度虚弱,更加瘦了,四十多岁的人牙齿已经松动、疼痛不能吃饭了,但思想意识还很清醒。接见时,女儿站在边上,有三个警察,其中一个拿着摄像机拍摄,一个为刘姓监区长,拿着一个电话听筒;另一个为狱医,拿着话筒跟我老伴一直在讲,说我女儿有高血压,会引起心脏病、眼底出血、脑出血等多种疾病,还说会引起肾功能不好,每天都要叫她吃药,不能停,现在她已停药十多天了,希望家人在她们准备好的文书上签字,让她每天按她们的要求吃药。
这里说明一点,我女儿在入狱之前身体很好,没有以上的任何病症,我们拒绝签字,要求保外就医。狱警说不够条件。我担心孩子,便说我要给孩子请最好的律师,那个监区长冷冷地说:要请律师就去请。在狱警要求我们配合签字时,女儿在隔音玻璃里面不断地摆手和摇头,刘监区长把目光对向女儿,想制止她。老伴强烈要求要与女儿通话,那个狱医警察才把话筒交给女儿,老伴问:“过年时我见到你还好好的,怎么现在变得这么瘦弱,是不是没有吃饭?”女儿说:“不是我不吃饭,我的牙齿被她们强行灌药时这样捏着我的嘴把它们捏得松动了,前面这些都很痛(边说边指着牙齿给我们看),我实在是吃不下饭了。”刘监区长说了句:“谁动你的牙齿了。”老伴说:“你买一点牛奶喝,给你的钱不要节省。”女儿说:“跟您说过,人家不给买,您怎么不相信我呢?”
才四十多岁的女儿之前从未有牙病现在却连饭都不能吃了,女儿还说:“你们不能签字,这个字绝对不能签,……”刘监区长马上按断电话不让她再说下去,会见中刘监区长共按断电话两次,后来直接就说时间到了,停止了接见。
这次狱警通知我们家人来见女儿,很明显是因为女儿身体被迫害出现多种疾病,随时还会出现生命危险,为了推卸责任,才让我们来看望的,结果没有达成狱警的愿望,刘监区长还说:“以后一天都不让你们来看了。”
全家人担心何莲春的身体,于是我、老伴、小女儿、儿媳妇、孙女及外孙女于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五日再次辗转来到女二监要求接见,我们都按规定开了当地公安局的会见证明,结果狱警这次真的不让我们任何人接见,直接说是何莲春在严管期间不得接见。
我们真的很担心女儿的安危,还有五年的刑期,女儿能活着出来吗?现在的监狱警察可以随意虐待折磨犯人,希望好心人给转发一下,让更多的人知道还有如此的黑监狱,让更多的人来关注,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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